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六中学考试与阅卷制度
一、考核测评
学生学习成绩考核是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及教学情况的主要反馈渠道,是促进教学相长的重要杠杆。成绩考核分单元、月考、期中、期末、合格考及高考。学生的学期、学年综评成绩填写考试成绩。计入档案的成绩不允许修改。
1、测评目的要明确,要获取反馈信息,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测定学习效果,以改进教学方法;要查明学生的学习准备状况及影响学生成绩的原因,确定学生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2、测评的内容要科学、全面,试题要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围绕教学目标,要能正确反映学生的学习程度,难易适中,题量适宜,要有层次,备课组长要负责审查,严格把关,避免命题失误发生。
3、评分的标准要客观、公正,试题的答案要具体、明确,评分标准要准确、统一。
4、测评的方式方法要多样,要形成性测评、诊断性测评和总结性测评相结合;笔试和操作考试相结合;教师评定成绩和学生自我评定成绩相结合。
5、测评的次数要适当。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注重日常考查;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
6、测评的结果要及时总结和反馈。测评结束后进行质量分析,并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按要求填报上交教师考试分析及备课组考试分析。
二、考试组织
国家考试、市县统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周练、月考及学科单科考试由年级组组织。
三、监考
1、监考老师于考前20分钟到考务室领试卷及草稿纸。
2、提前15分钟进场组织考试,调整考生之间的行距。提醒考生填涂班级、姓名、学号、考场编号及座位号,提醒学生勿折叠答题纸及损坏条形码,答题必须写在指定区域,注意密封线。
3、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不做任何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4、发现有作弊行为及时制止,并把有关证据在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
5、考试结束后清点答卷份数并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排列,到考务室按要求装订,防止倒装、漏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四、阅卷
1、全科考试采用全员阅卷方式,单科考试采用备课组集体分工流水阅卷方式。
2、教务处统一安排阅卷的时间和场所,年级主任协同各年级备课组长做好集体阅卷工作,各年级备课组长为本年级的阅卷组长。
3、阅卷组长职责:阅卷前分配好各教师的阅卷题目;到教务处领取试卷;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时间,统一登分(一个题号一个分);组织好复核工作及协助阅卡员分数录入、上报工作。
4、阅卷教师职责:服从阅卷组长的统一安排,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阅卷,无故不得中途离开,确实有事需向教务处请假;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打分时均以加分计;在试卷封面上写上阅卷教师的姓名及题名;阅卷过程中严禁拆封。
5、阅卷结束后必须抱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仔细复核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成绩。
附件【考试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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