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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teshujiaoyuzhongx/2022-000006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特殊教育中心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特殊教育中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特殊教育中心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厅管理制度

为培养学生在集体就餐方面文明守纪、珍惜粮食、爱护公物、维护环境等良好习惯,特制定《学生就餐及餐厅管理制度》,所有就餐的学生都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一、按时开饭,按时就餐,特别是中午,任何学生不得提前下课离开教室进入餐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律在餐厅内就餐。

二、按秩序文明打饭,自觉排队,禁止加塞、拥挤,不准起哄,不准敲盆击碗。学生之间互相谦让,要尊重厨师的辛勤劳动,注意使用文明语言。

三、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注意节约粮食,节约用水。克服吃馒头剥皮等不良习惯。

四、要爱护公物。在餐厅禁止用脚踩凳。爱护使用好餐厅桌凳等公共设施,损坏要赔偿。

五、注意搞好餐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泼撒剩余饭菜,餐后要自觉把丢在桌面上的剩余饭菜和食品袋等杂物到入指定的泔水桶内,严禁倒入洗碗池内。

六、所有学生都要支持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的工作,自觉服从管理。对于违犯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七、禁止学生到校外餐馆吃饭。

食堂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坚持优质服务,做到周到、文明、饭菜味美价廉,达到师生满意。

二、加强计划与核算,周周有菜谱,天天有核算。健全伙食帐册,每月底进行一次清仓盘点,向有关领导汇报。

三、采购食品和原料力求新鲜、便宜,不采购腐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

四、坚持验收、过秤手续,并做好防霉、防鼠、防尘工作。

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节粮,节水,节电,精打细算,降低成本,提高饭菜质量。

六、重视和加强卫生工作。严格执行卫生包干制度,厨房有消毒设备并对餐具定期消毒,有防蚊蝇措施,炊事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染。

七、提高警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加强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八、炊事员按时上班,准时开饭。就餐人员遵守食堂纪律,尊重工作人员,服从管理,保证就餐秩序,不乱倒剩饭剩菜。

九、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就餐,吃饭有专人分发,杜绝开小灶。

十、爱护桌椅、餐具等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赔偿,对破坏公物者除令其赔偿外,还应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加强检查督促和民主管理。总务处要经常到食堂检查服务态度、卫生情况、饭菜质量与数量、就餐纪律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批评后进。

食堂仓库管理制度

一、食品仓库实行专用,配有防鼠、防蝇、防霉、通风设施及措施。

二、食品分类、分架、隔墙地存放,种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存放。

三、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后出,定期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其他杂品混放。

五、仓库要经常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食品采购验收规定

一、食堂采购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实施。

二、采购负责人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细则,按照国家有关索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三、熟悉并掌握需要索取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种类,以及检验合格的真伪,熟悉掌握证明需要记载的内容,必须与同批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四、对于有些食品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必须认真登记备案并妥善保管,以无卫生行政部门检查。

五、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校、食堂的规章,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六、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学习业务,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私下交易,违反工作纪律的损公肥私现象。

七、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市场调研,服从分配,爱岗敬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对不按规定索证得相关责任人,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根据《食品卫生法》由卫士行政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烹调加工制度

一、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害有毒的食品。

二、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热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三、当天加工当天销售,不准出售隔夜饭菜。

四、用于加工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或其他工具必须标明,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刀、砧板、盆、抹布、用后清洗消毒,洗手池、洗菜池、洗肉池不能混用。

六、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七、工作结束后,和面机、锅、盆、菜墩、蒸车等食品加工工具,每次用完后要及时清洗。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墙体地面的清洁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凡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查体。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需查体,实习人员也要进行查体,合格后方可上岗参加工作。严禁未体检先上岗和体检不合格的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一经查出,罚负责人100元,对于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分责任。

三、食堂组织对老员工每年进行一次查体,对健康检查中查出的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患者及时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临时工要辞退。

四、食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健康查体工作,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单位接受检查。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领导负责中心全体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负责组织对本组所有从事食品生产人员进行上岗的培训。

二、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在健康体检合格后,应接受市防疫站组织的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三、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让其从事食品生产工作,违法者罚负责人100元。

四、食堂领导和卫生管理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卫生意识,更好搞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预防食物中毒、投毒措施

一、食品采购由专人负责,定点采购;坚持采购索证制度。

二、采购的蔬菜由专人负责,用蔬菜农药快速测试卡进行检测,如检测阳性的应弃之,每日检测结果应进行登记。

三、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工作,禁止外来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场所。

四、从市场购回的青菜要用充足的自来水浸泡和冲洗,严防农药中毒,不得向学生供应隔夜食品,食堂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五、工作人员必须凭有效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一次、严格做好个人卫生工作,上班时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岗。

六、总务处和卫生室要定期到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并限期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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