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校资助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方针、政策;
2、加强学习、切实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的目标任务、对象界定、救助标准、工作程序、申请办法、工作责任等。
3、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4、收集和掌握学校贫困生有关信息,建立好贫困生信息库、文件档案、贫困生档案、受助学生档案。
5、资助资金拨付到校后,设立固定公示牌,每发放一笔资金都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及时将资金发给享受对象。
6、对资助项目和受助学生情况登记汇总,并建立相关原始档案和电子档案。
7、建立永久性的救助台账,做到收入和支出分明。
8、完成县资助中心和校资助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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