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十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师生饮食绿色通道畅通,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全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兰陵县第十中学与俊朗餐饮公司签订《餐厅饮食安全责任书》。《餐厅饮食安全责任书》要求俊朗餐饮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首先要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切实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餐厅饮食安全责任书》在操作层面提出了六条基本要求。
一、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签订各环节购销合同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二、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饭菜每餐都要留样, 48个小时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三、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四、维护食堂供餐期间的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保温桶后上锁,保证用水卫生。
六、认真记录餐具消毒表,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前堂、后堂的环境,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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