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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siyuanshiyanxy/2022-000000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综合量化考评方案
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教职工综合量化考评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绩效,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管理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按照《兰陵县中小学教师工作综合评价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考评方案。通过多元化评价,对教职工的工作情况作出符合实际的准确评定,为考核教职工业绩提供主要依据。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

2.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原则。

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4.领导小组评价和师生民主评议相结合原则。

5.平时考查与期终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评价标准

教职工工作绩效评价主要以素质标准为评价标准设计指标体系。从职业道德、教学能力、教师考勤、工作绩效、工作量、加减分因素六个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四、评价方式

教职工工作绩效评价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核组评:本评价采用多元评价主体方式进行评价。考核小组为评价主体。通过制订评分细则,进一步分解指标,明确评价信息来源,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使评价成为规范学校各项工作过程化管理、促进师生互动的重要机制。

2.关于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评价:本方案中的定性指标中采用了“正面列表”和“负面列表”方式评价,凡有加分或扣分都须有事实依据。

3.本评价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

五、方案实施办法

1.本方案评价对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评价内容指标:将教职工的日常工作按“德、能、勤、绩、量、加减分因素”分为六大指标。

3.方案的实施执行:每一位教师的底分为140分,根据完成指标的情况和特殊情况加、扣分,学期末累计总分。

六、考核范围及程序

考核组成员根据考核标准,结合平时积累的有关数据,对每个教职工进行综合打分,统计出每个教职工的最终考核分。

七、具体考核办法

(一)德(10分)

1.民主评议(折合为5分):每学期学校对全体教职工组织民主评议。

评价标准如下:

(1)顾全大局,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师生反应好。9-10分

(2)有大局意识,工作较主动,有责任心,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师生反映较好。8--9分

(3)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够积极,服务意识一般。7--8分

(4)工作不主动,没有责任心,不服从安排,服务态度差。6—7分(办公室、考核小组提供)

2.评教评学(折合为5分)

教务处每学期组织学生对教师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办法是采用无记名打分的形式,每个班级抽取部分优秀学生参与评议,取平均分得出该任课教师的评教评学分。(教务处提供)

注:

1.如出现家长反映强烈、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严重及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者一票否。

2.参与有偿家教经核实属实的一票否。

(二)能(40分)

业务检查(30分

教学常规是任课教师的根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参照《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常规材料检查评价标准》。(教务处提供)

专业发展(10分

专业发展包括继续教育、发展成果、课程开发3个二级指标,目前主要考察教师的发展成果,发展成果考察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

此项是指教师撰写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反思案例、教学论文等情况。它包括讲课比赛,优秀教学奖、业务能力大赛、辅导奖,论文(课件)评选,发表论文,课题研究,发明创造和科技进步等,必须为教育系统组织的评选。各民间团体、学会组织的须经考核小组及校长室认可方可计算。

具体标准为:

①讲课比赛(5分)

按国家、省、市、县、校级,一等奖得5、4、3、2、1分;二等奖得4、3、2、1、0.5分,三等奖得3、2、1、0、0分。

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能手以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分片联研举行的公开课及上级教学评估中教务处推出的参评课记1分,教务处推出的学校公开课示范课、辅导奖按相应级别减半计算。

②优秀教学奖市级、县级分别记3、1分.

③论文(课件)评选(3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2、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1、0.5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5、0.3分; 县级一二等奖分别为0.5、0.3分。

各级交流材料(不包括发言材料)以相应级别的一等奖计分;

④发表论文(2分)(必须和教育教学密切相关,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字数在1500字以上):

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科研论著以相应级别乘以2进行计分。

⑤课题研究(5分):

通过国家级结题鉴定的5分,批准立项的3分;通过省级结题鉴定的4分,批准立项的2分;

通过市级结题鉴定的3分,批准立项的1.5分; 通过县级结题鉴定的2分,批准立项的1分;通过校级级结题鉴定的1分,批准立项的0.5分。

以课题为单位,课题第一负责人计满分,成员按照平均分计入。

⑥业务能力大赛获奖(2分):

市级、县级、校级一等奖分别计2分、1分、0.5分;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分。

⑦过程单项及综合类获奖。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说明:第一条,讲课比赛、公开课、论文评选、交流发言材料、课题研究等证书原件必须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并以证书颁发部门和落款时间为准。同类(共七类)奖项依最高级别计分,各项合计最高分为10分。

证书时限以学年度为单位分两学期统计。(办公室提供)

(三)勤(20分)

勤的积分由办公室和其他科室提供,由办公室汇总。具体考核细则见《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考勤办法》。(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提供办公室汇总)

(四)绩(40分)

成绩分析办法:

初中部考试成绩分析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在全县的排名为依据。若县教研室有各学科在全县的综合排名,如中考,则以县综合排名为依据。小学部以同级同类相应参加评比单位的比例进行计算。无论初中部还是小学部,如只有期中或期末一次评比考试的,则按照本次评比成绩进行计算。

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先依据县教研室公布的参照系数分别计算出各位老师在全县的平均分分值、优良率(及格率)分值和优秀率分值。(如平均分分值是指任课教师所任班级平均分依据县教研室计算办法计算出在全县所有公办学校平均分分值。)

