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新课程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制度。
一、评价原则:
学校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遵循科学性、客观性、激励性、导向性的原则,采取学生评议、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校评价的方法,既看结果,更看过程的动态评价方式,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吴绍廷
副组长:米法永 杜金虎 宋宗远
组员:吴士超 徐会成 程永安张中宝 全体教研组长
制度建设:
1、学校建立健全了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质量检测、教学奖励等教学常规制度,
2、学校制定了课堂教学评价方案,使教师有章可循,明确职责。
3、学校制订了《兰陵一中西校区(六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
4、对教师的课改进程进行详细的检查,通过上述制度方案,对教师进行各方面的评价和考核。
三、评价办法:
学校采取“听、查、看、访、质量监控”的方法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1)、听:学校评价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深入课堂,听教师的常态课,每学年对每位教师至少听课1节,对老师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并要与老师进行反馈,做好记录。
(2)、查:评价小组成员认真查阅教师的备课、(课改年组导学案的设计)、作业布置与批改,培养学生、教研工作参与方面等情况,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检查,按学校制定的教学常规管理规定及补充规定的要求,对照实施,详实记载。
(3)、看:学校评价小组成员平时要注意观看教师工作态度及责任感。如:是否按时到校上课,仪表是否端庄,是否经常辅导学生,组织好课“两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等等。
(4)、访:对学生及学生家长进行访问,了解教师的各方面信息,也可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调查,掌握教师教学工作的信息。
(5)、质量监控:期末学校按上级统一要求,对学生进行检测,学校以学生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三项指标来确定教师教学效果,决不用单一的分数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成绩。
四、奖励办法:
综合上述对教师教学工作的评价,学校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以下奖励:
(1)、学校按《兰陵一中西校区(六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规定,给予一定的荣誉奖励。
(2)、评价的结果载入年度考核,作为年度考核评分的依据。
(3)、评价的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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