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合作进取,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培养品德与人格健全的人。
二、工作内容
德育内容“五要素”: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其中,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是灵魂,道德教育是核心,法纪教育是保障,心理教育是基础。
三、德育工作方法
德育工作方法是完成德育作务、实施德育内容的手段。德育方法与德育途径有密切的联系又有根本的区别,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途径和方法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途径决定方法,德育方法的选择依赖于德育途径。如课堂教学这条途径,决定了讲授法和说明法是基本方法,而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实践锻炼法、考察参观法制则基本方法;另一方面,方法的改进也会影响途径的发展,例如可采用多媒体信息技术,开辟更先进的网络德育途径。
德育方法,一般可以概括为四类:
1.以语言说理形式为主的方法,包括谈话法、讲授法、讨论法、辩论法、演讲法等。
2.以形象感染形式为主的方法,如典型示范法、情感陶冶法、影视音像法、小品表演法。
3.以实际训练形式为主的方法,如社会实践法、调查访问法、参观考察法、常规训练法、大型活动法等。
4.以品德评价方式为主的方法,如奖惩激励法、表扬鼓励法、评比选优法、操行评定法等。
四、创新德育模式
改变单维的德育模式,构建起双向多维化的德育模式,打好道德素质基础。
1.改革必修课,增设选修课,健全德育课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知、信、行教学法,实行课内理论学习+课外实践锻炼的课程结构,将“知”与“行”相结合,同时增设选修课,包括社会实践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
2.健全德育内容,构建“三基”德育内容体系。
基本行为规范:
①日常生活;②纪律;③卫生;④礼仪;⑤学习;⑥交往。
基本道德修养:
①爱国报国;②尊师爱校;③谦恭礼让;④戒奢尚俭;⑤勇敢坚毅;⑥尊长爱友;⑦见利思义;⑧以公为先;⑨尚志笃行;⑩仁爱友善。
基本心理品质:
①自信自强;②自主自觉;③顽强进取;④关爱善良;⑤自省负责;⑥乐观开朗。
3.健全德育网络,建立起理论教育、行为教育、学科渗透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生活教育、参观阅读教育、审美教育、环境教育、学生自主教育等10个渠道共同实施的德育网络。
4.健全德育体系,构建起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全员参与德育的工作体系,达到管理一体化、队伍全员化、形成德育工作的大环境、大气候、大格局,从而求得育人目标的最优实现。
五、改革学生管理模式,实现以管理育素质
改革传统的“保姆型”、“警察型”、“家长型”等单维、封闭的管理结构,构建以师生双向互动,学校家庭合力运作的多维管理模式,从而实现学生自我管理的培养目标,这种以全员参与为主要特征的管理简称“五主”。
1.以学校为主导。一方面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目标一致、团结协作的班级德育集体,实现校园全员管理、整体育人。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学校、家庭、社会管理联盟,实现校内外管理整体育人。
2.以教师和家长为主体。改变班主任工作方式,变保姆型为顾问型,教师着力扶持学生自我设计、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逐步达到管是为了不管,教是为了不教。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提高家长理论水平,让教师和家长成为教育主体。
3.以学生为主人。让学生参与班级管理,使学生成为生活的主人,学校的主人,让学生在自我管理中求成、求立、求强。
4.以素质为主旨。通过管理手段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服务。
5.以活动为主线。通过多种形式(月有主题、周有专题)的活动,满足学生交往、自我实现、发泄、精神调节的需要,通过活动弱化学生的心理压力,转化逆反心理,从而改善学生的心理环境,促进主动和谐的发展。
六、班主任队伍建设
班主任队伍素质标准和发展目标:现代化、高质量、有特色、重贮备,造就一批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有较强的治班能力的优秀班主任。
要求班主任老师实现:
1.有与时俱进的精神境界、育人理念、人格、能力结构
要树立崇高的教育理想,勇于改革和创造,要不断适应变化着的教学对象,树立现代教育理念。
要解决“五观”不正的问题,树立正确的学生观、人生观、质量观、教学观和教育观,并以此作为班主任的思想基础和科学依据。
班主任要保持高尚的情操、乐观的情绪,开朗豁达的个性和健康身心;达到有精深的文化知识,必备的教育知识,广泛的相关知识,过硬的职业技能。
2.高质量、重贮备、有特色
高思想素质、高业务素质、高技能素质、高尚的情操;按学生特点及个性发展的需要量,实行见习班主任制度,要求年轻老师必须拜经验丰富的班主任为师,作为“见习班主任”。
根据自己学科特长和多方面的爱好,形成自己的工作特色,做一个有个性且有特色的班主任。为此,建立四种协作体制:
① 以德育副校长为中心的政教处、团委、年级主任的管理层协作体;
②以年级主任为中心的年级班主任共同协调的协作体;
③以班主任为中心的科任老师共同整合的协作体;
④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协作体。
兰陵一中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兰陵一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积极征得社会参与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综治委、县教育体育局的具体领导下,积极征得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城管、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支持与协助,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学校要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 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设立卫生(保健)室,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日常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十八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施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二十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处室年级或学校教职工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三十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三十一条 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聘请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三十三条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三十四条 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 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学校应当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部署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十六条 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十七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责任
第三十九条 学校要对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根据安全事故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兰陵一中校园管理规定
校园是全体师生共同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管理和维护是全体师生应尽的义务,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1.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教职工应按指定位置堆放垃圾。
2.爱护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损坏,若有损坏,必须加倍赔偿。
3.严禁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4.保持校园的安静,严禁在校园内打架斗殴和吵闹。
5.上课和自习期间,严禁教职工的孩子在教室附近玩耍。
6.自行车应按指定位置排放整齐,严禁乱停乱放。
7.严禁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以及放养家禽和牲畜。
8.严禁校外人员或社会青年无故进校园。不听劝阻和无理取闹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9.搞好校内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火灾、盗窃现象的发生。
10.搞好校园的绿化和美化,爱护校园内的一切景点、搞好校园文化。
兰陵一中校园文明公约
1.维护校园卫生。不在校园内随便倾倒垃圾,不随便丢弃废纸、果皮、包装袋等,不在墙上乱写乱画、打脚印,不乱贴张贴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拿乱用公物,不损坏生活设施和教学设施,爱护学校一草一木。
3.维护校园安静。不乱起哄,不打架骂架,不追逐打闹,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辆在上课时不随便在校园穿行,不鸣喇叭。
4.保卫校园安全。注意防火防毒防盗。不随便安排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对可疑人员要大胆监视或举报,敢于同破坏安全的坏人坏事作斗争。学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放学时不准骑自行车。
5.建设文明校园。全校师生应遵规守纪,互助互爱,把兰陵一中建成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整洁、有序、名副其实的文明单位。
兰陵一中校园一日常规
一、起床
1.起床铃响,播放起床号(2分钟),住校生起床;号声停,播放乐曲(5分钟),学生洗刷、整理床铺。走读生返校,将自行车整齐排放在指定地点。
2.每逢重大节日、星期一或学期开始,在晨会时间举行升旗仪式,全体师生必须整队参加。
二、晨会
晨会时间各年级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安排德育教育。
三、放学和早饭
1.晨会后放学吃早饭。放学时,走读生不得在校内骑自行车。
2.早饭时,广播室播放新闻。
3.住校生到餐厅就餐需集体排队打饭、打菜,在本班级制定位置就餐。餐后将餐具摆放整齐,并打扫餐桌卫生。
4.餐厅管理人员检查餐桌卫生情况,并负责打扫地面、楼梯及洗刷池的卫生,然后将餐厅大门上锁。
5.早饭后,各班应打扫教室及卫生区,并将本班自行车排放整齐,以备检查。
四、上午
1.上课:
(1)预备铃响过,学生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回教室等待上课。鼓励开展课前一支歌的活动。
(2)课前两分钟,教师到教室门口,等待上课。
(3)上课铃响,教师应按时走进教室,全体学生应起立致敬,师生互致敬语。 (4)课堂上,学生应认真听讲,教师应认真讲课,师生应开展良好的互动教学。学生不得随便说话、出入教室;教师不得提前上课或拖堂,更不得随意调课或缺课。禁止在教室内吸烟、拨打手机。
(5)上课后,政教处检查学生迟到情况和卫生区打扫情况,宿舍管理员检查宿舍、保卫科检查自行车摆放情况。
(6)下课时,全体学生起立,师生互道“再见”,让老师先行,再离开座位。
(7)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教室门前追逐打闹,不得在楼道从事任何球类活动,更不准起哄,下堂课前2分钟,学生应进入教室。
(8)上课时,禁止校外车辆在教学区穿行。
2.课间操:
(1)第二节下课铃响过,播放运动员进行曲(3分钟),各班学生整队入场,成体操队形,准备做课间操。
(2)课间操集合要全、快、静、齐,做操动作要整齐、到位,不做“象征操”。
(3)校长、政教主任巡视,年级主任、班主任跟操,体育老师带操,政教处、文体办组织学生检查各班做操情况。
(4)课间操时,学校大门全封闭,禁止人员和车辆出入。
五、午饭与午休
1.中午放学后,走读生离校和住校生就餐,按早饭和放学的规定执行。
2.午饭后为午休时间。预备铃响过,学生应做好准备;午休铃一响,马上午休。政教处和值班教师要检查午睡情况,宿舍管理人员负责维持午休秩序,保卫人员到校园巡逻,制止一切影响午睡的活动。
3.午休时,学校大门上锁;起床前5分钟,大门放开,走读生方可入校。
4.午睡结束,播放起床号(2分钟);号声停,播放乐曲,直至打预备铃。
六、下午
1.下午第一节预备铃响过,鼓励各班开展课前一支歌活动。
2.上课铃响过,政教处检查各班迟到情况。
3.课外活动:星期一各班召开主题班会;星期五全校卫生大扫除;其余各天,各安班级可自行根据实际情况排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或阅读书报或自主学习。
4.晚饭的要求同早饭和午饭。
七、晚间
1.晚自习共三节,年级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应该排出教师值班表,教师按照值班表按时值班,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年级联合检查教师值班情况和学生晚自习纪律。
2.晚自习期间,保卫科要按时到岗,值勤巡逻,杜绝治安事故的发生。
3.最后一节晚自习下课后(5分钟),教室关灯,学生准备就寝。熄灯铃响过,宿舍熄灯,学生就寝。熄灯后,不准洗刷、说笑或做别的事情。
6.熄灯后,学校值勤人员、班主任和政教处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就寝秩序;宿舍管理人员维护宿舍纪律,保证学生正常入睡。
7.熄灯10分钟以后,学校大门关闭。
