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加强学校食堂的民主化管理,饮食卫生及用餐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用餐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师生的用餐权益,发挥好食堂和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主 任:王亚光
副主任:徐会斌
委 员:肖凤明、张体武、伏传红、李会强、刘亦民、许政法、张昊东、张晖、宋治国、郭芳、温欣
家长代表:倪鹏程 张飞张晶邢海凤赵其江 范春兰
学生代表:赵宇黄鹏杰 范晴颜香雨 李子涵 邱晓桐
二、委员会职能
1、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工作。
2、召开会议,做工作总结报告,并做好记录及存档。
3、共同做好日常执勤,活动及会议等,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4、有义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及有关规定,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师生的意见,对食堂进行监督。
5、监督餐饮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餐饮单位必须严格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做到优质服务,微笑服务。对服务态度恶劣的餐饮工作人员,委员有权向餐厅管理经理提出处理要求。
6、监督食堂的卫生。餐饮单位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加强餐具消毒,米菜的清洗,确保卫生。加大对餐饮场所的监督,做到无污垢、无积水、无“四害”。
7、监督餐饮单位的食品价格。坚持明码标价、少盈不亏的原则。
8、监督材料采购过程。确保供应物品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杜绝过期、变质、腐烂、不新鲜、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
9、广泛收集膳食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反映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和提出整改建议,充分发挥膳管会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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