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必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与教学改革四个方面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保证,教学常规工作由教导处日常负责并抽查。
一、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组、年级备课组、全体教师应认真学习区教研室有关各学科的教学常规,经常对照,做好自查,根据常规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
2、各教研组、年级备课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总结,材料及时归档。
3、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抓好教学过程的六个基本环节:
(1)备课: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写好教案(教龄3年以下的教师需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提倡各学科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七、八年级数学、英语两科尝试电脑打印教(学)案。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需超前2课时备课,其余学科一般需超前一周备课。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每篇教案后应附有学生预习要点、方法等。教师应认真做好课后备课工作,认真撰写教学反思,一学期教学反思不得少于教案总数的三分之一。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教师因公出、因请假或其它原因需调课、停课者,须提前一天提出,经教务处调动;确实需临时调课的,须向教务处补办手续。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现象,教师要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课堂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清,内容正确,板书工整,语言规范,表达清晰,课堂结构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手段择宜而用,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教学方法,提倡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组织教学。树立“以生为本”的教学观念,课堂教学体现学生主体性、自主性、民主性;重视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落实“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3)作业布置与批改:各科教师都应按照教学的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初中生每天课外书面作业量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行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原则上不超过1天),及时调整,改进教学,杜绝只有布置,而不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杜绝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提倡各学科教师进行作业面批。
(4)预习和复习:教师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教学内容的需要,认真布置好学生每天的预复习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给予具体指导,并且落实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倡各学科教师布置学生利用网络收集学习资料,拓展学习内容作为预习和复习的要求。
(5)辅导:教师应重视课外辅导,根据学校的安排,认真上好提高和补差辅导课,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或面批。
(6)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务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打印、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工作。学校规范期末考试及各类阶段性测试,同学科同年级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严格考场纪律,提倡诚信考试。限时做好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各种表格上交等考试的常规工作。杜绝由于监考教师缺乏责任心影响考试秩序的现象,禁止擅离试场,或在试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要保证考试期间的正常秩序,有监考安排的教师一般不能请假,没有监考安排的教师须正常到校工作。每位教师学期末能出好一份复习测试卷,由学校视情付印。
4、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之中,要求:
(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备课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任课教师都应欢迎和接纳其他教师听课。每学期每位新教师需听课20节以上,校长、教务主任需听课20节以上,其余教师需听课15节以上(含指导新教师听课),听课记录本要记载完整,每节听课后都有简短的评语或交流。
(2)开课:根据各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以及新教师的汇报课等,不断探索和总结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涌现一批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在全县有影响的骨干教师。
(3)课题:每位教师都应加强教学理论学习,并能结合自己的教学工作,有经常性的学习和钻研的专题,大部分教师都应有自己明确的研究课题。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提高教学研究水平,以教学科研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4)课件:每位任课教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教师应学习多媒体课件制作,课堂尽可能采用多媒体辅助教学。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以教导处为主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对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各种资料,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公布(期末检查一次)。
2、对教师认真备课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前缺乏准备,甚至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的情况,查实后予以记载并下发通报(期初、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级部每周一查)。
