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亚光
副组长:高传宝苗立才徐会斌
组员:郝泽清 李海峰 张蒙波 赵胜海
王秀利 王孝民 张友庆 杜允涛
肖凤明 张体武 伏传红 李会强
许政法 刘亦民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10分)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存在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参与色情、赌博、吸毒、斗殴、酒驾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在命题、考试和招生等工作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串联煽动闹事,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非正常上访等活动;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传播低级庸俗文化和有害学生健康的思想,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捏造事实,恶意炒作、举报、诽谤他人,干扰破坏正常教学秩序,损害教师声誉,败坏教育形象等行为的,该项政治思想分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
2.坚持政治学习、集体学习和师德培训等活动(2分),做到满勤,无故不请假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3.坚持写学习笔记和师德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上交不及时扣3分,不交该项扣10分。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违反者视其情节扣2—8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在师生中散布消极言论1人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或邪教活动,甚至影响学生健康成长,该项爱岗敬业分为0分。
2.热爱分配岗位,热心公益事业。对工作拈轻怕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分,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安排故意抵触,不执行者每次扣0.5分。
3. 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职。空课一节扣10分,旷工1节扣1分(一天按照7节计算),请假超假一节扣0.5,坐班时间随意出入校园按照旷工节次计算。
4、服从学校管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工作态度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教育教学任务未按规定完成,视其情节扣2—5分;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扣8—10分。
5.自觉规范从教行为,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存在工作日内饮酒、酒后上课辅导学生、上课接打电话等行为,一经查实扣8—10分;工作日内查看股市行情和上网交易,在网络上娱乐、聊天、玩游戏等影响和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视情节扣3-6分。
6.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无故缺席各类培训学习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5分,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教书育人(20分)
1、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与评价等教学工作不认真,效果差,每项次扣1—3分。备课缺1次扣1分;教研活动不向学校请假无故缺勤1次扣1分;超量布置作业被家长投诉,违反1次扣1分;不认真批改作业被家长投诉,违反1次扣1分;
2.重视学生品行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班主任任教班级的学生养成教育差,扣1—2分,教师所任教学科课堂纪律差扣1—2分。
3.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不认真,扣1分,造成重大影响,扣2—6分。
4.教师不得随意调课,不按课程表行课,不履行“一岗双责”,每人次扣0.5分;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直接评定师德考核不合格。
5. 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教师在教室、家长学生群中张贴或散布带有学生名词的成绩,扣2—5分。
6.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凡在招生考试、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学位、资历、证书等;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教育教学成果等行为,该教书育人分记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
(四)关爱学生(20分)
1.不尊重学生人格,不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师生间的矛盾被激化,每次扣1分。
2.歧视、排斥差生、残疾生、贫困生,造成学生非正常流失每人次扣3分,拒收学生每人次扣2分。更不得随意劝学生转学、休学或停课反省和开除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10分。
3.不得随意实施让学生在教室外读书、做作业等停课行为,发现一次扣0.5分。
4.要保护学生安全。不参加路队护送每次扣0.5分;安全岗位值勤不认真每次扣0.5分;班主任不进行安全教育,每少一周记录扣1分,由玩忽职守发生安全事故扣1—5分,严重者
将追究纪律或法律责任;如遇学生有不良行为,不制止、不举报,对学生安全不保护者每次扣1—4分,提前放学者每次扣1分。发现校园欺凌现象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置,隐瞒不报或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恶化,学生伤害加重或致死的,或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的,该项分记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情节严重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5.对不明情况未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必须及时通知家长,违者视其情节扣1—3分。
6.侵害学生合法权益,歧视、侮辱、虐待、伤害、讽刺、挖苦、刁难学生,违反《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
7.师生正常交往。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该项分记为0分,按照师德考核不合格评定等级,情节严重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
8.加强家校沟通。不参加家访或不与学生家长沟通,查一次扣2分;训斥、指责、刁难学生家长,与家长发生顶撞,视情节扣5—10分。
(五)为人师表(1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语言文明得体,衣着整洁大方。教师课堂不用普通话教学;讲粗话、脏话;男教师不留长发(过耳、披肩);女教师不穿吊带裙、超短裙,上衣不低胸露脐,穿戴饰物避免浓妆艳抹;男女教师不留怪奇乱发型;上班时间不穿背心、拖鞋,违者每次扣1分。
3.行为得体。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校园内吸烟,在课堂上使用手机,酒后上课,每违犯一次扣0.5分。
4.具有集体荣誉感,争优创先。对不关心集体进步,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积极主动,扣0.5分,不参加每次扣1分;教师吵架打架者扣2分。
5.心胸要宽广豁达,要善于反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同事有意见建议要主动沟通。不得以无理取闹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违者每人次扣1分。
6.坚持原则,处事公道。教师中拉帮结伙,搞不团结扣2分;不尊重同事,搬弄事非、诽谤他人,扣2分对各种有失教师身份的语言或行为,视其情节影响扣1-3分。
(六)廉洁从教(20分)
1.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不以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违者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2. 禁止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推荐、诱导、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托管班、“学屋”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或泄露学生、家长信息,违者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3.不违规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不乱订教辅资料,不乱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私利,每违反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4.不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每违反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师德考核不合格。
(七)师德加分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在师德总成绩里面加2—10分。
1.教师行为受到社会、媒体或上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的高度赞扬的。
2.教师为保卫学生安全、学校财产,勇斗歹徒,做出突出贡献的。
3.教师在县级以上组织的学生各类学科竞赛或文体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八)师德减分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可在师德总成绩里面扣2—10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判定师德考核不合格。
1.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2.擅自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评优、推优及竞赛等活动。
3.擅自以学校名义或利用校名、场所、资产等资源进行营利活动,利用岗位、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集体、他人财物或知识产权。
三、考核方式、程序及考核等级确定
(一)考核方式。师德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依考核程序进行。
(二)考核程序。按照《兰陵县第二中学师德考核实施方案》规定程序进行。
(三)考核等级确定。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最终评价情况,对每名教师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全校通报。公示期满后,将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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