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及维修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及维修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及维修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及维修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及维修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及维修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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