3、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经常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查实后予以记载并下发通报(期初、期中、期末各检查一次;级部每周一查)。
4、对组织考试情况作常规检查。平时的阶段测试工作不负责任,一学期不进行阶段或单元考查;或者考查全部采用外来试卷,不能够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出卷。阶段性学业测试或期末考试不能认真做好质量分析,不能认真进行试卷讲评,或者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予以记载(抽查)并下发通报。
5、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抽查)并下发通报。
6、对调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或改上自习课的情况,查实后予以记载(抽查)并下发通报查实后作为一次工作事故予以记载(抽查)。
7、对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上课时接听手机等,查实后予以记载(抽查)并下发通报。级部每天一查。
8、对忠于职守情况作常规检查。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影响到调课、会议、活动、学生教育等学校正常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予以记载(抽查)并下发通报。
9、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评估、期末考试等,发生监考教师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擅离试场放任学生,或在试场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查实后予以记载(抽查)并下发通报。
10、对遵守作息制度情况作常规检查。不能够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经常迟到、早退、擅离学校的情况,查实后予以记载并下发通报(签到与点名,抽查)。
11、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的检查。教师不准排定学生成绩位次,班主任不向学生家长公布位次,但可以公布学生等级(ABCD)。
上述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将作为教师在校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
兰陵县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同时也反作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组织好每次考试,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我校各类考试由负责考务管理,为切实保证考试取得良好效果,对学校考试的命题、监考、阅卷、登分、试卷分析等方面做出以下规定。
一、命题要求
1、命题以课程标准、教材、考试说明为依据,体现新课程理念,在考查基础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人由主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主任、学科组长研究确定,提前两周通知命题人,组织命题人开会。
2、命题范围以教务处统计要求为准,采取滚雪球的方式确定命题范围,要保证教学内容的覆盖率,并重点突出,题量适当。要求本学段所学内容约占考试分数的80%左右,之前所学内容约占考试分数的20%左右。
3、试题难易要适度。命题人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接受能力科学命题,易、中、难比例为3:5:2,平均分在70分左右(满分100为基准),要避免出偏题、怪题,题型及分值向高考方向接近,保证学生考试成绩分布正常。
4、命题人应高标准、严要求,尽力设计一些经得起实践检验与时间考验的经典性的好题目,尽量使用原创题,引用题均要求要作一定程度的改造或改编,确保命题质量。
5、把握阶段、期中、期末考试的宗旨,旨在检测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和学习能力。应该有少量(10%以内)考查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题目,增强学生的探究和创新意识,适当体现知识的综合性(10%以内)。
6、试卷上注明命题人、审核人姓名。命题结束后命题人和审核人要认真试做一遍,校对后要确保试卷清晰无误,交教务处主任审核,
7、命题人一定要严格按照命题程序,遵守保密制度。如出现试卷泄密,校对不认真造成较大影响的,按工作严重失职处罚,年终考核一律不得评优评先。
8、命题人要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提交试卷,不得以各种借口延误交卷时间。命题人应在考试前一周将校对无误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交教科务处(电子版)。
9、排版要求。命题人要按标准模式排版试题。试题标准格式分别采用B4纸张WORD文档进行编排,页边距、行高、字体、字号严格执行规定,试题的电子文本要在摘要中注明适用年级、学科名称等内容。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采用A4纸张WORD文档进行编排。
10、考务人员提前一天印制好试卷,专门人员整理、密封、保存。
11、本学科科目考试时命题人提前1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报道,以便及时纠错。考试期间发现问题时命题人必须及时到所制试卷的教室纠错。
12、外语听力要做好视听和播放程序。
二、考场布置
1、考试前两周,负责核查各班考试人数和考生姓名;各班班主任应主动配合教务处工作,查遗补漏,考场在考试前一天公布。
2、期中、期末考试,一个教室就是一个考场,课桌左上角要帖上该桌考生
的座位号。考场布置后,必须经教务处检查方可通过。
3、在考场公布后,各班如有人员遗漏,班主任应及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
4、考生应提前15分钟入考场准备,在考试时间内不得提前交卷,考试期间不得出声影响他人,有事举手示意,不得舞弊,如有舞弊行为,试卷作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监考要求
1、教务处在考前一周安排好监考人员,并打印成文分发到相关人员。 每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排在第一位的为主考。
2、监考教师应于规定考试时间前20分钟来考务办公室签到,并参加考务会议,领取试卷、草纸、本考场应考人员花名册等。
3、监考老师不得无故缺席,不能私下调换监考场次,若有特殊情况(公假、病假、事假等)必须事先请假,若需调动须经教务处同意。
4、监考老师在考场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科目、试卷页数。填写考场纪录。
5、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场秩序,严肃考试纪律,按照学校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主要有“组织考生入场-分发试卷-考生开始答卷-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考试结束考试交卷离场”。
6、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提醒考生书写工具是否齐备,检查书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调整考生之间的距离。
7、监考人员清点考试人数,核对考生的姓名、考场号、座位号是否与本考场的应考人员花名册相符合。
8、监考人员提前5分钟发卷。发完试卷后,监考应检查学生答卷纸上是否填写其姓名、考场、考号等;有机读卡的,应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①机读卡上姓名、考号是否填写;②机读卡上试卷类型、科目是否添涂③机读卡上考号是否填写并在相应的位置添涂④添涂机读卡是否使用2B铅笔等。
