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1季度检查。检查发现你单位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兰陵财政(账号类型微信公众号),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的问题(断更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3年1月3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相关规定,该政务新媒体账户被列为不合格账户。
请你单位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问题账号日常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报告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兰陵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颜震 联系电话:5538007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