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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ongyuangjzx/2022-0000109
  • 发布机构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证件、牌照齐全,定期年审、检测。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报废车等问题车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具备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在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现象,并切实服从管理,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驶人出车实行签到面试制度。

三、学校与驾驶人签订安全行驶责任书,租用校外车辆接送学生,必须与车辆经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签订用车安全责任书,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用前检测。严格执行校车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定期举行行车安全工作例会,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并将阶段情况进行通报。

五、学生接送定时间、定路线、定速度、定接送地点、定跟车人员、定接送方式,车辆行驶过程不得超过40迈。

六、校内划定专门的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场所,职工和学生的车辆分开、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七、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按指定位置停放。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八、在校园内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九、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加强对学生的乘车、骑车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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