9、监考老师监考时思想要集中,不能带书籍、报刊、试卷等与考试无关的材料进考场。监考期间,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接打手机和发短信等。
10、对夹带、交头接耳、偷看他人答案、带手机入场等违规考生严肃处理,不准考生考试睡觉,不准考生提前交卷。
11、临近考试结束15分钟时,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到,监考应立即让全体学生停笔,对仍答卷者先收缴其试卷。
12、考生离开后,监考人员应收齐试卷,并核对试卷。对于主观卷或答卷纸,按照考号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排列,缺考和空白试卷也应放在其相应位置;对于缺考学生的机读卡,监考人员应代为添涂考号、科目、试卷类型,在姓名处填写“缺考”字样。试卷清点无误后,监考人员应按规定将试卷交务人员沿密封线装订。
13、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认真装订试卷,不倒装、不漏装,在试卷封面填好考场号和监考员姓名,字迹工整等相关内容。
四、考生要求
考生应严格按照考试程序和规则操作,具体做法是:
1、学生须在考试前10分钟提前进入考场,按指定的座位入座,安静地等待、准备考试,不准迟到。开考20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取消本场考试资格。考生不准提前交卷。
2、参加考试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严禁将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其它任何物品(课本、书包、笔记、字典等)须自觉地集中放在考场前的讲台上或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不得放置在座位上、抽屉里。违者视情节作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处理。
3、在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借用文具等,除急病者外不得离开考场。
4、考试期间,严禁互相示意、抄袭、递条、代考等任何舞弊行为。凡有舞弊行为者,不论其受益与否,一律按作弊论处。
5、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将已完成的答卷分散放在桌面上,不得为他人提供抄袭等机会。
6、在考试中,对试题除因印刷问题可举手提问外,一律不得提问。
7、除规定必须用铅笔填涂客观卷机读卡外,主观卷答卷只能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卷面整洁,不得使用红色笔和铅笔答题。答卷工具不符合要求者,扣该科卷面分3—5分或视情况直至取消考试资格。
8、考试时间结束,需立即交卷,否则监考教师可拒收,该试卷作废。考试完毕交卷后,须及时离开试场,不得在试场或试场附近停留和高声交谈,影响他人考试。
五、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该科所得分的15%。
1、携带课本、资料及其他禁带物品进试室后未按监考老师指定位置放好的;
2、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的;
3、考试终了信号发生后仍继续答题的;
4、在试室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扣除该科所得分的30%,经劝阻仍不改正的,取消所考科目成绩,通知家长,且上报学校给予严重警告以上校纪处分。
1、携带考试规则规定以外的物品及无线通信工具、电子存储记忆设备进考场,且未按要求放置的;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的;
3、接传答案、交换答卷的;
4、抄袭他人答案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或为他人提供抄袭条件的;
5、夹带、偷看书本、资料、纸条等类似行为的;
6、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的;
7、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学校,给予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1、有第(二)条的犯规行为二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2、无正当理由,有二科以上不来参加中期或期末考试的给予记过处分;
3、无正当理由,无故不参加任何科目考试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4、威胁监考老师安全或侮辱诽谤、诬陷监考老师的给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六、阅卷要求
阅卷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试批:全体阅卷教师应认真研究、讨论标准(参考)答案,制定出较为具体详细的评分细则。阅卷中遇到疑难问题或需更改评分要求时须经阅卷组集体讨论,与命题人充分交流协商解决,上报教务处主任同意后方可更正或作出修改,不可擅自随意从事。
2、阅卷:一般应采取交叉流水作业方式,不同年级交叉阅卷,备课组长为阅卷组长。由阅卷组长根据科学分工的原则,负责落实分题阅卷的老师及任务,阅卷老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一丝不苟地搞好评卷工作,每人分批的题目做到认真负责,一批到底,统一标准,严格把关,公平公正,明确责任,避免出现失误。
3、复查:阅卷组长指定复查人,复查内容包括有无错批、漏批、和分错误;复查中凡是有分数变动的,复查人都要在变动处签字。
4、登分:教务处安排录分工作人员,各阅卷组长协助教导处录分工作人员登分。各阅卷组长协同录分员登分,登分时,录分员和各阅卷组长应首先复查考场学生座位号是否连贯、有无缺考、作弊等。
5、需要更改分数的试卷,由任课教师报阅卷组长审核签名,方可报教务处主任,成绩修改必须经教务处主任同意。
6、阅卷老师要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质量分析后收回试卷交备课组长留存,做到试卷不遗失。
七、试卷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要认真分析试卷及考试成绩,写出书面分析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
2、教研组、教师应如实评价考试的质量好坏,并借此发现问题,改进教学工作。
3、教务处根据试题分析和成绩分析,检查各教研组教学质量,结果由教务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归档。
郯城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书香芬芳校园,阅读点亮人生。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教育部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0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定原则: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定标准: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定边界:课外读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3、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
规的。