兰陵一中升降国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效性和升降国旗仪式的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升降国旗制度如下:
一、每逢星期一,晨会时间举行升旗仪式(恶劣天气除外),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或学校重大活动等都将举行升旗仪式。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要求在校的全体师生都参加,要怀着强烈的爱国情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到纪律严明,举止端庄,行为规范。
三、以年级为单位组成国旗班,选派旗手和护旗,由政教处和有关体育老师负责旗手、护旗和国旗班的训练,各年级轮流执行升降国旗任务。
四、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在旗手两侧,国旗在后,正、齐步走向旗杆,在场全体师生立正站立。
2.升旗:奏国歌,要求旗手操作技能娴熟,能够达到“国歌,旗开升,音乐停,旗到顶”的要求,确保万无一失,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要求做到满怀豪情,热血沸腾,声音洪亮,唱准、唱好,富有感情,力求达到声情并茂。
4.国旗下讲话:学期初和学期末由学校领导讲,平时由国旗班安排主讲人,其讲话内容由政教处统一安排。
5.升旗仪式结束后,国旗班先退场,其他师生按顺序依次解散。
五、平时每日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要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行动。
兰陵一中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参照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结合兰陵一中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与政教主任负责。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五条 每个班级配备一名班主任,亦可一名班主任兼任两个班的班主任。
第六条 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七条 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八条 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任务
第九条 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十条 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一条 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三条 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 待遇与权利
第十四条 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五条 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班主任津贴按照班主任量化管理按月发放。
第十七条 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 培养与培训
第十八条 学校应根据《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实行班主任持证上岗制度。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定期予以表彰奖励。选拔学校管理干部应优先考虑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秀班主任。
第二十条 学校政教处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在班级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对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奖励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履行班主任职责的,应及时调离班主任岗位。
优秀年级组、班集体、年级组长、班主任
评选条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校班级量化管理制度,以便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评选优秀年级组、优秀班集体、优秀年级主任、优秀班主任的规定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年级组和优秀年级主任的评选条件
1.年级主任认真负责,积极带领和组织本年级班主任参与学校安排的各项管理活动。
2.各班主任有较强的事业心,在班级量化管理检评中各班总评成绩居其他年级前列。
3.本学年在班级管理或学校管理方面有重大失误者不得评为优秀年级组。
4.优秀年级主任符合优秀班主任所有条件。
(二)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
1.必须有较强的集体观念,自觉维护校风校纪,有较好班风。
2.班主任认真负责,班委会、团支部通力配合,使本班在各方面走学校前列。
3.自觉服从和参与学校的管理检评活动,其检评成绩居同年级前列。
4.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前列。
5.积极组织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安排的各项活动,并认真完成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条件
1.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工作,热爱班主任工作,热爱兰陵一中,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各方面能够为人师表。
4.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能够做深入细致的班级工作,特别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5.能够积极组织和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并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使班级形成一个真正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集体。
6.自觉维护学校的检评工作,其检评成绩居同年级前列。
7.在做好班级管理工作的同时,注意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其班级学习风气和成绩都居同年级前列。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1)因犯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的。
(4)有严重体罚学生现象的。
(5)有乱收费现象的。
(6)对学校管理工作中安排的活动拒不执行的。
兰陵一中班主任量化管理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依法从严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促积极向上的和谐班风,树乐学、苦学、博学、精学的勤奋校风,建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进而更快更好地培养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过硬的文化、技能的“四有”人才。尽量准确、公正做好对班主任工作的评价,达到调动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激发班主任潜在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考核条例。
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范围分为两部分,即: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和班主任的工作态度。
1.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包括:思想纪律、文化学习、文体活动、卫生、治安保卫、宿舍管理、公物管理等七大项内容。
2.班主任工作态度方面包括,出勤(参加会议、学习、早、晚自习、两操、宿舍检查)、学费清缴、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班会材料及各种活动材料、班级日记的批改等方面。
三、检查评比办法
1、班级常规管理工作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值日教师、学生依据管理细则对以上两项内容进行检查、评比、量化,具体评分标准见班级量化管理细则。
2、班主任工作态度由相关处室、级部进行考评。
附:班主任工作态度的量化细则:
1、早晚自习、宿舍检查、两操跟班、周末值班等每缺一次扣5分,学校或年级没安排值班能够来校值班每次加2分。
2、学校组织的会议或学习活动每缺一次扣10分,大型集会不按时到场每次扣20分。
3、学费按时清缴的加30分,每晚一天每人次扣3分。未办理手续私自安插学生的,每一人次扣30分,当月的考评降为三等。
4、班级出现重大违纪事件或学生不明原因的离校要向级部和学校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学校处理,态度不积极的扣20分。
5、班主任每学期末的民主测评分按实际得分加到最后学期。
6、班主任要积极撰写学生管理、班级管理等方面的体会文章,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有关班级管理研讨会,发表的文章或会议交流材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我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按校级对待)分别加80分、60分、50分、30分。
6、相关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班会材料及各种活动材料、班级日记等)按时上交,达到政教处要求每项加5分,不及时上交的每项每天扣2分。
7、临时工作(学校及各部门临时布置的各种劳动任务和活动)未达要求或组织不力扣5分,完成的视任务情况加5—10分。
三、分数统计:
政教处周末统计,计算出每周的量化成绩,月末计算出该月的总成绩,排出名次,并将结果公布。
四、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班主任津贴分为两部分,具体为月津贴、学年奖励津贴,学校按照每月人均300元投放(含财政拨款部分)。
1、月津贴发放办法:以级部为单位依照3:4:3的比例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40元、三等奖180元。连续两月位列本级部后两名的下月扣50元,连续三月位列后俩名的扣发相应的津贴,并停止班主任工作。
2、学期奖励津贴发放办法:依照学期量化管理总成绩,按照3:4:3的比例评出各级部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
3、班级出现违法乱纪等重大事故,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考评降为三等,并扣发班主任津贴,特别严重的停止班主任工作。
五、关于优秀班主任评选办法:
将每学年度两个学期的各班主任量化考核分累加,按考核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分别依照1/10、1/5的比例评选“兰陵一中班主任标兵”和“兰陵一中优秀班主任”,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从“兰陵一中班主任标兵”中依据上级下达的指标推选省、市、县优秀班主任。
兰陵一中关于班级管理的补充规定
一.班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亮黄牌一次;
1.有学生受学校警告(不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2.学生擅自离校后不及时向学校报告的;
3.私自撵走学生的;
4.班主任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混乱且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的;
5.班级量化成绩连续三周倒数第一或一学期累计六次倒数第一的;
6.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二.凡被亮黄牌的班级将作如下处理:
1.每亮黄牌一次,除书面通报外,另扣当月量化管理分50——100分;
2.每学年度被亮三次(含三次)以上黄牌者:
本年度班级不能参与评优;
本年度班主任不能参与评优;
从工资中扣除N个月的班主任津贴(N为亮黄牌的次数且N大于或等于3)。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待完善。
兰陵一中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
1.迟到:学生每周迟到三次及其以上者,班主任令其写出说明书报政教处;每月累计迟到5次,学期末累计迟到30次,由班主任写出书面报告交政教处,学校分别给以警告或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并通知其家长,无故早退按迟到论。
2.旷课:学生每周无故旷课一天者,令其写出说明书,全校公开批评;每月无故旷课一周者,给以警告处分;擅自离校累计一月及其以上者,又无特殊原因,作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除名。
3.请假:学生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校。请假1——2天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教务处批准并报政教处备案;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否则,超假部分以旷课论。
