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学期期末,各处室、年级认真编写采购计划和预算,于放假前一周内提交采购小组汇总,在新学期开学前10日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复。
2.各处室、年级经校长办公会批复的采购计划和预算以及无计划临时性必需采购的项目,均须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处室主任、分管校长、协管财务校长和校长签批后交采购小组安排采购,各处室不得自行购买。属于固定资产的需要到校产室签字。
3.对未纳入采购计划和无审批的采购申请,采购小组不得实施采购,财务室不得办理报销。采购小组采购支出采用公务卡结算,当月办理好报销手续,不得零星赊购集中结算。
4.采购小组采购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要到校产室办理固定资产增加凭单和卡片手续。对于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物品到达学校当日必须到后勤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不得“只入单据不入物品”,仓库管理员不得事后补开入库单,财务室也不得办理报销手续。
大宗货物和物品验收由使用或管理的处室和验收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处室验收员不少于两人,按照中标标书和合同协议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货物验收表》,由验收员签字后作为报销凭证之一。
5.采购小组办理入库手续后及时通知相关处室、年级,到校产室或后勤仓库办理物品领取手续。校产室及时将更新或更换前的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整理后入学校后勤仓库。
6.对于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相关处室持处室主任签字的物品领用单到仓库领取,发放时仓库保管人员仔细核对采购预算中确定的处室数量。对于单笔或单次领用物品金额大于3000元的,物品领用单由处室主任、分管校长和协管财务校长共同签字。
7.仓库保管人员依据入库单、出库单认真登记物品出入台账,每月结账一次,每月盘库一次,确保台账准确完整,账物相符。新学期开学时,将上学期收发存台账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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