2.以上三个分值按照平均分分值×0.4+优秀率分值×0.3+优良率分值×0.3,计算出三值之“和”,得出各位老师在全县的名次。如果不能算出优秀率分值、优良率分值,则只按平均分分值进行排名。(以教研室分析办法为准)

3.初中部处于全县第1-5名得满分40分;6-10名每下降一个名次减1分;11-15名每下降一个名次减2分;16名(含)以后计24分。小学部则按照参评单位比例进行计算。

4.为激励各学科教师努力达成目标,学校设成绩名次保持奖和成绩名次进步奖,具体办法如下:(1)成绩名次保持奖,1-5名,只要成绩名次保持住,加3分;(2)成绩名次进步奖,每提升1个名次,加0.3分。增加成绩名次退步惩戒措施,每退一个名次,减0.5分。

5.学期末量化时,期中考试成绩占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九年级第二学期无期中和期末考试,其成绩按中考成绩计算,有则按期中、期末成绩记。中考成绩中只有集体名次而无个人名次的学科组,个人名次取集体名次。

6.在计算各班各学科的平均分、优良率(及格率)、优秀率时,班级评比的学生人数要与学生的巩固率挂钩,巩固率计算办法为:(学校分班人数-班级转出、辍学人数)/学校分班人数;班级学生人数学年初,经学校研究确定。

7.前勤教师任课但无考试成绩的科目,如果教体局能够提供该任课教师成绩则参照任课教师成绩按第三条计算办法计算;若在全县竞赛中有名次则按第三条执行;如不能提供,该项成绩按以下标准计算:如果该科目教师本学期在县级以上活动辅导获团体奖的,按获奖等级计算教学成绩: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按40分计算;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按40、33、25分计算。

8.若教师无考试成绩,其成绩依据考核领导小组和全体任课教师的民主评议成绩排名后,再根据需民主评议分的教师人数按一定比例奖有考试成绩的教师分成相应档次,然后取相应档次教师成绩的最低分。(教务处提供)

(五)工作量(25分+)

1.教学工作量:

(1)初中部语文、数学、英语满12课时即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满14课时即为满工作量;音乐、体育、美术、艺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满16课时即为满工作量。小学部语文、数学、英语满14课时即为满工作量;道德法制、科学满16课时即为满工作量;音乐、体育、美术、艺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满18课时即为满工作量。满工作量计25分,超出的课时量,按一定比例加分。

(2)因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安排,其教学工作量即为满工作量(不低于教师总课时量的平均工作量)。校长,兼职教干承担半个人的教学工作量即为满工作量。

(3)初中部、小学部自习辅导课0.4分;初中部早自习0.3分,午写0.2分;小学部晨诵、午写各0.2分。

(4)跨年级、跨学科任教及各兴趣小组或社团每周加1课时工作量。(教务处备案,此项教务处提供)2.学校管理工作量

包括教师担任班主任、教研组长、任课的处室负责人和副校长等管理工作的工作量。

(1)校级班子成员为5分,中层主要负责人为4分,中层副职为3分。(办公室提供)

(2)班主任根据班级量化管理成绩分三个等次分别计3分、2.5分、2分(政教处提供)

(3)教研组长计2分,备课组长计1.5分,兼任的计2.5分。(教务处提供)

(4)兼职功能室管理人员及各科室职员记2分。(办公室提供)

(以上均有各科室提供办公室汇总)

(六)附加减分因素

加分因素:(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1.学校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经学校考评小组研究,酌情加1—5分。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捐资助学等行为,在当地或一定范围内形成积极影响,获得广泛好评的,经学校考评小组研究,酌情加1—5分。3.服从学校分配,在西小屯校区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一定贡献者,经学校考评小组研究,分别按以下方法进行加分:(1)长期在西小屯校区工作,满3年,加1分;满5年,加2分;满5年以上,加3分。(2)到西小屯校区走教,满1年后,加1分。(该项附加分,在用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量化时,不重复赋分)

减分因素

1.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顶撞领导、不服从安排,一次扣1—3分。

2.不能履行一岗双责,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一次扣2—5分;情节严重的综合量化成绩为最低分。

3.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向班级安插学生或转走学生的,私自把学生调班的,一次扣1分。

4.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1—3分,情节严重者,移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5.在学生中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况一次扣1—3分。

6.在工作时间内做私活、上网玩游戏或者聊天,一次扣1分。

7.与同事吵架、与家长吵架并有过错的一次扣1分。

8.学生出现安全危险事故,现场的教师不作为的扣1—5分。

9.凡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罚、违国家规定的除按有关政策进行处理外,并对本次综合量化成绩酌情扣1—5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综合量化成绩为最低分。

10.其他违背学校管理制度、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酌情扣1—5分。(校长室、考评小组提供)

注:

1.考核结果由学校考评小组在全校公示。

2.综合考评结果的使用:作为学校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实施等工作的主要依据。

3.本文件与上级文件、政策相冲突时,按照上级文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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