4.课堂吵闹、破坏课堂纪律、顶撞威胁或殴打老师,影响教学秩序者,令其写出说明书交政教处备案,并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等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5.1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和管理规定,顶撞、威胁、辱骂、殴打宿舍管理人员、宿舍舍长或其他同学的,视情况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2不按时就寝,夜不归宿,事先不请假,事后不主动、如实说明情况的,给以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6.有门不走,爬墙跳窗,故意破坏公共卫生等,令其写出说明书交政教处备案,并视其情节给以警告或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7.凡勾引社会青年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对他人构成人身威胁或殴打他人者,视其情节,给以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8.1严禁打架斗殴辱骂他人,违者视其情节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等处分。打人致伤者,要承担一切医疗等费用。2雇用他人殴打或辱骂同学者,比照该规定从重处理。被雇用者如果是本校学生一并从重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移交司法部门处理。3纠集学生到校外打架斗殴者,视情节给以记过直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罚金、拘留等)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9.凡结拜“把兄弟”、“干姊妹”者,一经查实,给以留校察看处分或勒令退学。
10.严禁中学生谈恋爱,违者,勒令退学。
11.在校学习期间,禁止学生打电子游戏机、上网吧、到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以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12.严禁学生吸烟、喝酒,违者,视情节给以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3.有偷盗行为或敲诈勒索他人钱物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以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14.传阅淫秽书刊,看色情电影、录像者,一经发现,令其写出说明书交政教处备案,视其情节或次数,分别给以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5.严禁书写大小字报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等。违者,视其情节,分别给以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6.凡破坏公物者,除赔偿外,令其写出说明书交政教处备案,情节严重者,给以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17.在宿舍、教室私拉电线,除没收外,令其写出说明书交政教处备案,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以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8.考试作弊者,视其情节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
19.凡违纪学生,一经作出处理规定,通知其家长,并载入学生思品档案。
20.凡被学校通报批评或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或勒令退学者,每人次扣评级量化分分别为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60分、80分、70分。
21.1有违纪行为、不服从班干部或其他同学监督,寻衅辱骂、殴打对方的,视情节轻重给以严肃处理。2有违纪行为,不主动认错,谎报班级、姓名,栽赃、陷害他人、他班,影响学校正常调查的,给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22.在集体违纪中,鼓动学生不如实说明问题,编造情节,订立攻守同盟,阻挠学校调查的,对鼓动人给以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协从者比照同类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23.煽动学生写抗议书、意见书或聚众闹事,破坏学校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的,对煽动者给以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24.①借用同学的钱物,不按约定时间归还或久拖不还,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给以警告直至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②借后不还(或借后威胁说已还)、强行借用的,视同敲诈勒索,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查处。③在校外借款或赊帐,长期不还而影响学校声誉的,根据情节给以警告或记过处分,并限期归还,以挽回影响。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兰陵一中关于对特长生的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不断深入,我校体育、美术、音乐等特长生的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批批优秀的特长生被输送到各级各类高等院校,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为进一步规范对特长生的管理,提高特长生的综合素质,特作如下规定。
一、建立特长生思想品德档案。
二、特长生应与其他学生一样,必须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三.按时上好专业课和文化课。专业课、文化课时间一律不准旷课,必须到教室听讲。上课时严禁随便出入,否则以违纪处理。
四.严禁特长生特殊化。如留长发、剃光头、穿奇装异服、佩戴饰物、吸烟、喝酒、谈恋爱等。
五.体育生在训练时严禁光背。
六.专业课教师如需要临时变动或延长专业课学习、训练时间或停课等,需提前通知教务处、政教处,以便于对特长生的管理。
七、实行对特长生的周考评制度,班主任教师、专业课教师要加强对特长生的管理,并认真填写每周一次的《特长生考评卡》,并于下周一交政教处存档。
八.对特长生的动态管理,实行谁的课谁负责的原则,即文化课由班主任按常规负责,专业课由专业课教师负责。专业课需到校外活动时,自学生出校门之后到返回学校之前的时间内,学生的学习、训练、遵规守纪、遵守社会公德、人身安全等,均由专业课教师负责监督管理。
由于管理疏忽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该教师的责任。
十.专业课教师、班主任、文体办、政教处,要经常召开特长生座谈会或针对特长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总结,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十一、特长生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有关教师要及时报告学校。对包庇甚至纵容特长生违纪的有关教师,学校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以严肃处理,并与考评考核挂钩。
十二、对违纪特长生的处理规定比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兰陵一中学生假期生活十要十不要
紧张学习生活结束之际,为快乐的假期生活到来之时,为使同学们的假期生活过得充实、愉快而有意义。我们要求每位同学在假期中要自觉开展“十要”“十不要”活动,以实现同学们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修身养性的崇高境界。
具体内容如下:
1.要以自身的良好行为,树立兰陵一中形象,展示兰陵一中的良好风采。
不要自我放纵,品行不端,败坏学校声誉。
2.要用心读一本好书,塑造美好心灵。不要读不健康书刊,以防精神污染。
3.要坚持每天写一篇日记,抒发美好情感,提高写作能力。不要一日曝十日寒,半途而废,到头来空发感叹。
4.要坚持多做对社会对他人有益的事,奉献一份爱心。不要做违纪违法、违背社会公德的事,留下终身遗憾。
5.要有选择地观看一部好电影或好电视节目,学习英雄模范人物,增强爱国情感。不要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KTV,不盲目崇拜“追星”。
6.要坚持每天做一件家务事,体谅父母辛苦,献一份孝心。不要闲吃懒做,无所事事,消磨时光,让家长失望。
7.要认真写一份关于做人与求知的学期总结,以便收取经验教训,争取更大进步。不要放松对自己的要求,降低做人和求知的标准。
8.要自愿结合成立学习小组,开展互帮助促学活动。不要轻率交友,以防沾染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惯。
9.要严于律己,完善人格,做到在家是个好孩子,到社会是个好公民。不要游手好闲,随心所欲,以防误入歧途。
10.要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不要到危险地方玩耍、洗澡、滑冰,骑飞车等,以防发生伤害事故。
兰陵一中关于学生参加校外活动的规定
1.统一穿校服,佩戴学生证。
2.队列整齐,歌声、口号响亮,从出一中校门到进校门都要体现一中学生的精神风貌。
3.自觉遵守集会纪律,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维护公德,积极参加集会活动。
4.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做文明观众或听众。
5.严禁吃零食。
6.政教处将认真做好外出活动的班级的检评工作,并将检评结果记入班级量化管理之中。
兰陵一中宿舍管理员一日常规
一、早晨
1.值班人员按时起床开门,催促学生起床洗漱。
2.晨会铃响后,关灯停水按时锁门,检查宿舍内滞留学生和宿舍锁门情况,发现
滞留学生耐心教育,做好记录,开门放行,严防跳窗。
3.打扫所属卫生区卫生。
4.全楼管理员共同对学生宿舍逐个进行检评,检评结果贴在公布栏内。
二.中午
1.值班人员按时开门,各管理员在所管楼层楼道内巡查,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午休铃响后,停水锁洗刷间门和楼门,督促学生休息,检查午休纪律直到学生安静为止,对违纪行为作好记录。
3.午休结束后,催促学生起床,停水锁洗刷间门和楼门,检查宿舍内滞留学生和宿舍锁门情况,发现滞留学生耐心教育,做好记录,开门放行,严防跳窗。
4.打扫所属卫生区卫生.。
5..自查所管宿舍卫生和物品摆放,作好记录。
三、晚上
1.值班人员按时开门,各管理员在所管楼层楼道内巡查,防止外来人员进入,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晚休铃响后,停水锁洗刷间门和楼门,督促学生休息,检查午晚休纪律直到学生安静为止,对违纪行为作好记录。值班人员继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四、管理员每天必查内容
1检查.宿舍内门、窗、床、灯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检查宿舍内学生有无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棍棒火种、烟等,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上报。
3.检查洗手间灯、闸阀、水嘴、水箱等是否损坏,下水道是否堵塞,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检查楼道、楼梯、楼门等通道有无车辆等物品,发现要及时清理保持畅通。
兰陵一中学生文明行为准则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努力培养集体主义思想。
2.虚心向先进学习,不说谎,不护短,不包庇坏人坏事,努力培养诚实的美德。
3.尊敬老师,讲究礼貌。进学校办公室、教研室或老师房间要先报告,经允许后才可入室。在路上遇见老师要问好,在任何场合都要虚心听取老师的教诲,不许有侮辱老师的言行。
4.遵守交通规则,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不争先恐后,扶臂搭背,追赶逗打,临车要靠边走,不横路抢道,不爬车、拦车;骑单车不跑“英雄车”,不带人。
5.爱护公共财物,对学校的各种设施都要认真保护,不慎损坏公共财物要主动照价赔偿。
6.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不拥挤,喧闹、起哄、打匪哨。购买东西,自觉排队。不打“黑电话”、不撕别人邮件上的邮票,不涂抹板报、通知、墙壁、不撕毁布告、标语及其他重要张贴物。
7.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团结,不相骂打架,不挑拨是非,不拿别人的东西。
8.穿戴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雅,不讲粗痞话,不谈情说爱,不吸烟喝酒,不打牌赌博。
9.讲究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自觉保护花草树木,美化净化校园环境。
兰陵一中学生礼仪规程
一、称谓
1.对父母长辈不能直呼姓名,更不能以不礼貌言词代称,要用准确的称呼,如“爸爸”、“妈妈”、“李老师”、“张叔叔”等。
2.对兄、弟、姐妹不要连姓带名称呼,如“佑芝姐”、“志强弟”等。
二、问候礼仪
向父母、长辈问候致意,要按时间、场合、节庆不同采用不同的问候。
1.早起后问“爸爸(妈妈)早上好”。
2.睡觉前:“祝爸爸(妈妈)晚安”。
3.父母下班或劳动回家:“爸爸(妈妈)回来啦,工作辛苦了”。
4.过生日:“祝长辈生日快乐,身体健康”。
5.过新年:“祝爸爸(妈妈)新年愉快”。
6.外出时:“祝爸爸(妈妈)一路平安,办事顺利”。
7.外出归来时:“爸爸(妈妈)回来啦,外出辛苦了”。
三、餐桌礼仪
1.请长辈先入座
2.等长辈先拿碗筷后,自己再拿碗筷,等长辈说“大家吃吧”才动筷。
3.咀嚼时要小声。
4.如长辈给夹菜,要说谢谢。
5.应主动给长辈、小弟、小妹盛饭。
6.先吃过饭要说:“××慢慢吃”或“大家慢慢吃”。
7.外出做客时,吃完后要说谢谢的话。
四、穿着礼仪
1.打扮朴素大方,活泼整洁。
2.女生发式以梳辫子、理短发为主,男生理发理学生头。
3.不穿中高跟皮鞋,以球鞋或平底鞋为好。
4.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要穿校服,平时要佩戴好校徽、团徽。
五、尊师礼仪
1.早上问早,中午问好,上下课时要用敬语。
2.进出校门,上下楼梯让行。
3.进办公室要喊报告,听到“请进”后方可进入,问老师要用“请问”,老师答后要道谢,说了“再见”再离开。不随便翻阅老师办公室的东西。
4.对老师的错处要有礼貌地指出。
六、同学礼仪
