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实施好我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和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评审机制,严格执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
一、评选范围及补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评选范围为在我校学籍审批通过的在校学生。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校结合实际,研究决定将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具体学年标准分别为一档15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对应的学期发放标准为750元、1000元、1250元)。
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享受资助范围内的学生中组织评审。
1.组织申请:
在学校资助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家助学金申请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级评议小组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并签名。
2.三级评审: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受助学生资质进行严格认定。
(1)一级评审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并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
(2)二级评审由学校资助办公室负责认定,相关处室共同参与,评审后的相关材料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整理、造册并汇总,经公示无异议,报校资助工作领导组。
(3)三级评审由学校校长负责,校长和资助工作领导组根据一、二评审情况对我校享受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最终认定签字,并签署认定意见。学校资助办公室将学校认定结果上报,为受助学生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三、校内资助及其他资助的评审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兰陵县第一中学
2018.11
兰陵县第一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三级认定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王昌飞
副组长:赵瑞华 金银华 沈兆永
成 员:陈 刚 张文献 周 斌
冯现德 李玉胜 王任远 李国庆
丰振海 赵其民 各班班主任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 任:朱 强
副主任:冯 伟 肖翠军
专职人员:齐贵波 刘传晓 马世旺
兰陵县第一中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王昌飞
副组长:赵瑞华 金银华 沈兆永
成 员:陈 刚 张文献 周 斌
冯现德 李玉胜 王任远 李国庆
丰振海 赵其民 各班班主任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 任:朱 强
副主任:冯 伟 肖翠军
专职人员:齐贵波 刘传晓 马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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