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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ongyuangjzx/2022-000010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防范意识强,处置能力高,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教学、办公、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经常性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由专人及时维修。

五、图书阅览室、理化实验室、微机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要及时关好电源。

六、易燃、易爆及危险实验用品专门存放,实行两把钥匙二人同时管理,领取登记,及时返储。储存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

七、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扯,严禁烧电炉、热得快以及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严禁点燃蜡烛、蚊香和吸烟。

八、食堂和火炉人员要做到人走火灭,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九、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东苑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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