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在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规范、长效”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将制定本预案。学校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及非正常死亡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目标任务:
学校及周边突发交通安全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
组织机构和职责
1、组织机构:
组 长:刘沛广
副组长:李桂军
成 员:李桂军张素强 李学友 王凯 孙伟刘桂松张飞黄秀杰卢金海 赵连义刘枫王春陵及各班班主任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主要职责:
a、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校园交通突发事件工作责任制、校园突发交通事件报告制度,做到反映迅速、处置及时。
b、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c、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d、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三、事故类别及应急措施:
1、学校大型群体性活动安全
a、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提前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b、发生重大群体活动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同时向上一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c、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撤离交通事故点,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把伤害降到最低点。同时及时联系最近医院作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学校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认真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四、报告时限及内容:
1、报告时限: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
2、报告内容:
a、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b、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以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
c、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五、善后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处理应急小组应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3、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保护现场及做好收集证据材料。
4、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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