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 索引号 llxdiyizx/2022-0000036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一中学
  •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三级认定制度
兰陵县第一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三级认定制度

为了进一步实施好我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确保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要求和有关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评审机制,严格执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

一、评选范围及补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评选范围为在我校学籍审批通过的在校学生。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因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应资助者,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我校结合实际,研究决定将资助标准分为三档,具体学年标准分别为一档1500元/年、二档2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对应的学期发放标准为750元、1000元、1250元)。

二、三级评审认定程序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享受资助范围内的学生中组织评审。

1.组织申请:

在学校资助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家助学金申请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由班级评议小组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并签名。

2.三级评审: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受助学生资质进行严格认定。

(1)一级评审由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审核,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并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

(2)二级评审由学校资助办公室负责认定,相关处室共同参与,评审后的相关材料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进行整理、造册并汇总,经公示无异议,报校资助工作领导组。

(3)三级评审由学校校长负责,校长和资助工作领导组根据一、二评审情况对我校享受资助学生情况进行最终认定签字,并签署认定意见。学校资助办公室将学校认定结果上报,为受助学生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三、校内资助及其他资助的评审均参照本制度执行。

兰陵县第一中学

2018.11

兰陵县第一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

三级认定领导工作小组

组 长:王昌飞

副组长:赵瑞华 金银华 沈兆永

成 员:陈 刚 张文献 周 斌

冯现德 李玉胜 王任远 李国庆

丰振海 赵其民 各班班主任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 任:朱 强

副主任:冯 伟 肖翠军

专职人员:齐贵波 刘传晓 马世旺

兰陵县第一中学

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王昌飞

副组长:赵瑞华 金银华 沈兆永

成 员:陈 刚 张文献 周 斌

冯现德 李玉胜 王任远 李国庆

丰振海 赵其民 各班班主任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主 任:朱 强

副主任:冯 伟 肖翠军

专职人员:齐贵波 刘传晓 马世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