1.同学间要互相问候“您早、您好”或点头招手。
2.与同学说话态度诚恳、谦虚、语调要平和,听同学说话要专心,不轻易打断别人的话。
3.向同学请教问题,问前要用谦语“请问、对不起、打扰您一下、向您请教一个问题”等问后要道谢;同学若回答不上来,说“不要紧,这个问题较难回答、耽搁了您的时间、谢谢”等。
4.不给同学取绰号,不叫同学的绰号,主动帮助有困难和身体残疾的同学。
5.尊重和照顾女同学,不欺侮女同学。
七、升降国旗礼仪
1.立正站立。
2.行注目礼。
3.唱国歌时要严肃、声音要洪亮。
4.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
八、接待礼仪
1.亲戚来访,要热情迎接,主动招呼,接待客人手中的重物或雨具。
2.父母的朋友来访,热情称呼,帮助父母排座、递茶后方或告辞离开。
3.自己的同学朋友来访,应热情迎接,初次来访,应给父母逐个介绍人。然后,把最佳座位让给客人,可用茶、糖果、图书等招待。
4.如果亲戚和父母的朋友带小孩来访,应以小主人姿态,同小孩一起玩,或给他讲故事、听音乐、看电视等。
5.吃饭时,亲戚、同学朋友来访,应主动邀其一起用餐。如果客人申明吃过,先安排就坐,找些书或打开电视给他看后再接着吃饭。
6.接待老师,应象接待长辈一样热情庄重。
7.送客要送到门外。
关于开展甲级宿舍评选活动的规定
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和班级管理的重要一环,它对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有重大影响。针对我校宿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甲级宿舍活动。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一、甲级宿舍的基本要求:
(一)纪律
1.严守作息时间,及时熄灯入静,按时起床,无点灯夜读或其他违纪现象;
2.服从管理,尊重管理人员,放假以后或上课时间,不在宿舍内滞留,无擅自开门、强行开门或私带钥匙现象;
3.不在宿舍内吃饭;
4.不私留校外人员住宿;
5.有值日表和住宿床号表。
(二)卫生
1.(1)物品排放有序,床上只留被子、枕头、毛毯等,且按规定排放整齐,不留任何杂物(平房床上可放衣服,但必须叠放整齐);
(2)绳上毛巾叠放排列整齐;
(3)牙刷、牙膏、肥皂按统一标准放置在窗台上,窗台无杂物;
(4)脸盆按顺序放在一定位置;
(5)鞋子排放整齐,床下无杂物;
2.每天早、午、晚饭后认真打扫地面、床底各一次;
3.玻璃、门窗、墙壁、窗台、壁橱、天花板保持洁净、无尘土、无蛛网;
4.室内不乱扯绳、不晾衣服;
5.窗外无悬挂物;
6.室内通风好,无异味。
(三)财物
1.不擅自移动室内物品;
2.无私拿乱用他人物品现象;
3.无丢失财物现象;
4.无损坏公物现象;
5.按规定使用壁橱,橱门上锁。
(四)治安
1.不带凶器入室;
2.不私扯电线或使用电器;
3.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扑克、不听不唱“三俗”歌曲、不说脏话;
4.不打架、不斗殴、不吵骂;
5.严防坏人入室,并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五)团结一致,形成坚强的集体。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分甲、乙、丙三个等级,评选等级的依据为宿舍量化管理检评成绩。 2.各宿舍每周以满分100分计,实行加分或减分;
3.每周得90分以上者为甲级宿舍;60--89分者为乙级宿舍;59分及以下者为丙级宿舍。
4.每一周总结一次。
5.每一月总评一次。
三、奖惩办法:
1.评选结果,每周公布一次,被评为甲级宿舍者要挂牌表彰。
2.评为甲级宿舍的,该宿舍每人加班级量化管理分2分;评为乙级宿舍的,不加分不扣分;评为丙级宿舍的,每人扣班级量化管理分2分。
3.混合宿舍加分或扣分将分别落实到各个班级。
4.凡一月内评为甲级宿舍次数最多的班级,为优胜班级。学校将视情况对班主任和宿舍内全体同学予以奖励。
5.一月内评选为丙级宿舍次数最多者,学校将视情况对其所在班级予以处罚。
四、评选范围:
学校所有学生公寓楼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就餐制度
1.按时就餐,不准提前或拖后。
2.买饭菜时应自觉排队,不拥挤,不起哄,不加塞。
3.不得在餐厅内大声喧哗、吵闹。
4.在班级制定就餐处就餐。
5.保持餐具和餐桌的清洁卫生。
6.保持餐杯和暖瓶的摆放整齐。
7.不在餐厅内随地吐痰、擤鼻涕、倒剩饭、泼菜汤。
8.爱护厅内设施,节约用水。
9.不拿别人的餐具,不乱挪动厅内的设施。
10.自觉遵守就餐制度,做好值日工作,服从管理人员管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是我校各项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搞好环境卫生和师生的个人卫生更是美化校园、树立广大师生的外在形象和预防各种传染病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爱国卫生的精神,加强我校卫生工作,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专门的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项卫生的检评。
二、学校的各项卫生必须制定符合实际的检评细则,用量化的形式进行检评,对相关单位予以奖惩。
三、卫生检评做到措施得力,公正及时。
四、各个卫生区域必须责任到人或单位。
五、卫生检评和奖惩分为定时或不定时两种形式。
六、各卫生区域要做到定时或不定时大扫除。
七、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1、校园内必须保持整洁,做到无垃圾、纸屑、包装袋等其他废弃物;
2、各垃圾点及其他公共场所做到定时消毒,做好灭蝇、灭虫、灭蚊、灭鼠工作;
3、各建筑物的外观应保持清洁,做到无刻画和灰尘;
4、草坪、花坛等景点应维护其美观和卫生,不得随便丢弃废物;
5、整个校园内不得放养牲畜家禽;
6、教室做到室内整洁、窗明几净;
7、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8、餐厅要保持环境整洁、饭菜卫生,做好防毒、防病、防传染工作;
9、学生公寓要保持好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就餐;
10、各办公室要做到及时打扫,保持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垃圾要及时倾倒。教师桌面用具保持整洁。
11、师生搞好个人卫生,做到“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12、校内教师住户要搞好家庭卫生。生活垃圾及时放于公共垃圾池内。
个人卫生制度
1.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
2.坚持每日做好眼睛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
3.每天都要带好、用好手帕,不随便使用别人的手帕。
4.勤洗衣服,勤晒被褥,穿着整洁。
5.不喝生水,不吃零食,不吃不洁的食物。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剩饭菜等。
7.不在露天食品摊点吃饭,不使用个人出售的一次性餐具或食品袋,不使用别人的餐具,确保用餐卫生。
8.不在光线弱暗的或过强的光照下看书、写字,不躺在床上、不在走路时或在动荡的车厢里看书。
9.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
10.按时作息,保证每天的睡眠时间。
日常行为十不准
1.不准随地乱扔废弃物。
2.不准在校内追逐吵骂、说脏话。
3.不准抽烟喝酒。
4.不准随地吐痰。
5.不准在校内骑车。
6.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打脚印。
7.不准在教学楼内拍打任何球类。
8.不准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
9.不准穿奇装异服。
10.不准化妆、佩戴首饰、留长发。
中学生心理咨询暂行规定
为帮助广大中学生克服心理障碍,解除心理困惑,培养健康心理,提高广大中学生的身心素质, 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政教处、团委牵头组织成立心理咨询室,具体负责解答学生在学习、思想、人际关系、早恋、生理、社会等方面的疑问,帮助他们解除困惑。
二、心理咨询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品质的知识教育。
三、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学校将举办心理咨询讲座,以深化心理咨询活动。
四、凡参加心理咨询活动的同学,可以无记名寄信或直接咨询的方式进行咨询,咨询双方将遵循互相尊重、绝对保密的原则开展工作。
五、心理咨询是学校政教、团委的服务中学生成长成才,并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开展的有益尝试,为此,需要广大师生予以密切配合,大力支持, 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政教处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班主任工作情况,指导并考核班主任工作。
2.抓好班级量化管理,贯彻落实校纪校规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校风的形成。
3.组织好学生的检评实践活动,指导好各项检评工作。
4.抓好学校卫生工作和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好每年学生的体检工作。
5.抓好学校纪律,组织上好思想品德教育课和礼仪教育。
6.做好宣传工作。
7.抓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8.加强校园的巡视工作,及时处理校园偶发事件。
9.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政教处主任、副主任职责
1.协调校长选配好班主任,抓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审批班主任工作计划,考核班主任。召开好班主任例会。
2.组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团队干部等联席会,分析学生状况,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教育措施,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3.注意培养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定期组织班干部学习和经验交流会。
4.搞好每年一度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认真贯彻奖惩条例。
5.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制定校内相应的校规、校纪等管理制度。
6.努力争取校外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安排好学生的假期活动。
7.抓好宿舍管理和餐厅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
8.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9.负责组织本处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施,对处内人员要明确分工,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10.搞好学生心理咨询。
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以上工作。
政教管理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办公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请假。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检评活动的总结和评比。
3.协调好各处室、各年级等各方面的检评工作。
4.检查、督促好各检评组的检评活动。
5.检评成绩要按规定,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
6.课间时间一律走室外,随进巡查学生的言行。
7.组织好学生的检评实践活动。
8.服从领导,听从安排,为学校的管理工作尽职尽现,尽心尽力。
9.认真组织开好例会,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措施有落实。
年级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按教育规律办事,切实做好该年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制订好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3.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思想状况。
4.主持或组织召开年级组教师大会、年级组家长会以及各种与年龄相关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
5.抓好该年级的班级日常工作。
6.召开年级班主任会,分析研究学生思想状况、学生状况,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7.深入班级了解情况,召开本年级学生干部会,注意总结推广各班的好经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倾性向的问题,以及年级、班级德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8.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教书育人效果。
9.组织开展好各种竞赛活动和课外有意义的活动。出校园的活动,须报德育副校长批准。
10.负责该年级的教师和学生管理。
11.协助校长室搞好教师聘任工作和班主任的聘任工作。
12.协调各年级、各部门的关系,做到既分工又合作,负责年级会议记录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要求、教育和帮助学生在德育、智育、体育等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合格的毕业生。
2.培养良好的学风、班风,建设好班集体。
3.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从爱国主义教育入手,对学生进行革命理想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及“三热爱”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等等,使学生树立远大革命理想,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和勤奋学习,遵守纪律、助人为乐、艰苦奋斗,英勇对敌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
