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坞镇人民政府: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2季度检查。根据检查反馈,你单位开设的新媒体账号备案名称为“速度庄坞”(账号类型微信公众号),实际名称为“务实庄坞”(账号类型微信公众号),存在备案名称与实际名称不一致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国办秘函〔2019〕19号)相关规定,该政务新媒体账号被列为不合格账号。
请你单位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信息更改,并于6月2日前将整改报告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兰陵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董奕萱 联系电话:5238007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