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十中学
校园突发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平安地工作、学习、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组织机构
组 长:赵瑞华
副组长:井 淼 龙志国
成 员:刘晓栋 刘国栋 吴清松 宋诗涛 张 阳 王瑞臣 张光远 毛元龙 赵乃永 王汉宝 金保军 徐凤果 黄 辉 肖 勇 李 晨 陈宝明
二、报告与报警
1.学生出现意外伤害事故,课内外发生的由当事人直接向班主任、值日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
2.凡出现重大恶性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值日领导、分管领导必须及时报告校长,由校长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必要,还要向公安机关报警。
3.如出现校外重大突发伤事件,全体教职员工首先要保护好学生生命,制止犯罪分子的行为,并及时报警,同时通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报警及有关人员电话:
报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值班室电话:0539-5597188
三、应急与处理
1.接报后,有关领导、值班人员、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由现场职务最高者组织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按照程序逐级向上报告,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3.不管是什么样的校园意外伤害,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并组织老师和学生进行护理,直至移交给家长为止。
4.如是校内殴斗事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责任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并且做好其余人员的疏散工作。
5.如是校外突发安全事故,有关领导、值班人员、应急处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及时制止伤害行为,同时报告白沙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切实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
6.应急处理过后,学校应组织力量介入调查或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发原因。
四、注意事项
1.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2.年级或班级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须向学校有关领导提前提出申请,包括活动目的、活动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带队老师等在内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学校要对学生宿舍、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还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4.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不得关手机。学校值日领导当班期间必须 24小时开机。
5.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期间,全体教师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并且要坚决服从学校领导的调度。
五、责任追究
1.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上报的,由当事人全权负责。
2.事故发生后没有准时到岗或未经学校领导许可擅自离岗的教师,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事故处理期间不听从学校领导安排的,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顶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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