4.教育指导学生学好文化课。
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的教育和指导,使学生提高为祖国而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树立刻苦钻研、严肃认真、独立思考的学习风气,掌握灵活的学习方法。牢固掌握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学能力,不断提高学习质量。
5、教育和指导学生积极锻炼身体。
教育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两课、两操、两活动,通过体育锻炼标准。教育学生讲究卫生,保护视力、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
6、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的课外生活。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和科研活动,指导学生的课外阅读。
7、负责评定学生的操行。
平时注意了解和积累学生德、智、体几方面的情况。学期末指导学生做好总结鉴定,并亲自写出每个学生的操行评语。
8、负责执行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
平时要注意发现突出的好人好事,并及时报学校表扬。学期末要组织和指导学生评选“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对于犯严重错误,屡教不改的学生要报学校处分,对于受处分学生确有悔改表现者报学校撤销处分。
9、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
10.负责指导团支部工作。
要关心、支持和指导团支部开展独立工作和活动。
11、负责领导和指导班委会工作。
选拔和培养班委会干部,指导班委会独立开展各项工作活动。教育学生支持班委会工作。
12、负责协调本班任课教师的工作。
要经常和本班任课教师联系,组织开好班教导会,统一教育要求,统一工作步调,共同提高本班教育教学质量。
13、负责进行家长工作。
要通过家访及家长会等方式,经常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检评人员工作职责
1.热爱兰陵一中,热爱本职工作(对学生的管理和检评工作)
2.必须明确其基本职责,在搞好校内各项检评工作的同时,注意培养、教育和提高学生自觉接受检评、参与检评的能力。
3.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一言一行为学生起表率作用。
4.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严格照章办事,禁止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5.检评时做到:认真、细致、全面、及时。严禁敷衍了事。
6.认真组织、督促、指导好学生的检评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评的次数,保证检评的质量,及时反馈检评结果。
7.遇到一些偶发事件和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严禁和有关师生吵闹。
8.认真作好检评记录,按时上报政教处。
9.严格请假制度,按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会。
10.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教学楼、办公楼管理人员职责
1.按时开锁教学楼门。
2.按时送电、关电。
3.做好卫生和公共设施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4.及时打扫楼梯楼道卫生和冲刷卫生间。
5.课间认真巡查,严防破坏现象的发生。对污染或破坏者敢抓、敢管,并做好记录。
6.按时参加检评人员例会,及时上报检评结果。
7.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
8.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善始善终地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德育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学校行政的领导下,遵循德育规律,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具体的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落实学校学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学生法纪观念,切实抓好校风、学风、作风和班风。
2.配合班主任做好对学生的辅优补后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
3.检查师生上课、自习的出勤情况和学习纪律记。
4.检查班务日志,做好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
5.检查学生就寝纪律,督促寝室管理员维护好住校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6.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办理校徽并检查学生校徽的佩戴情况。
7.检查学生集会纪律。
8.检查各班班会、团活动的开展情况。
9.检查各班教室、环境区的卫生情况。
10.协助政教处做好各项评优工作。
兰陵一中学生宿舍管理员职责
一.关心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二.要求学生按时作息,按时就寝,按时起床,按时参加早操、自习,督促学生认真整理床铺,打扫寝室和室外走廊,要求学生离开寝室关窗、锁门,防止盗窃现象发生。
三.负责对住读生的审查,凭交费单分配宿舍、床铺。
四.抓好寝室长工作,定期召开寝室长会,指导室长召开寝室民主生活会,指导学生过好集体生活。
五.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制止学生留宿家长、客人和走读生,建立寝室档案,开展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
六.配合后勤部门搞好寝室公物,清洁工具的发放工作和寝室公物的管理工作,建立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七.发现学生生病要及时与校医联系,采取治疗措施,妥善安排他们的护理工作。危重病人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与学校主管领导及学生家长联系。
八.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各寝室的管理情况,纪律状况和清洁卫生情况,发现不良情况及时采取对策予以纠正。
九.指导学生检查评比就寝的情况并进行公布。
十.每天午休、晚休检查学生休息纪律和缺勤学生,发现不请假缺勤学生及时上报。
保卫(含传达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组织和实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3.选择、培养学生治保干部,组织、领导护校队开展工作,发动全校师生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督促门卫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门卫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5.抓好学校的防火、防毒、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工作。
6.抓好校园内的自行车、摩托车和其它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工作。
7.协助公安部门制止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在政教主任的领导下,协同德育管理员处理学生中的盗窃、打架、群体闹事等事件,加强防范,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8.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加强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助有关部门整顿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好校门广场的秩序,禁止乱停乱靠,禁止摆摊设点。
兰陵一中花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校园内一切花草树木的管理工作。
2.负责花草的种植和栽培。
3.及时浇水施肥。
4.及时打药灭虫。
5.定时剪枝、修整、造型。
6.按时采集花籽。
7.按时参加例会。
8.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尽职尽现做好本职工作。
兰陵一中校园保洁员岗位职责
1.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及时做好校园卫生工作,确保校园美观、清洁。
2.根据学生处的具体安排,全面负责所管场所的保卫和卫生工作。
3.及时将所管区域的垃圾运转到指定位置。
4.服从领导,完成各项临时性卫生任务。
兰陵一中文体办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实际,认真抓好体育常规教学、体育代表队训练和全校卫生工作。
2.以开展群体活动为重点,抓好“两课”、“两操”,组织与指导全校各项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好校运会。
3.组织与指导体育、音乐、美术教研组制订全年教学与训练工作计划,加强对体育设施,音乐、美术器材的管理。
4.在德育副校长组织和指导下,抓好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和训练工作,组织和指导特长生参加各级各项比赛。
5.组织开展对体训教练的考核和聘任工作。
6.协助德育副校长开展好其它有关工作。
兰陵一中课堂纪律
1.教室是教学场所,学生不得在教室内进行任何有碍教学的活动。
2.预备铃响,立即归位,准备学习用品,静候上课。
3,老师进入教室上课时,师生互致敬语。迟到者要在进门处立正喊“报告”,待老师允许后入室入座。
4.上课时用心听讲,认真作笔记,积极思考,大声答问。向老师答问或发问须起立,经允许后方可坐下。
5.上课时要穿戴整洁,保持正常姿势,不准穿背心,短裤衩、拖鞋、不准披衣散扣,不准悬脚舞手、歪头耷颈。
6.上课或自习要准时到堂,要保持安静不准擅自下位,随便进出,不准谈笑和大声讨论问题。
7.对老师讲课有不同看法,先举手,经教师允许后方可起立发言,教师应积极鼓励学生提问并共同讨论。
8.下课铃响,教师宣布“下课”,学生方可离开教室。课间休息时,不得追赶逗打。
兰陵一中考试纪律
1.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严肃认真参加考试。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室。迟到15分钟的,取消考试资格。
3.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化用品,答题只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或用蓝圆珠笔作答。
4.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凡开卷考试,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开卷要求考试并按时交卷。
5.卷面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私下谈论,借机喧哗。
6.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字迹要清楚,不准潦草塞责。
7.按时交卷,交卷时试卷应按顺序放好,交卷后不得要求再次入室作答。
8.提前交卷的,应远离试场,不得在考室周围逗留和交谈。
9.发现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一律给予试卷记零分和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兰陵一中学生集会纪律
1.集会前,各班应整理队伍,清点人数,不准无故缺席
2.进场时,要秩序井然,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迅速整齐入座。
3.参加集会人员要衣着整洁,文雅端庄。
4.开会时,要保持安静,认真听会,扼要笔记,做到“八不”:不讲话、不逗打、不睡觉、不吃东西、不丢纸屑、不东张西望、不看书阅报、不中途离场。
5.散会时,各班应按顺序列队依次出场,不得争先恐后。
兰陵一中学生劳动纪律
1.积极参加校内一切公益劳动,从实践中培养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的美德。坚决反对好逸恶劳、拈轻怕重、怕脏怕苦的错误思想。
2.劳动时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劳动任务。坚决反对只混时间,不管效果,只讲数量,不顾质量的单纯任务观点。
3.爱护劳动工具,爱惜劳动成果。防止践踏庄稼、破坏工具、侵占劳动成果等错误行为发生。
4.劳动时,要加强团结友爱。发扬协作精神,坚决反对各自顾己的自私本位思想。
5.劳动时,要注意安全。要听从班主任和劳动指导教师的统一指挥、不搞危险操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兰陵一中实验室纪律
1.上课前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依次分组就座。
2.自觉维护室内纪律,不拥挤、喧哗、不随便离座。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4.独立操作,仔细观察,勤于思考,详细作好实验记录。课中或课后认真写好实验报告。
5.爱护仪器,节约药品,凡因粗心大意、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
6.实验结束后,将仪器药品放置原位,遗失者要负责赔偿。
兰陵一中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学生住宿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到指定的宿舍和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住宿或调换.