5、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6、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7、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0、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1、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如何推:推荐主体和程序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重管理:多途径加强管理课外读物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或暗中勾结书商,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及学校藏书按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六、好举措:学校管理导向和其他举措建议
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学校把每年9月28日设立为读书节,各班都设立了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各班要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将书香校园 建设表现突出的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和家长。
七、建机制:学校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对不合规课外读物采取集中收集,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八、重宣传:提升对课外读物的认知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九、定方法: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办法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读书是一种享受,读书是一种心灵旅行。一本好书是伴随人一生的财富,是照耀人一生的阳光,是带领人一生的指引。坚持阅读、多读书、读好书,去书中寻找财富和智慧。
兰陵县学校
郯城学校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为保障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睡眠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五项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睡眠管理制度,望校各部门遵照执行。
兰陵县学校学生体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我校学生达到规定要求,特制定如下制度: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利用班会,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重要性的宣传,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初中每周3课时,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安排,负责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在各自班级及班级环境区内活动。
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 间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学校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 “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组织开展“田径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一校级联赛一选拔性竞赛”中小学体育竞赛 体系。体育老师积极参加校级、区级及以上的教研,进行集中备课。 教师的指导要贯穿课程的整个过程。学校教导处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
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
要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学校的绩效考核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要严格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完善中小学生视力、睡眠状况监测机制。
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1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一评估一反馈一干预一保障"闭环体系。认真落实面向 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健全责任机制
学校细化体质健康管理规定,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强化家校联系
学校将学生体质管理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管理。
郯城学校
兰陵县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控制各种资金使用范围,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防止浪费,勤俭办学,使有效的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财务制度。
一、严肃收费政策,严格收费手续
1、学校的收费严格的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印发的《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的“一费制”收费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收费。
2、按照上级财务规定,严格的执行“收支两条线”,学校的收费资金先缴财政专户,转回后方可使用。
二、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1、经费的使用,须有申报手续,购物须填写申购单,由校长审批后方可购买,使用经费在五千元以上须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并制定实施方案方可实行。
2、学校所需的物品,统一由总务处购买,并做好登记,然后发放,并签好领取手续,非经学校批准的,一切个人购买的物品学校不予报销。
3、购物发票务必经审查实属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的正规发票,报销发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签字(校长、总务主任、会计、经办人)方可报销。
4、任何人不准挪用学校公款,教师出差办事使用资金一律自行垫付,回校结算。
5、学校的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章、票据及财务档案由会计保管。
三、坚决制止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代收代管的项目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收费,定期结算,做到多退少补。
