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特制定《兰陵县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积极采取以下各项措施对困难学生进行学校资助。
一、学杂费减免
对学校内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2023-2024学年上学期减免82名同学,下学期减免86名同学。
二、“冬季温暖”活动
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智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活问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以物资资助为主,购买冬季所需棉袄、鞋子等衣物。
三、“情系困难生 新春送温暖”活动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把学校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做出成效,切实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活问题,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确保学生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新春佳节,学校资助中心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低保家庭贫困学生、孤儿、残疾、单亲贫困学生和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庭经济特别困难贫困学生。
四、开设一元窗口
为帮助困难学生就餐问题,特别开设一元窗口,共设立两个平行窗口,一元管饱,荤素搭配配有汤,保证困难学生的吃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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