2.学生要按照《文明宿舍条件》文明住宿,服从宿舍管理人的管理,尊重宿舍管理人员。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课时间不准在宿舍滞留,有病需持有班主任签批的假条。
4、男、女公寓楼单独管理,严禁异性进入,对于不听劝阻、私自闯入异性公寓楼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学生午休、晚休前必须归宿,凡因事不能按时归宿者,须持有班主任签批的假条。对无故不能按时归宿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6、要讲究公共道德,楼内保持肃静,严禁在宿舍区域内高声喧哗、喝酒、打扑克,严禁在走廊内玩球。放录音机必须佩带耳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放假期间,学生不许在校住宿。
8、禁止留外人留宿,否则给予校纪处分。
二、公物管理制度:
1、宿舍公共财物,由全体舍员共同负责保管,舍长主管。个人财物自己保管。
2、损坏财物要照价赔偿,责任不明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公寓楼管理员要定期检查公共财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勤俭节约,按时熄灯、停水,否则视其情节给予校纪处分。
三、卫生管理制度:
1、公寓楼内由学生和宿舍管理员共同负责清扫,要保持公寓楼内外干净整洁。
2、宿舍内的卫生由各宿舍学生轮流值日清扫,每日早晨起床后和中午起床后值日生要将宿舍清扫干净,并督促其他同学整理个人内务;每周的大扫除时间,各宿舍要将宿舍彻底清扫一次。
3、公寓楼内外不得乱贴、乱画、乱钉、乱拉绳索;楼道内要保持无垃圾、杂物、污水、痰迹。
4、严禁从窗户、凉台向外倾倒污水,抛扔杂物等。
5、管理员每天对宿舍进行检查,每周汇总计分。宿舍卫生考评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选的重要依据,学校对文明宿舍进行挂牌奖励。
四、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管理员轮流值班。
2、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楼的作息制度,按时归宿。学生个人的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允许存放在宿舍内,学生离开宿舍要自觉关锁好门窗。否则,因此造成的不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责任自负。
3、非住宿学生及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公寓楼,家长亲友来访只能在值班室会见(午休期间不允许会见学生)。住宿生擅自将非住宿人员带进公寓楼、留宿,将按违纪处理。
4、严禁私接各类用电器,严禁打开配电箱、消防箱,严禁攀登窗台。否则将给予严重纪律处分。
5、严禁将危禁器械、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楼。
兰陵一中学生体育锻炼制度
1.积极参加体育课和学校统一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早操、课间操和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竞赛,任何人不得缺席、迟到。上体育课时,小病小伤要到场,酌情参加力所能及的活动,否则按旷课论处。
2.严格执行体育课常规。打预备铃,体育委员整队清点人数;下课后,全班集合整队清查人数,由体育老师小结,宣布下课。中途离场的,按早退论处。
3.上体育课和进行各种体育锻炼时,穿戴必须适宜,做到快、静、齐,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服从指挥的个人要令其列,不服从指挥的班次要当场进行集体整训。
4.眼保健操要天天坚持,要讲究质量,不能走过场。不做或做不合要求的班次,要令其补作。
5.爱护体育器具,借用器材要严格进行借还手续。不做或人力损坏器材的,要照价赔偿。
6.参加体育锻炼时,既要刻苦,也要适量;既要勇敢顽强,也要小心谨慎。保护措施要坚决落实,危险动作不准单独做,严防体育事故发生。
兰陵一中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卫生
1.教室、寝室、环境区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并按时检评。做到沟渠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在墙壁门窗及其它设施上乱刻乱画,不准在疫区游泳。
3.教室、寝室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4.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开展经常性的防疫工作。
二、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活动,不使用他人的碗、筷、茶杯和毛巾。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五不”、“四要”:
看书写字脊椎不弯曲;
不躺着看书;
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
不在行使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
用眼时间不能过长。
要坚持眼保健操;
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30公分左右的距离;
要定期检查视力;
要及时矫治眼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兰陵一中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1.学校师生发生传染病,立即向行政领导和学校卫生工作人员报告,立即作调查、核定,并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
2.立即采取防治措施,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综合防治方案,尽早隔离治疗病人,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传染病扩散蔓延。
3.采取经常性的预防措施,提高易感学生对传染病的抵抗力,安排合理的生活、作息制度;减轻学生学习负担,防止学习疲劳,保证膳食营养,增强学生体质。
4.预防传染病进入学校,建立和开展晨间检查制度。发现有传染病的可疑患者,立即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者应采取预防性措施。
5.从事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任职期间须作健康检查。凡传染病患者在隔离期及带菌者,都必须在隔离期满后或已治愈并经病原学检查无传染性后,方能恢复工作。
兰陵一中卫生室工作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执行《山东省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做好学生的卫生保健和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2.经常开展健康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卫生宣传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卫生室清洁卫生。
3.每年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4.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近视率。积极开展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防治工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统计分析。
5.加强传染病、流行病管理,实行计划免疫,定期预防接种,指导监督饮食、饮水卫生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
兰陵一中校园广播站管理制度
1.服从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道学校各方面的工作和事件。
2.遵守操作程序,正确地使用广播措施。
3.严守广播时间,严禁无序广播。
4.组成人员既分工明确,又团结协作。
5.校园记者要善于撰写稿件,确保稿件质量。
6.编辑员必须及时编辑并将稿件交播音员。
7.播音员每次播音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位,播音要准确,播音后要做好资料整理工作。
8.机修员每月定期检修一次广播设施,确保安全无事故。
兰陵一中年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程
年级管理委员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年级主任是代表学校在各年级贯彻落实教书育人各项方针和学校各项工作计划的指挥者、总负责人。在加强学生管理,促进质量提高,实现办学思想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年级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规范、加强年级组建设将有利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增强学校的竞争力。为此,特制定工作本规程。
一、明确基本职责
年级管理委员会在学校党总支、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其基本任务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年级全体教师全面教育、管理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年级主任应根据根据安排,结合年级实际制订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团结、带领全体教师,为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尽职尽责。
二、实施德育任务
教育之根本在于育人,德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灵魂,落实德育管理、实施德育任务是年级工作的重中之重。
1.明确德育任务
中学思想品德教育最基本的任务是提高基本觉悟,培养基本能力。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基本政治态度,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社会主义的道德认识与行为构成学生的基本觉悟。培养学生正确认识他人和公正评价他人的能力,培养学生分清是非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创新的能力。
2.组织主题活动。
主题教育要根据学校德育计划和学生年龄特征与认知能力确立年级德育的侧重点和层次要求。开展主题班团活动,要指导班主任关心社会,关心生活、寻找最佳切入口,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人格培养,提高学生做人的素质。年级德育活动要有实施方案,活动总结,要讲究实效。
3.培养学生干部。
积极向学校推荐学生干部,配合学校团委、学生会和有关教研组及辅导老师做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要大胆使用、锻炼能力,精心培养,使其茁壮成长,并成为学生的表率,要相信、依靠和支持学生干部的工作,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4.提高德育水平。
开好班主任例会,即布置工作,总结情况,也研究问题,学习理论,还要研究学生,交流经验,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按有关办法配合政教处搞好班主任考核评估工作,培养德育能力,促进德育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教科研中心、德育考核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德育研究,评选、推荐德育论文,积累反映年级管理经验的资料,并于放假前一周归档。
三、加强常规管理
年级管理委员会经常的、主要的工作是严肃常规纪律,抓好班集体建设,抓好校风校纪建设,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1.坚持常规评比。
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年级实际的常规管理制度,组织德育管理员、学生干部对学生的出勤、纪律、保洁和体育锻炼等情况进行检查、评比、从学习习惯、纪律习惯和卫生习惯等方面规范学生行为,促进班集体建设,培养优良学风和作风。
2.处理年级事务。
协调班级关系,处理班级处理不了的偶发事件。组织本年级师生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组织开展本年级的活动。根据需要召开年级的各种师生会议,部署、研究和检查工作,对师生进行表扬、批评,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代表年级师生反映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3.配合学校抓好体卫安全工作。
督促检查各班“体育合格标准”的施行,关心卫生、保健、防近工作。配合保卫室进行安全教育,慎重处理带安全隐患的大小事情。协同音乐、体育、美术教研组和团委、学生会组织好文体活动。突出“窗口”意识,组织年级学生以认真的态度、良好的形象参加各对外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接待任务。
4.加强操作指导。
指导年级教师按教育规律办事,尊重学生,遵守职业道德,讲品位、讲奉献。禁止简单、粗暴的教育行为。严禁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行。关心、帮助青年教师开展工作。听取家长意见,指导班主任开好家长会。指导班主任写好德育评语,做好思品评价工作。
四、提高教学质量
德育为首,教学为主。教学是最基本的、最主要的活动。年级要配合教研组,协调备课组,在教务处的直接领导下,加大力气,提高教学质量。
1.配合党支部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关心、团结教师,充分调动年级全体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支持工会工作,组织有利于教师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增强凝聚力,创造一个宽松、愉快的工作环境。
2.支持教务处的常规管理。
在教务处的指导下,配合教研组,协调本年级备课组,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严肃考风、教风、学风,组织好学生考试和教师评卷工作,落实教学质量评估。全面关心学生的学习成绩,深入了解情况,在教科室的指导下,与备课组商讨如何提高教学质量。研究学生,指导“学法”,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良好的学习心理品质。
3.全面、正确地理解、贯彻素质教育。
不随意增课、补课,不搞题海战术,不乱收费。在教科研中心的指导下,关心、支持教研教改工作,爱护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做实事,积累经验。
兰陵一中学生奖惩条例