五、国家推行的学生“一补”政策,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上级的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执行,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实施方案,理解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学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职工通报学校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七、学校的出纳人员,按照财务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资金的收付工作,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付,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记帐,天天盘点库存现金,月月核对银行存款,做到帐款相符,帐据相符,不出差错,库存现金务必控制在限额500元以内,不准公款私存。
八、会计人员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向校长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合理编制学校经费预算及年终结算工作,做好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九、加强票据管理,收费票据使用务必进行登记,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领取使用结存状况。
十、财会人员要持证上岗。
十一、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健全财务规章制度。
十二、学校校舍财产物品一律不准出租出借。
十三、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专业材料要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清册妥盖保管。
兰陵县学校
兰陵县学校教师量化管理细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山东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加强常规管理,优化教学过程,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科学评价教师工作,使考核评价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把教学教研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拟定学校教学管理细则。
一、工作量(120分)
任课教师的周课时量以教育局人事科规定的各学科周课时量为标准(教干兼课不少于同学科教师任课的2/3),达到标准记满分(语数英理化政史地生每周12节,音体美微每周16节)。不满课时教师的工作量=自己所代课的节数÷标准课时×120。晨读和自习课按0.5课时计算。超出标准课时的工作量计算方式:每超1课时加2分,上不封顶。课外辅导特长生课时加分,辅导教师应提供训练时间、训练内容、训练方式等,由专人检查。担任科室辅助工作的任课教师,根据辅助情况,每周另加2课时的工作量。担负有考试科目的物理、化学、生物、信息辅助工作的任课教师,每周另加2课时的工作量。语数英理化政史地生跨年级兼课的老师,周课时数加2课时工作量。请假的教师计算工作量时扣除请假时间所耽误的课时(请假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二、个人备课(30分)
1.推行假期电子备课,确定本学科集体备课模板,于8月29日前完成,并及时对电子备课进行量化。开学后进行二次备课,备课内容:包括课题、课型、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教学过程设计、板书设计、教学反思等。备课右侧要有二次备课或附记的内容。要求书写规范、认真,教学过程设计要完整,体现教师活动、学生活动,不能以练习题代替备课,但试卷讲评教案按备课计。备课时要体现多媒体等教学辅助手段,要有实效性。
2.备课周课时数:
语文:七年级4课时,八年级4课时,九年级上学期5课时
数学:七年级4课时,八年级4课时,九年级上学期5课时
英语:各年级4课时
物理:八年级2课时,九年级3课时
化学:九年级3课时
政治:各2课时
历史:各2课时
地理:各2课时
生物:各2课时
音乐、美术、信息各1课时
体育各2课时 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每周一课时。
说明:九年级及八年级地生年后复习课时另行规定。
3.积分办法:
①二次备课雷同均计0分。
②备课内容、页面设计不符合要求,书写潦草,每个备课酌情扣2---5分,扣完为止。
③课时不足,按比例扣分。
④一个备课只能计一课时,杜绝一次备课多课时用的现象。
三、课堂教学(上课)(30分)
课堂教学包括平时上课(20分)和课堂教学评价(10分)
(一)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积极接受学校安排的任务。
2.任课教师必须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上课,灵活运用多媒体,把重点讲透彻,难点讲清楚,突出双基训练,创造民主和谐的课堂氛围,促进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
3.讲课时语言要精练,准确使用普通话,板书设计要科学,实用性强,书写规范。
4.在课堂上,教师要注意仪表形象,衣着整洁大方,不化浓妆。说话要得体,行为要规范,严禁坐着讲课,不准在教室内吸烟,吃东西,看与教学无关的书籍。更不准打瞌睡,接打手机等,杜绝“放羊式”教学。
5.必须带备课上课,否则扣5分,备课与上课内容不一致,按无备课对待。
6.要有检查预习环节,以便了解学生预习情况。
7.注重学生自主探究与小组合作学习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为主导,学为主体的原则。教师精讲点拨,根据学科特点,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
8.课前三分钟到教室候课,不得无故旷课,请假需自行调课,并填写调课表。旷课一节扣10分,并扣绩效工资100元;迟到或早退扣5分,并扣绩效工资50元。
9.上课期间(包括自习)发生学生睡觉、玩耍、嬉闹等扰乱教学秩序行为,教师不予管理的,每人次扣2分。
10.体罚和变相体罚每人次扣2分,后果严重者(经学校处理的)当月课堂教学积分为0分。
(二)课堂教学评价10分
为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考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学校每学期将组织任课教师讲课1-2次,并予以评价积分,按教研室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执行。按优秀(10分)、良好(9分)、一般(8分)三档计分。
四、作业(20分)
作业包括“自主”或“配套”、书面作业和其他。
(一)对“自主”或“配套”的使用要求
1.批改要求:一律用红笔批改,符号要规范,注明批改日期,批改字迹要规范、工整、清楚。有错必纠,学生订正后,进行二次批改。
2.批改符号:采用等级加激励性评语,等级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性评语要有创意。提倡写鼓励性批语,对学生进行人文关怀,使作业成为巩固知识、交流师生情感的园地。
3.批改数量:语数英理化教师批阅不少于三分之一(优先批阅组长的),其他由组长批阅。史地生政全部由教师批阅。
4.批改内容:自主探究部分由组长批阅;
5.开放性作业(或相当于开放性作业)部分按要求1/3批阅。
检查细则:
1.无批改日期或激励性评语每人次扣1分。
2.批改符号不规范(如:多题一个对号)或漏批每人次扣1分。
3.学生书写潦草或不订正的每人次扣1分。
4.应该教师批阅而让学生批的计0分。
5.次数不足,按比例扣分。
本数:班级人数减3,每缺1本扣2分。
(二)书面作业
1.语文:大小作文隔周一篇,每学期一共不少于16篇,教师每次批阅不少于二分之一,其他由学生互批。日记、周记、读书笔记可以综合在一个日记本上。
要求:眉批、旁批齐全,不批改的每篇扣2分,缺眉批、旁批的每篇扣1分。
2.英语:七八年级每周四次(其中包括作文一篇)。九年级每周作文两篇,教师全批全改,不批阅按无作业计。
3.数理化书面作业,数量:不少于备课时数,既保证数量,又要保证质量。题量过少(一页超两次作业)、应付的扣5分。不批改或不符合要求按无作业计。数理化教师指导好学生使用错题本。
4.美术:每周一次,每学期不少于12次作业,实行等级评价,不批改或不符合要求按无作业计。
