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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003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
  • 公开目录 评先树优
  • 发布日期 2023-03-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2023学年 市级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方案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2023学年 市级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方案

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2023学年 市级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任务落实,选树德行优良、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学生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学年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省市级评优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4】4号)要求,现就2023学年初中学校学生和班级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

二、评选数量优秀学生13名。优秀班干部3名。优秀班集体3个。

三、评选范围、条件及程序

初中市级优秀学生参评对象:2021-2023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的学生,2023学年体测和2023学年第一学期艺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参评对象为:2021-2023级学校在籍并实际就读,在学生会、班委会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学生,且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2023学年体测和2023学年第一学期艺测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因病或残疾免予测试的除外);市级优秀班集体参评对象为:省内高中阶段、初中学校所有行政班级。

四、材料报送

(一)上报材料

市级评优包括学校公示材料和各类优秀申报、汇总表。

(二)报送方式

市级评优材料: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汇总表及公示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程序,各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评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严格把关、逐级审查,将主动公开原则贯穿评优工作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公平公正。

(二)严明纪律要求。各有关学校要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评优过程中的各种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问题,将取消相关对象的获奖资格,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学校要将评先树优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推荐对象先进事迹的推广宣传,充分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市级评优推荐工作程序

市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与省级同步开展。各学校将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申报表,汇总表及公示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3月25日前报送至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608室,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电话:5123176,邮箱:lljyjjk2024@163.com。


附件【兰陵县泉山实验学校市级学生、班集体评优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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