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培养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高品位学生,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1.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从未违纪或扣分者;
2.学习认真,在模块测评中等级提高幅度为班级最大者;
3.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者;
4.在校内外有助人为乐或拾金不昧,影响较大或受到社会公认者;
5.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有重大贡献者;
6.见义勇为,坚持正义,维护公共利益,制止斗殴、偷窃等事件,挽回较大损失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单项积极分子光荣称号。
1.学习认真,虚心好学,各科成绩优异者;
2.积极参加劳动、能吃苦耐劳、不计个人得失者;
3.讲究个人卫生,勤于打扫,受护公共卫生,注意学习卫生,体育卫生,身体健康者;
4.经常自觉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体育达标,在市级及市以上运动会中获奖牌者;
5.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者。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授予“学生标兵”、“优秀学生”称号。
1.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三好学生评比条件者;
2.思想进步,学习认真,担任了班团干部并能履行岗位职责,模范带头号,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条件者;
3.德、智、体全面发展且特别优秀,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在全校学生中影响较大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嘉奖。
1.见义勇为者;
2.参加省级以上竞赛活动获奖者;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颁发奖学金。
1.参加学科(含音、体、美、科技创新等)竞赛获得校级第一名,市级以上优秀者;
2.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中的特别优秀者;
3.思想品德评价学年终结评分班级最高者。
二、惩处
(一)凡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政治活动或学校集会缺席,情节较轻者;
2.多次发现讲粗痞话或故意侮辱他人者;
3.顶撞老师或有对老师不礼貌行为,情节较轻者;
4.违反上课、自习、就寝、就餐纪律,不听招呼者;
5.经常缺交作业,学习态度较差,任课老师反映不好或多次迟到、早退或无故旷课3节以上者;
6.干部工作失职,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好后果者;
7.发现同学中的违纪行为不报告或斗殴助威者;
8.不服从学生干部管理或妨碍干部执行公务者;
9.不讲究卫生且教育不改或有意破坏卫生者;
10.损坏花木情节较重者。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
1.经常不参加学校、学校各科室、年级、班级等组织的各种活动者;
2.对老师或学校职工不礼貌或顶撞老师,态度恶劣者;
3.损坏公物价值10元以上者;
4.私自涂改有关学生鉴定者;
5.大小模块测评舞弊一次者;
6.抽烟或喝酒一次者;
7.恶语侮辱同学或动手打人情节轻微者;
8.严重违反上课、自习、就餐、就寝纪律,影响较大者;
9.撕毁或乱擦学校公告、通知、通报或撕毁学校图书、报刊杂志者;
10.故意损坏花木,情节较轻者;
11.结伙或参与打架情节较轻者;
12.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性质不严重者;
13.冬季在教室、寝室生火或私自动电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学校蒙受一定损失者。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结伙或邀集社会青年打架斗殴情节较轻微者;
2.有偷窃行为或不正当占有、使用他人财物者;
4.故意损坏公物者;
5.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情节严重者;
6.经常违反纪律,学习成绩低劣,教职工反映较差者;
7.抽烟、喝酒且屡教不改者;
8.带头起哄闹事,破坏公共秩序者;
9.出入营业性网吧、KTV、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者;
(四)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严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教育不改者;
2.结伴或邀集社会青年打架情节较重者;
3.有价值30元以上偷窃行为,或参与社会偷窃者;
4.故意损坏公物价值60元以上者;
5.谈情说爱,教育不改或有流氓行为者;
6.无故旷课3天以上者;
7.包庇坏人坏事,陷害他人,或打击报复学生干部和同学,情节较重者;
8.在同学中拉帮结派,结拜兄弟或私自成立各种组织,经教育不改者;
9.彻夜不归上网和K歌者。
(五)凡有下列和教育行为之一者,给予转移学习环境的处分
1.无故旷课一星期以上者;
2.犯有以上各款所列错误之一,且错误性质严惩者;
3.与人结伙打架,或邀集社会青年和同学打架斗殴,情节恶劣者;
4.有偷窃行为价值在50元以上或参与社会盗窃价值在30元以上者;
5.有违反法律行为,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处罚者;
6.因违纪受到五次通报、三次警告、二次记过或留校
7.有严重侮辱教职员工或殴打教职工行为者;
8.不听学校教育且私自逃跑者;
9.在校外违法或扰乱社会治安情节严重或有其他不轨行为,影响学校荣誉者。
(六)凡受处分的同学都应相应扣除思想品德分数,受到第四、五级处分未撤销者,均结论为思想品德不及格。
(七)各级处分权限按省教育厅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执行。
兰陵一中学生家长教育行为规程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教育子女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子女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度,方法要正确。
4.培养子女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有益的文娱体育和社会交流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女子、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奉献,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和友好的邻里关系,努力形成良好的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自觉遵守《家长委员会章程》,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兰陵一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为增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合力,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学校决策和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使家长更好地支持和参与学校部分管理工作,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更广泛的动力,努力创建以“传承荀子伟大教育思想“为特色的品牌学校,实现“理念先进、特色鲜明、质量优异”的办学目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
1、家长委员会由关心学生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代表各个层面的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每届家长委员会任期一到三年。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班级的家长委员资格自动取消,同时补充新的人选。
4、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六名、委员若干。主任和副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5、学校成立高一、高二、高三三级家长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年级家长委员会中的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
6、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能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开展义工工作,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对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进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育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有对学校教育教学、学生发展、学校管理、学校发展规划及其它有关情况的了解权。
2、有对学校各项设备设施的参观权。
3、有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5、有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提出议案的权利。
6、有召集学生家长收集有关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权利。
第五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和办学成果。
2、协助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并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
3、带头参加家长会和家庭教育,接受学校委托通知有关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4、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
5、发挥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与学校沟通,提供有关信息,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有关学生工作的委托。
6、积极协助学校办理学校自身难以解决而家长又有优势可以发挥特殊作用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 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
2、家长委员会直接与校长室、教务处、政教处联系工作。
3、本章程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之处,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共同修改补充。
兰陵一中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全面增强中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我校要求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认真组织学生开展集体体育活动。
一、大课间体育活动必须确保活动内容
1、“大课间”体育活动就是在每天上午第二节课后安排时间,组织全校学生进行体育活动。大课间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内容的安排要根据学校实际以及季节、气候的情况确定。固定内容为春、夏、秋季做两遍广播体操,冬季进行2000米长跑。
2、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体育锻炼内容的选择性,结合学生身体生长发育的特点,把耐力、力量、柔韧素质的发展作为重要的、突出的内容,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
3、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除组织学生认真做好教育局指定部分外,结合季节特点、学校特色和场地情况,适当增加简便宜行、面向全体、实效性强、较为安全的集体活动内容,如:自编操、跳短绳、慢跑步、素质操练习,以及教育部推广的校园集体舞等,雨天坚持做室内操,不断培养学生树立“终身体育锻炼”的意识。
二、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明确责任,加强检查督促,确保落实,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并逐步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珍视健康浓厚氛围,同时辐射到每一个家庭,让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青少年体质健康,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大课间体育活动从实施之日起,由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班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成绩记入班级考核。
大课间体育活动考核不合格班级,不得评为先进班级。
三、大课间体育活动实行安全责任制
1、学校必须保证大课间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安全。
2、班级活动时班主任和分工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如发生事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兰陵一中军训制度
一、军训的目的意义
以学生军事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国防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军训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素质方面发挥着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军训有利于学生学到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学生学到人民解放军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爱国奉献、勇于牺牲、勇敢顽强、坚韧不拔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学生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有利于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有利于学生组织性,纪律性的提高和身体素质的增强;有利于加强集体主义观念,建设良好的校风校纪。
