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文件要求,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时间满一年,经评估达到1星级以上,依法办理法人登记并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备案回执,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获得上一次省级运营补贴时间已达到一年的,可申请养老机构运营奖补。对符合补助范围和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200元、3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补助。
一、长城老年医养护理院运营奖补项目。长城老年医养护理院于2018年11月正式运营,已经获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评估星级为2星级,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距离上一次获得省级运营补贴时间已达到一年,符合省级养老机构运营奖补申请条件。经临沂市慈济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按照行业评估标准,对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期间在院老年人身体能力等级进行评估和核算,长城老年医养护理院可申请省级养老机构运营奖补资金63898元,按照0.9倍发放,可资助资金57508.2元。
二、长城中心敬老院运营奖补项目。长城中心敬老院于2018年11月正式运营,现由长城老年医养护理院托管,评估星级为2星级,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到90%以上,距离上一次获得省级运营补贴时间已达到一年,符合省级养老机构运营奖补申请条件。经临沂市慈济社会服务发展中心按照行业评估标准,对2020年11月-2021年10月期间在院老年人身体能力等级进行评估和核算,长城中心敬老院可申请省级养老机构运营奖补资金112955.58元,按照0.9倍发放,可申请资金101660.02元。
现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597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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