5.音体美微考察科目的作业
对于音体美微这几样考察科目的作业积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每学期检查一次,教导处组织人员根据教师上交材料,进行检查评价予以积分。
1.音乐、美术兴趣小组、各类活动可以作为作业:
(1)兴趣小组10分
兴趣小组人数不得少于10人,每少一人扣2分。多者不限;兴趣小组要有计划,小组管理规定、辅导时间,三者每缺一扣5分;兴趣小组活动记录要求详细,有时间、地点、有活动内容,有结果。要求每周一次,每缺一次扣5 分,扣完为止;兴趣小组必须有组织,有活动,不能弄虚作假,否则该项不得分。
(2)其他活动10分
积极参加校级以上(含校级)的各种活动,如文艺晚会、歌咏比赛绘画比赛、书法展览等。为迎接上级检查而准备的活动要保质保量的完成,否则酌情扣分。教师可按获奖名次积分。
2.信息20分
微机教师以上机记录为作业积分的依据,每少一次扣分5分,扣完为止。
3.地方和实践课程20分
作业以实践活动为主。学生活动要有计划,有记录,有结果。每学期至少四次,每少一次扣10分。
4.体育20分
(1)带训练队10分
每位体育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长选定训练项目,组队训练。不影响正常的课堂秩序,保证不占用正课。训练队人员每队人数不低于15人,否则,每少一人扣该训练队教练1分;有训练计划和活动记录,要有学生名单,每少一项扣5分;保证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如出现打架斗殴现象,每人次扣该训练教师5分;训练队及活动记录真实,不弄虚作假。否则该项不得分。
(2)其他活动10分
体育教师必须带训练队的学生参加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各种比赛活动,放弃不参加者扣10分。积分可按学生所获奖项的等级进行加分。。
五、考试(150分)
文化课考试教学成绩量化积分办法说明:
1.量化内容: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之和为50分,计算方法与县教研室算法相同,各班量化的分母为我校规定的人数(以校长室统计人数为准)。学生辍学纳入班级成绩考核,休学和转学的,以学籍异动为准。
2.积分计算办法
三率和: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所教学生平均分成绩最高者量化积分计50分,其他教师的积分按其平均分所占最高者平均分的比例予以赋分。
计算方法为:50×本人任教班级考评分
同学科最高平均成绩
3.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科成绩由学校组织抽测评定,根据每人任教班级学生成绩予以量化赋分。
音、体、美、信息要开足课时、开齐课程,所有教师除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每学期音乐:教歌曲不少于10首;美术绘画(或制作):不少于10幅(件);体育:学生优秀率达60%,达标率100%(有病除外)。
4.奖惩分30分:按教研室抽测成绩分析情况给予教师加减分(分年级分学科与驻城学校比较),总成绩第一的学科组每人加30分,总成绩第二的学科组每人加20分。总成绩第三的学科组每人加10分。总成绩第四的学科组每人减10分,每降一个名次学科组每人再减10分,最多减50分。
5.进步分100分: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给进步较快的教师加分,具体办法:进步分=进步名次÷最高进步名次×50。进步最高为100分。学年初第一次考试无此项得分。
六、教研活动(50分)
1.集体备课(20分)
集体研讨(10分)定时间、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根据学校要求按时参加,认真做好集体备课记录。无故不参加集体备课或无记录,每次扣5分。
2.听评课(10分)
①集体组织的听评课活动按要求参加,拒绝承担学校安排讲课任务的扣该组所有成员5分,无故不参加听课或不按要求参与评课的每人次扣5分。
②平时听课:包组教干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其他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每少1节扣2分,认真填写听课记录,项目齐全,书写认真,听课后有小结或建议,缺项每次扣2分。
3.计划、总结(10分)
教学计划包括学科教学计划、教研组教学计划等。制定教学计划一般包括以下四项:
①新课标、教材,学情分析;
②本学期教学目标及教学任务;
③教学进度;
④教改措施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总结是本学期的教学经验总结,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总结内容要详实,字数应不少1500字。计划与总结要在规定时间及时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组织评价,分别按三个层次记5.4.3分,不按时交或迟交的,本次不得分。
4.理论学习(10分)查记录,每周不少于1次,项目齐全。无心得体会该次不计分。
5.外出学习,参加教学教研活动,返校后,须交上学习心得并上汇报课一次,以此作为差旅报销凭证。
6.上级组织的教研活动如:优质课评选、论文课件评选、课题研究、外出学习等不按要求参加的,该组成员每人扣5分。
7.检查办法:
①集体备课、听评课、听课笔记教科室随时检查;
②计划、总结、理论学习笔记教导处检查。
七、单元检测(30分)
数英每周一检测,语理化史地生政两周一检测,学校统一考试的当周不再进行。同年级同学科统一使用,及时反馈。批阅后将学生试卷和成绩单交教导处查阅,每缺一个班的学生试卷或成绩单按比例扣分。无试卷讲评教案,每缺一次扣2分。加大试卷检评力度,让考试成为年级常规化检评手段。
八、考试管理(50分)
1.考务与监考
(1)监考老师要求主监考在前,副监考在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干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接打手机等),否则扣5分。
(2)严肃考纪,发现作弊,学生试卷判0分,监考老师扣5分。每场考试副监考按时领卷,每次考试第一场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如迟到每人次扣监考积分1分,考试结束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装订后送回,如果试卷不整理或遗漏试卷,扣个人监考积分5分。
监考老师要树立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考试期间要指导学生按规定位置写清姓名和考号、座号,指导帮助其他与考试内容无关的事项。
2.批卷与核分
(1)批卷严格按照县教研室下发的评分标准,坚持给一分有理,扣一分有据的要求。文科要严格按要点给分。
(2)批卷工作实行阅卷组长负责制,负责有疑问试题评分标准的确定、人员分工、上交成绩等具体工作。
(3)阅卷教师确定后,如遇特殊情况个别教师不能参加阅卷,一般情况不会另调人员,由剩下的教师重新分工安排阅卷。
(4)阅卷时教师要认真批改,仔细核分,批改标准,计分位置阅卷组要统一,使人一目了然,加分、扣分清清楚。合分时出错率严重的小组每人扣2-10分。
(5)考试结束后,由教导处统计老师监考、改卷情况并公布得分。
(6)大型考试监考和阅卷列入绩效工资发放,每次100元。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者,每次扣绩效工资100元,并扣教学量化5分。
九、教研成果(20分)
1.讲课:讲课比赛:县一、二等奖分别计8分、5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3分。公开课:按同级讲课一等奖计。校公开示范课:主动申请的每次加5分。上级检查督导讲课每人加5分。
2.论文课件(教育系统对口)评奖:县一、二等奖分别计4分、3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发表:每篇计8分。
3.辅导:学生县一、二等奖分别给辅导教师计8分、5分(按学生累计加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按名次奖励的1--4名为一等奖,5--8名为二等奖。为学校获得集体荣誉的,辅导教师参考学生奖次加倍计分(以证书或奖杯、奖牌等为准)。有多名辅导教师的取平均。
