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七中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党建办)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明确我校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教育局党委对学校党支部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责任体系
(一)总体要求: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运转有序、措施到位的工作机制。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的要求,创建学习型的基层党组织,促进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责任体系:党支部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主持党建的全面工作,党务办主任负责落实具体工作,支部委员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党支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支部书记为主要责任人。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我校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要通过开展党的工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教育及学风建设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加强和改进我校党支部建设。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党支部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改进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努力为党支部服务,领导和指导党支部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校战略的要求,做好在高中学生中发展团员工作,做好在教职工中特别是在中青年教师和教学骨干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积极探索党员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建立健全党员队伍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4.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从学校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需要、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制定有关具体制度、条例和办法,加强我校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5.做好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领导骨干得力,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教学、科研、管理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改革建设做出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学校中心工作得到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5.树立良好党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止行业不正之风,杜绝腐败案件发生。
三、责任考核
(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各支部的任期目标,每学期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考核评估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在自测自评的基础上,由党支部进行综合分析排序,并写出考核评估总结,发现和交流党支部建设中好的典型经验,发现和解决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向教育局党委写出工作报告。
(二)对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考评结果作为学校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
(三)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列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责任追究
(一)各党支部不充分履行职责,对学校部署的重点工作不及时加以贯彻、落实,予以追究。
(二)党总支对所属各党支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党支部书记不能胜任或不称职的,上报教育局党委,建议调整。
(三)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进行考核结果分类排队。可以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四)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负责,党员若发生问题,应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党支部复审,报教育局党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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