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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ongyuangjzx/2022-000010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新生入学时,学校应向家长询问学生的心理和身体状况,特别是有特意体质的学生,应特别说明。

二、新生入学时,学校应登记学生住址、家长的联系方式和接送人员,当住址、联系方式或接送人变更时,家长应及时通报学校。

三、学生因故不能到学校上课,家长应提前通报学校,并说明具体时限。

四、学校应将作息时间通报家长,学校正常放假或因疫情防控或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需要临时放假的,需要将放假、开学时间等事宜通报全校,并告知家长。

五、发生学生无故未到校或上课期间失去行踪,学校应随时作出应急反应,并通报家长。

六、学生在校期间突发重大疾病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学校应及时组织救治,并通报家长。

七、学校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行为异常时应及时通报家长,加强沟通,尽早帮助疏解。

八、学校接到上级特殊天气或疫情信息后,要及时作出应急处置,并通报全校师生和家长。

九、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教体局报告,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

十、班主任要做好家访工作,随时与家长沟通学生信息。

东苑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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