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补充通知》(鲁民函〔2020〕48号)、《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民[2016]10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和程序,县民政局、县财政局联合对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慧安养老)、颐年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进行了审核和评审。
经过审核材料和现场确认,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慧安养老)护理型床位改造提升工程于2020年7月竣工,经过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审,其改造提升标准符合专项资金补助条件;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慧安养老)2019年入住自理老年人9人,半自理老年人74人,不能自理老年人60人,入住老年人满意率高于90%,符合运营补贴发放条件;兰陵县颐年养老服务中心2019年入住自理老年人73人,半自理老年人119人,不能自理老年人59人,入住老年人满意率高于90%,符合运营补贴发放条件。
2020年,兰陵县民政局对以上养老项目进行了资助,资助金额分别为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慧安养老)护理型床位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补助资金为0.33万元*100张=33万元(福彩公益金,鲁财社指〔2020〕18号);兰陵县社会福利中心(慧安养老)运营补贴30.9984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23.82万元(福彩公益金,鲁财社指〔2020〕18号);兰陵县颐年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42.9288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32.82万元(福彩公益金,鲁财社指〔2020〕18号)。
此外,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补充通知》(鲁民函〔2020〕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发放工作,特为我县未备案的公办养老机构发放一次性运营补助5万元(福彩公益金,鲁财社指〔2020〕18号),包括新兴镇敬老院、兰陵镇敬老院、向城镇敬老院和下村乡敬老院。
现予以公示。
该项目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597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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