4.课题:结题的县级计8分,每提高一个档次加2分。
5.教改:对积极参加课改的老师,学校授予荣誉称号的(如十佳讲课能手、备课能手等)加5分。
6.特长生:考入县一中、二中、美澳为准。专业课合格一人加2分(以普教科公布为准),在专业课合格的基础上,被县教体局录为正榜一人加5分。
7.各项三等奖均不积分,以上各项积满20分为止。
兰陵县学校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落实教学常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意识、管理意识,考查教职工的出勤率,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办法
1、考勤采用电子考勤(钉钉)、大会考勤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折算满勤为300分(其中大会考勤100分,钉钉考勤200分),从不考勤的为0分。教干考勤按《教干管理制度执行》。
2、日常考勤包括大会考勤及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或下午的坐班考勤。(日常考勤时间为上午上班打卡8:00前,班主任打卡6:30前,下班打卡11:10,下午上班打卡14:30,下班打卡17:15。)
3、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工。
4、教干、班主任值班人员的值班考勤,由当天值日校长进行考勤,考勤结果报送办公室。
5、因公出发、家访、法定假(婚、丧、嫁、娶、产假)等请假,按出勤记,但必须履行相关手续(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承认)。
6、请销假履行请销假手续,填写请假条,捎假或不写假条的不按请假计(原则上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一律由校长室签字批准。假后及时找相关领导销假。
7、审批权限:教师请假半天以内由年级主任审批,教师请假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值日校长审批,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报教体局人事科审批。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半天以内向值日校长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批。
8、办公室负责考勤汇总,每月一公示,每学期一汇总。
9、遇到大型检查,教职工全天坐班,全天办公。
二、评分标准
1、每学期考勤成绩以300分计入量化总积分。
2、电子考勤(钉钉)出勤一次记3分,请假记1分,迟到和早退记2分,旷点一次记0分。凡申请不正常坐班的教师积0分。大会出勤一次记5分,请假记0分,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和早退记2分。
3、凡是不符合退休年龄的教职工,都返校正常上班。
三、特别说明
1、事假:本人有重要事情,确需要离岗者,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的积分为零分。
2、病假:病假一天以内向值日校长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所开病例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校长请假,一周以上向县教体局人事科请假,请假期间积分为零分。
3、婚假:婚假必须由本人持结婚证原件向校长请假,并将结婚证复印存档。婚假一般为一周,婚假期间按出勤记。
4、产假:产假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向校长请假,并将相关材料复印存档。产假158天(包括产前的请假)。产假期间按出勤记。
5、丧假:丧假指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祖父母去世时请假,一般父母去世丧假5天,岳父母、公公婆婆去世丧假3天,必须向校长请假;祖父母、岳祖父母丧假1天,向值日校长请假。请假期间按出勤记。
6、凡一学期连续旷点三天或累计超过七天(28次)的不得参与任何先进的评选(包括优秀教学奖);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凡连续旷点七天或累计旷点十天(40次)的不得聘任高一级职称。
7、凡一学期连续请假超过2个月的不得参与任何先进的评选(包括优秀教学奖)同时不能享受学校的福利待遇;
8、凡一学年连续请假超过3个月,或旷点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年的绩效工资。
兰陵县学校
随班就读学生转介管理工作细则
为使随班就读转介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大力提升全县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的迫切需要。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多重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确定对象的依据是持有残疾证或医学诊断证明。
2.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确定,并报特教资源中心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
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批
1.每年9月15日前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残疾儿童入学情况上报县特教资源中心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
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学校和资源教师必须为每个随班就读学生单独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详见《兰陵县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档案册》。
六、安置
1.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
2.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3.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
1.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2.考核、评价内容:要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适应能力、缺陷补偿、行为矫正、劳动技能等方面考虑,不得单纯以文化知识为唯一评价标准。
3.考核、评价方法:知识的考核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考核相结合。
八、教师
1.随班就读班级的教师,应由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按时参加特教业务培训。
2.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师应加强特教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九、领导
1.随班就读工作应在校长领导下进行,安排专人具体组织和管理。
2.校长、行政、特教教师要懂得特教理论,熟悉特教业务。
3.资源教师应组织随班就读教师学习特教理论、业务知识,开展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的研究活动,和教师共同探讨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4.学校应支持随班就读教师参加各级组织的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
