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业绩,推动学校改革发展,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新工作机制,树立“用工作实绩说话,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工作导向,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价原则
1.全面考核与综合评价原则。从德、能、勤、绩、学五个方面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
2.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原则。本方案每学期汇总一次,在强化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与期末考核的同时,加强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确实无法定量的,由学校领导班子按照先定性再定量的原则进行考评。
4.注重实绩的原则。将教师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激励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价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包括临时代课教师。
四、考核内容
(一)德(10分,共100分,按10%计入教职工工作综合考评,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计分)
1.民主评议(50分)
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从政治态度、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方面,对学校教职工进行打分。其中领导班子评价占70%,同事互评占30%。
2.工作态度(30分)
(1)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或危险迹象,首先遇到的教师不制止、不作为的,被学生举报并查实后,每次扣30分。
(2)上班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等做与教学无关的活动者,每次扣5分。
(3)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考试、改卷、统分作弊、交假证书等,每次扣10分。
(4)工作态度消极,以诋毁、污蔑同事或给工作扯后腿为目的,在师生中传播负能量,经说服教育仍不改正的,每次扣20分。
(5)有意损坏学校财产,私自带走学校财物,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15分。
(6)缺乏集体观念,对上级及学校的各项检查或大型活动,不听从安排、不配合或抵制的,每次扣15分。
(7)利用给学生排座位、选班干部、辅导等机会向家长索贿,每次扣20分。
(8)因工作不力被家长在12345或兰陵首发平台投诉的,每次扣30分。
(9)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学校安排任务的,每拖延一天扣5分。
(10)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允许学生调班或转出学生不及时汇报的,每人次扣5分。
(11)违反劳动纪律,弄虚作假、骗取请销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的,除按考勤制度处理外,给予全校通报批评,每次扣20分。
(12)同事之间不团结,在校内外吵架的,当事双方每人每次扣20分。
(13)借阅学校图书、教参、教具等不按时归还的,每次扣5分。
3.安全工作(20分)
(1)认真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规定,按时排查所属区域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排查情况。不按时排查的,每次扣10分;发现隐患不及时报告或工作敷衍没有及时排查出隐患的,每次扣20分。
(2)在重要时段按时到指定位置参加安全值班活动,没有按时到岗到位或值班不认真的,每次扣10分。
(3)在学校组织的安全演练活动中,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10分;缺席的,每次扣15分。
4.一票否决项目
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师德得分为零分,当年度不能参与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反宪法、法律行为,证据确凿,受到司法机关拘审的;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被县局和县纪律监察部门给予处分的;
(3)违反《信访工作条例》,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组织参与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工作不力引发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5)因自身原因引发舆情或被媒体曝光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6)受到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二)能(15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考核计分)
按照《兰陵县第九中学教师教学教研常规检查细则》(附件1)赋分,总分100分,按15%计入综合考评。
(三)勤(10分,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计分)
勤的积分由办公室和其他科室提供,由办公室汇总。具体考核细则见《兰陵县第九中学考勤制度》。
(四)绩(60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考核计分)
1.1-6年级任课教师“绩”的考察
教师“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学科和非考试学科两部分,考试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非考试学科包括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书法。
(1)考试科目教师“绩”的考察。分教学质量和学生书写质量、工作达标成绩、名次赋分四部分,其中教学质量考查占30分、书写质量5分、工作达标成绩5分、名次赋分20分。
