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发展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开发3个二级指标,目前主要考察教师的发展成果,发展成果考察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
此项是指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它包括讲课比赛,优秀教学奖、业务能力大赛、辅导奖,论文(课件)评选,发表论文,课题研究,发明创造和科技进步等,必须为教育系统组织的学校逐级上报的评选。各民间团体、学会组织的须经考核小组及校长室认可后方可计算。(10分)
具体标准为:
①讲课比赛(5分)
按国家、省、市、县、校级,一等奖得5、4、3、2、1分;二等奖得4、3、2、1、0.5分,三等奖得3、2、1、0、0分。
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能手以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分片联研举行的公开课及上级教学评估中教务处推出的参评课记1分,教务处推出的学校公开课示范课、辅导奖按相应级别减半计算。
②优秀教学奖市级、县级分别记3、1分.
③论文(课件、课例、设计)评选(3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5、0.3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为0.5、0.3分。
各级交流材料(不包括发言材料)以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
④发表论文(2分)(必须和教育教学密切相关,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字数在1500字以上):
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科研论著以相应级别乘以2进行计分。
⑤课题研究(5分):
通过国家级结题鉴定的5分,批准立项的3分;通过省级结题鉴定的4分,批准立项的2分;
通过市级结题鉴定的3分,批准立项的1.5分; 通过县级结题鉴定的2分,批准立项的1分;通过校级级结题鉴定的1分,批准立项的0.5分。
以课题为单位,课题第一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照平均分计入。
⑥业务能力大赛获奖(2分):
市级、县级、校级一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分。
⑦过程单项及综合类获奖。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⑧教学成果奖按国家、省、市、县、校级,一等奖得5、4、3、2、1分;二等奖得4、3、2、1、0.5分,三等奖得3、2、1、0、0分
说明:第一条,讲课比赛、公开课、论文评选、交流发言材料、课题研究等证书原件必须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并以证书颁发部门和落款时间为准。同类(共七类)奖项依最高级别计分,各项合计最高分为10分,结果计入量化考核“能”项。
证书时限以学年度为单位分两学期统计。
本文件与上级文件、政策相冲突时,按照上级文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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