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2024-0001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实验小学
  •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2024-05-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
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

兰陵县实验小学2024年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扶贫先扶智、彻底斩断贫困链条”的总体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提升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水平、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就学为首要工作任务,以加强贫困生资助力度、确保适龄学生全部入学为主要工作措施,通过教育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

二、任务目标

“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基本原则,不断完善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我校基础教育水平,深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解决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问题,确保我校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三、政策措施

1、对就读我校的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生给予生活补助,保证上级的贫困生补助全额准确的落实到位,让那些家庭贫困的孩子能够安心读书、读得起书。落实好教科书“一科一辅”的免费发放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推荐教辅资料的行为。

2、争取引导社会各界捐资,多渠道筹集贫困生资助资金。积极推动社会力量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帮扶贫困学生,减少因学返贫现象发生。

3、做好防流控辍工作。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关系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系到建设教育强县、实现教育现代化,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才能更好的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4、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建设好留守儿童爱心之家。让留守儿童每月可以享受父爱母爱。确定班主任老师就是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了解他们的心声和需求,做到爱生如子。让他们的家长在外地安心工作,早日脱贫。

5、做好学困生的帮扶工作,采取优差结对“一对一”、“一对多”的帮扶形式,帮助孩子分析后进的原因,树立学习的信心,找对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对后进生采取定时辅导,尽最大努力提升他们的学习成绩。

6、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解决学困生、孤儿、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关注这些特殊学生群体,积极开展心理干预工作,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培养他们勇于面对挫折、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感恩励志的情怀。

7、建立信息台账。学校在认真调研、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扶贫人数统计表,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每一个贫困学生都有详细的资料。真正做到不漏一户贫困家庭、不漏一个贫困学生,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各种扶贫资源,确保教育扶贫工作有序稳步进行。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扶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全体教职工与广大学生家长加强沟通协调,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兰陵县实验小学精准扶贫工作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郭雷

副组长:王涛 杨晓

组员:代凌然  各班主任等

五、工作重点

2023年秋季学期资助的名单基础上,再次进行摸排,对以下类型进行增加:

1、根据《2024年春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比对出的《2023年春季10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确实有遗漏的建档立卡、低保等10类特殊困难学生进行追加资助。

2、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查看在系统中“信息查询”-“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将困难学生名单(必须是正常在校生)导出查看是否有未享受资助人员,必须进行新增。

3、其它人群中若有遗漏的特别困难的人群也可以个别增加。

4、转学到新学校的学生删除。

510类特殊困难的人群是必须资助人群,由学校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申请,不申请的,要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不申请。

所有新增人员需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所有新增人员,除10类人群外,严格家访落实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程序做好申请认定工作。

、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全员参与。校长为总负责人,召开教职工会议,具体分配任务,全体教职工分工进行调查问询,摸清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并登记造册。

2、强化宣传,加强引导。各班班主任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通讯设施、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教育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爱贫困学生。进一步统一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认识,激发教育扶贫攻坚信心,形成工作合力。

3、相互协助,落实责任。为了确保我校的教育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分配的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的认真完成,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包保责任制,确保每个贫困生都有帮扶责任人,定点跟踪,精准帮扶,一包到底。

4、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对于县级财政拨付贫困学生资助金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要及时精准发放到学生手里。



兰陵县实验小学



附                                      


                                        兰陵县实验小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管理办法

新学期开始,随着新生入学,又有不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进校园。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郭雷

副组长:王涛、杨晓

成员:代凌然、各班主任

二、认定标准

(一)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312.5元每生每学期。


(二)资助名额分配

2023年秋季学期资助的名单基础上,再次进行摸排,对以下类型进行增加:

1、根据《2024年春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比对出的《2023年春季10类特殊困难学生名单》,确实有遗漏的建档立卡、低保等10类特殊困难学生进行追加资助。

2、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查看在系统中“信息查询”-“重点保障人群情况查询”,将困难学生名单(必须是正常在校生)导出查看是否有未享受资助人员,必须进行新增。

3、其它人群中若有遗漏的特别困难的人群也可以个别增加。

4、转学到新学校的学生删除。

510类特殊困难的人群是必须资助人群,由学校通知学生或学生家长申请,不申请的,要由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确认不申请。

所有新增人员需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所有新增人员,除10类人群外,严格家访落实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程序做好申请认定工作。


(三)资助对象:

特别困难学生

1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3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低保家庭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8、重点困境儿童;


9、残疾学生;

10、烈士子女。

以上10种特别困难学生优先享受资助。

一般困难、相对困难学生

一般困难生的认定标准:

1)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4)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5)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6)父母离异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7)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8)父母重病或单亲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学生;

9)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各班召开班会,通过民主推荐(选举)5名同学组成班级评议小组。

选举原则

1、班主任为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投票选举班级评议小组成员;

3、特殊情况认定工作组人数可以增加,但应为单数; 

4、原则上认定工作组成员应为非贫困生; 

5、评议组成员能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进行认定。

(二)、工作程序及进度

1、首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申请由本人填写,有班主任签字

2、上学年被确定的困难生仍需重新认定,再次申请认定的困难生只需向评议小组提交个人申请

3、评议小组组织所有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申请表,按时将表交到政教处;

4、班主任要全面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班级贫困生认定工作,对各班级评议小组上报的材料要认真审核,并最终确认

5、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审核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识到困难生的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确保各项资助措施公平、公正的关键。要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主动发现家庭确有经济困难。

(二)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还应注重人文关怀,既要了解清楚困难生的情况,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维护学生的自尊。

(三)认定工作组接受对认定工作的投诉,对情况不符者,取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兰陵县实验小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