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分表(行政处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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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兰陵县科技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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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1 |
3713240200906 |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十九条 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或者荣誉称号、诈骗钱财、牟取非法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其奖励或者荣誉称号,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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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713240200907 |
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十条 以唆使窃取、利诱胁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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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713240200909 |
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欺骗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处罚 |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技术交易中从事代理或者居间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从事经纪业务的人员,欺骗委托人的,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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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分表(其他权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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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兰陵县科技局(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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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 |
项目名称 |
子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
1 |
3713241000901 |
科技项目资金分配 |
2012年《《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设立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
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
科技局高新科、农社科 |
向申请人公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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