5.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在工作量计算时以区总指导为基本原则,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6.学校要认真落实区教体局对随班就读教师的绩效考核规定,对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适当表彰奖励。
7.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对随班就读班级在教具、学具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先。
8.学校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9.资源教师要发挥教研、科研、培训、康复、咨询、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承担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十、教育
1.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
2.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3.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学生正确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用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用具。
十一、教学
1.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可对教材内容作适当调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在上报资源中心备案下,设特殊课程。
2.对视力、听力、言语障碍学生的教学一般要求与普通学生相同。对其他类型的随班就读学生、教学可根据学生的情况适当降低要求。
3.对随班就读的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教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在教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4.备课:教案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对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和特殊照顾。
5.上课:注重兼顾,运用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伙伴教学、协作教学、分层教学的方法,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6.辅导:要针对随班就读学生实际实行个别辅导。
7.作业:要针对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实际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十二、家校
1.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经常与家长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配合和帮助。
2.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使其了解子女身心特点、学习情况及教育训练方法。
本工作细则是兰陵县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具体要求请详见《兰陵县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手册》。
兰陵县学校
在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课堂高效有序进行,同时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规范学生手机使用的不当行为,保护学生视力,特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请全体同学认真遵守。
一、携带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2、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联系。
3、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应由学生提出申请,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批准后,由班主任监督学生签订《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承诺书》,班主任监督审批记录后,学生方可在学校使用手机。
4、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要严格遵守《学生手机使用管理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二、使用规定:
1、手机只能在每天课外活动期间使用(走读生出校后可以使用),其它时间最好关机。如有特殊原因在校内使用手机,须经班主任同意。
2、严禁学生在教学时间(晚自习、上课期间)、午休时间、学校集会、社团活动等时间段内使用手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没收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游戏等;
(4)在走廊大声播放手机音
3、不允许利用上课时间在寝室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和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
三、对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的处理规定:
1、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扣班级考评分每人次2分:
(1)班级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检查,违规开机的;
(2)手机借于他人违规使用的;
(3)未按要求使用手机的(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玩游戏、上网聊天等);
(4)带手机进入考场的;
(5)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1)第一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2分,并写检查:
(2)第二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4分,并没收手机一周,交班主任保管;
(3)第三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6分,并没收手机一月,由班主任保管一个月,并通知学生家长;
(4)第四次被发现在规定时间以外玩手机的,扣班级考评分8分,并没收手机一学期,由班主任保管一个学期,并通知学生家长;
四、其他说明:
1、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携带的手机属私有财产,学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3、学生在不允许使用手机时段内确需与家庭联系的,可经老师同意后再用手机打电话。
4、本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班级考评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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