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学楼安全管理,加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为学校营建一个安全、优雅的育人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家长和教职工进入教学楼,上、下靠右行,不喧哗、不吵闹。
二、严禁学生在教学区楼道上追逐、打闹或进行体育活动。
三、教学楼内各类设施、设备出楼,须向后勤服务部门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出楼。
四、严禁在教学楼内抽烟。
五、严禁在教学楼内存放易燃物品,不得在教学楼内或附近焚烧废纸、废物、落叶等。
六、严禁对教学楼内的电线私拉乱接,要安装各种电器设施、设备必须事先通知后勤服务部门,安排专人处理,并随时检查,防止线路老化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
七、保护消防设施,不能随便将消防设施移作它用或损坏,如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八、加强教学楼各教室、办公室及专用室的管理,值班人员在离开时,关好门窗及室内各类电器的电源,否则将按规定处罚。
九、每天早上5:30开楼,晚上9:40闭楼。
十、非上课时间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值班时要巡视,不做与值班无关的其它事情。
十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劳动(如让学生爬窗台上打扫卫生)
十二、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学校教学区之内踢球、爬楼门、坐栏杆,违者通报批评。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
十三、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负责各守一个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十四、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遵守秩序、礼貌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等 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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