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全县招标投标领域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兰陵县在全市率先试点建立了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
该制度明确了全县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应当及时发布招标计划(包含所有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应当于第一个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挂网30日前发布,招标项目如有调整,应当补发招标计划。4月11日,兰陵县2022年农村公路及危桥改造项目招标计划表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这是全县交通工程建设项目首次发布招标计划,标志着兰陵县探索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创新工作的顺利完成。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全县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助于市场主体提前获取招标信息,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下一步,兰陵县将继续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捷度,助力全县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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