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0号)相关规定,我局对兰陵县安达职业学校进行变更地址(兰陵县城县政府北门西500米路北)的现场检查评估。经评估,基本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变更条件,现拟对申请的兰陵县安达职业学校给予行政许可。为确保许可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在正式办理许可前,现对兰陵县安达职业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自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3日。
如对拟许可机构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实名反映或举报。
电话:0539-5530282
地址:兰陵县东升路和会宝路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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