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2〕7号
兰陵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兰陵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你镇要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二、你镇要严格保护各要素的相对位置、规模及相互关系,不得改变与名镇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不得进行任何与名镇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不得损坏或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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