二、军训要求
1、明确军训的目的和意义,积极热情地参加军训,一切行动听从教官的指挥。
2、严格遵守训练纪律,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军训的,要向教官或辅导员(班主任兼任)办理请假手续。
3、训练期间要学习解放军战士吃大苦耐大劳的艰苦奋斗精神,要遵守纪律,善始善终,不准穿裙子,不准穿拖鞋。特别要注意交通、饮食卫生和军训期间的安全,从而保证军训的顺利开展。
4、学习解放军的优良传统,认真搞好教室、宿舍和个人的内务工作,做到卫生整洁,衣物、被帐、日常用具摆放整齐和规范化。
5、要求每位学生在军训期间写好军训日记和一篇心得体会文章,待军训结束后交班主任查阅。
三、军训内容
1、军训动员,明确军训的目的意义。
2、队列训练。含立正、跨立、稍息、四面转法、看齐、报数。单个队列动作和队列,含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与立定,踏步与立定,行进与停止等内容。
3、队列复习,练习所学内容,进行队形、方向的变换。
4、队列的实施。采用以中队为单位实行集中示范与分开练习,先分解后连贯等动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5、由教官指导学生进行宿舍内务整理。
6、以中队为单位进行军训汇报表演及评比活动。
兰陵一中美术器材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一、美术器材室是存放、管理美术器材的场所,不得存放无关物品。要做好防盗、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
二、美术器材室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负责美术器材的日常配备、管理维护和借还等工作,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要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三、美术器材的增减要及时入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要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合理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经常维护、保养美术器材,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如有损坏、遗失要及时补充。
四、充分利用美术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美术器材领用、借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收回,经清点、验收、维护后放回原处。如有损坏、遗失,要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五、每学期末要对器材进行整理和清查,向有关领导做出书面汇报,要做出维修和购置计划,为下学期教学做好准备。
六、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保障教学的供给服务工作。
兰陵一中体育器材、场馆管理员岗位职责
1.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合理调配、使用和维护体育器材和场馆。
2.及时清理体育器材并登记造册,对已损设施及时维修或报损。
3.管理和调配好体育器材,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体育器材的损坏和遗失。上课前发放器材,下课后及时回收,若有非正常损坏,必须督促使用者照价赔偿。
4.学校体育设施不可随便外借。若有兄弟单位借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并督请有关领导及时收回。
5.经常保持体育器材的整洁卫生,防止器材因受潮而损坏。
6.协助体育教师维护好体育场馆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开放和封闭体育场馆,及时搞好体育场地的卫生。
7.加强安全防范建设,确保师生运动安全。
8.及时登记体育教师课间操的到位情况,及时播放音乐。
兰陵一中体育器材借用规定
一、体育课:任课教师填写好借物单并签名,将本课所用器材一次性借出,借器材时,每班最多二人参加。上完课后,要立即清点器材,一次性归还。
二、课外活动:体育委员填写好借物单,班主任签名,将活动器材一次性借出,借器材时,每班最多二人参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清点器材,一次性归还。
三、要正确使用器材,切实注意安全。禁止在塑胶跑道上进行除跑步外的任何活动,严禁在人工草坪上进行投掷活动。
四、体育器材不长时间出借,外单位借用器材,必须经文体办批准,大宗器材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借出器材时,要签好借据,按期归还。
五、凡造成场地、器材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兰陵一中校医岗位职责
1.在政教处领导下,拟定并实施医务卫生工作计划和有关卫生保健制度,搞好疾病防治与卫生宣传教育,指导学生会卫生部办好卫生专刊。
2.协同学校选择、培养好女生干部和卫生干部,配合女工委员对女生进行青春期卫生教育与指导。
3.做好卫生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合理添置、保管和使用医疗器械和药物。防止药物潮湿或霉变,严禁使用过期、变质药品,确保师生用药安全。
4.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耐心细致地作好疾病防治工作。对传染病、地方病等要采取积极防治措施,要指导学生防治疥疮,降低近视率,尽力治好小病小痛,对重病号要及时转诊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防止事故发生。
5.严格做好各方面的卫生监督工作,包括体育卫生,宿舍卫生、教学卫生、劳动卫生和饮食卫生的监督等。
6.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建立健全医务档案和各班学生体检档案,建立健全学生个人健康登记卡。
兰陵一中学生视力监测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生视力监测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近视眼防控的重点放在预防工作上,面向全体学生实施预防措施,有效预防近视眼的发生,降低学生近视眼新发病率。
2、坚持综合防控原则。针对导致近视眼发生的多种因素,采取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控制学生近距离用眼时间;改善教学卫生条件,创建良好的视觉环境;普及视力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科学用眼习惯;落实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3、坚持常抓不懈原则。把“防控”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按照不同年龄、学段要求,将其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中,坚持常抓不懈,促进“防近”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4、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全体教师和家长、社区的作用,建立教师全员参与,学校、家长、社区联动的机制,形成共同做好学生“防近”工作的合力。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宋学光
成员:教干和各班主任。
(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防近”工作
1、将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纳入学校管理、教师管理和班级管理内容,落实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作为年终考核、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以此形成学校领导、教师、学生人人重视,齐抓共管的“防近”工作机制。
2、制定科学规范的学生在校作息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课程计划,安排每周课程和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睡眠9小时。
3、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4、建立健全眼保健操制度。将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纳入课表,组织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由班主任负责)。
5、根据教室采光情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可调整一次学生座位。
6、坚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制度。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户外体育活动切实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活动。
(三)、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
1、在学校师生及家长中,广泛、深入开展视力保护宣传教育。
2、每月利用板报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宣传用眼、预防近视等眼保健知识,培养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正确的读写姿势和用眼卫生习惯。
3、教师应将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贯穿于整个课堂教学中,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书写字姿势,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和行为。
4、通过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知识和方法。
5、利用每年6月6日的“全国爱眼日”,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四)积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创建良好的视力环境
1、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
2、教室采光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3、教室照明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
兰陵一中课间操管理办法
为加强课间操管理,提高早操质量,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现对课间操管理做出如下规定,请教育和督促学生认真落实。
1、集合站队:
要求:动作迅速,做到快、齐、静。
快:各班体育委员在上操铃响前2分钟将本班队伍结合完毕。
齐:动作紧凑、行动迅速、队伍整齐如一,排面一致。
静:到位以后要保持立定,保持安静不准左顾右盼,更不允许喧哗打闹。
2、跑步(冬季)
要求:队伍喊口号两遍。要求队伍排面整齐步伐一致,口号洪亮、清晰、有力,精神饱满,同时特别强调摆臂要到位。
3、做广播体操(春、夏、秋季)
要求:队伍整齐,动作一致,舒展大方,有力度。
4、体育委员
要求提前到位,工作认真负责,口令清晰,洪亮、准确,队形调动无误。检查每一位同学的到位情况(特别是排头和排尾要兼顾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善始善终地完成本职工作。
5、班主任
要求提前到位,全程跟班,与学生共同锻炼。
6、奖惩办法
⑴达到以上要求的班级,提出表扬,同时还要给班级加适当的德育分,每表扬1次加1分;
⑵每周评一次早操先进班,每月奖励德育分2分;
⑶对集合混乱,纪律松散,整体较差没有达到要求的班级,每查出一次扣2分,并单独留下就地整顿,等到其他班级返回后,再按原内容完成规定锻炼任务;对于屡教不改的班级除扣德育分外还要停课训练(由分工体育教师和班主任负责),直至达标为止。
兰陵一中学生会组织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是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在政教处的具体指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年级德育管理员、班主任的帮助。
第三条 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25-27名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两年,委员候选人先由各班酝酿、年级推荐和毛遂自荐相结合产生,再经政教处审核,报校长室批准,选举时,各候选人应先发表竞选演说,然后以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
第四条 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下设学习、、纪检、文娱、劳卫、生活、女生、科技等部和秘书处。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和秘书长由委员推选产生。
第五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各班2—3名代表)。学校设学生会,各年级学生会分会,各班设班委会。
第六条 各班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在学生会和年级分会的领导下,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七条 学生会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筹备和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各年级分会或各班委会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发挥学生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
3.定期举行委员会,讨论研究工作,布置和检查各年级分会和各班委会的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4.适时向学校反映广大学生的正当要求,定期向政教处汇报工作,定期和团委协调工作。
5.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交流。
6.筹备选举下届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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