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促使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为强化学校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学校服务意识,提高学校服务效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兰陵四中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配置专门人员和办公设备,制订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职责。
2.规范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和材料上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严格遵章办事。
3.坚持信息公开。做到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对于直接涉及学生个人利益的工作,切实保证公正、公平、公开,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如当事者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有责任和义务向当事者做出解答。
4.加强监督制度。普通高中国家资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认真对待。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人员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中饱私囊的,由学校予以查处。
5.加强申报学生资格审核制度。从班级、年级组到学校实行三级评审制度,逐步开展对在籍学生申报材料的核查、补充和更正工作,做到科学管理,严格保密。
6.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资助学生台帐和相关档案,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受助学生档案实行“统一归档,经办人立卷,分项目整理”的原则。经办人对受助学生档案的形成、收集、整理、归档及其完整性要及时,并负有督促、审查责任。
7.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校学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这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8.强化服务意识,热爱学生资助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在面向学生的各项服务中,做到热情周到、细致耐心,全心全意为学生排忧解难。牢记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将服务育人的思想贯穿于学生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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