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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11/2024-00073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公共服务及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2-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临沂市兰陵县环境监控中心独立事业法人的声明
关于临沂市兰陵县环境监控中心独立事业法人的声明

临沂市兰陵县环境监控中心(原兰陵县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4月经兰陵县(原苍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苍编〔2013〕2号)批复,同意县环境监测站升格为独立法人副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关于明确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临编办〔2020〕12号)文件要求,2020年更名为临沂市兰陵县环境监控中心。2013年9月兰陵县人民政府下发通知(苍政任〔2013〕17号),任命张明星为县环境监测站站长,临沂市兰陵县环境监控中心现属于独立法人副科级事业单位。该单位为事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1324F511342198,法定代表人兼主任张明星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工作。

本中心检测业务独立,独立对外行文,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人事和财务由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统一管理,并有措施保证检测工作第三方公正性,具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该中心建立的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保证了该检验检测机构能够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活动。


临沂市兰陵县环境监控中心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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