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民〔2021〕21号)文件要求,养老护理员所在养老服务机构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持有职业等级证书(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评价,证书编码全国可查),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两年以上,可申请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具体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取得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3000元、4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补。
刘敏,身份证号(略),所在养老机构: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持有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评价),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6年,符合职业技能等级奖补资助条件,资助金额0.3万元。
崔晴,身份证号(略),所在养老机构:兰陵县康华社会养老护理服务中心,持有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临沂凯旋医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评价),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工作5年,符合职业技能等级奖补资助条件,资助金额0.3万元。
现申请以上2名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资金0.6万元。请给予拨付。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县民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9-597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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