①教学质量的考察(30分)。教学质量由学校每学期组织的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和期末两次考查,其中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成绩均按县教研室制定的评估方法计算,分别计算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第一名分别记10分、10分、10分,满分为30分。其他教师的得分计算方法为:
平均分得分=(所带班级平均分/第一名平均分)×10
及格率得分=(所带班级及格率/第一名及格率)×10
优秀率得分=(所带班级优秀率/第一名优秀率)×10
以上三项(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得分之和即为每位教师该次教学质量考查的最终得分。任教两个(含两个)以上班级的,成绩计算办法取所带班级得分(得分计算方法参照语文、数学计算方法)之和除以班级数即为个人教学质量考查得分。兼任两个主科(指语文、数学、英语)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查办法为:取两个主科教学质量考查最终得分的平均分为其最后得分;兼代一个主科(指语文、数学、英语)、一个考察学科(科学、品社)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查计算方法为:主科的绩×80%+考察学科的绩×20%=最后得分。
②书写质量的考查(5分)。将书写指导纳入各考试学科任课教师评价范围,考查项目包括学生的书写姿势、 规范性、 美观度,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考查内容:语文学科主要考查学生本册教材所学生字词的书写质量;数学学科考查学生的数字和本册教材有关算式的书写质量;英语学科主要考查学生本册教材所学单词、句型和某些片段的书写质量;科学和品社学科主要考查本册教材所学主要术语及相关知识的书写质量。
③工作达标成绩(5分)。按照县教研室的成绩分析结果,完成学期初与学校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教师得5分,没有完成工作目标的该项成绩为0分。
④班级名次赋分(20分)。班级名次赋分依据是县教研室统计的各班级在全县同学科的位次。班级名次赋分=20×该班级该学科成绩进步幅度。成绩进步幅度计算办法为:(原名次-现名次)÷原名次×100%。任教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教师,取任教各班级名次赋分的平均分为其最后得分。成绩班级名次退步的该项不得分。
(2)非考试学科教师“绩”的考查。分教材基础知识、特色技能考查和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部分,由学校在学期末组织考查一次。
(1)教材基础知识考查(20分):对所带班级学生教材内容的抽测考查,抽测人数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该项得分。
(2)特色技能考查(30分):主要考查学生在学期初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教授学生某种特色技能的掌握情况,由学校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抽测考查,抽测人数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该项得分。
(3)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分):主要考查教职工对学校安排的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教干、班主任单独进行计分,取其平均分为其最后得分。
2.7-9年级任课教师“绩”的考察
(1)考试科目教师“绩”的考核分为个人成绩和备课组成绩、培优目标完成情况三部分,其中个人成绩占20分、备课组成绩占20分、培优目标完成情况占20分。
①教师个人“绩”的考查(20分)
七年级任课教师“绩”的考查以第一学期期中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成绩为基础,八、九年级以上次考试(期终或期末考试、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成绩为基础,以班级全体学生在考试中的进步幅度作为考核指标。该学科该班级任课教师个人教学成绩得分=该学科该班级学生成绩进退步幅度/该学科学生成绩进退步幅度年级第一名班级数据)×20。学生联考进(退)步幅度=(原名次-现名次)÷原名次×100(用收尾法计算)。该学科成绩班级进退步幅度计算办法为:该学科该班级全体学生进退步幅度之和。
②备课组成绩的考查(20分)
备课组成绩的考查包括工作达标成绩和名次赋分两部分,评价结果实行捆绑式评价,对备课组全体成员等效。①工作达标成绩(10分)。按照县教研室的成绩分析结果,完成学期初与学校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备课组全体成员每人得10分,没有完成工作目标但与上学期相比名次进步的备课组,按备课组的进步幅度给备课组成员计分,计分办法为:(原名次-现名次)÷原名次×100%×10。②备课组名次赋分(10分)。备课组排名全县第一至第六的学科,备课组全体成员每人分别记10分、9分、8分、6分、4分、2分,排名全县第六名以后的备课组,备课组全体成员该项成绩为0分。
③培优目标完成情况(20分)
学期初学校与各班级签订培优目标,培优目标完成情况得分实行捆绑式评价,对该班级全体任课教师等效。培优目标分1—1000名、1001—3000名、3001—6000名、6001—10000名四个层级,每个层级的指标分为5分,完成该层级指标的班级得5分,完不成的得0分,四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总得分即为该班级全体任课教师在该项目中的得分。担任多个班级授课任务的教职工,取各班级培优目标完成情况的平均分为其最终得分。
④当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或期末考试无法排名时,以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为依据,分别计算平均分、优良率、优秀率,全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优良率、优秀率第一名分别记25分、15分、20分,满分为60分。其他教师的成绩得分计算方法为:
平均分得分=(所带班级平均分/全校第一名平均分)×25
优良率得分=(所带班级优良率/全校第一名优良率)×15
优秀率得分=(所带班级优秀率/全校第一名优秀率)×20
以上三项(平均分、优良率、优秀率)得分之和即为该位教师该次教学质量考查的最终得分。不再考查备课组排名成绩。
(2)非考试学科教师“绩”的考查。分教材基础知识、特色技能考查和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部分,其中教材基础知识考查占20分、特色技能考查占30分、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占10分,由学校在学期末组织考查一次。
(1)教材基础知识考查(20分):对所带班级学生教材内容的抽测考查,抽测人数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该项得分。
(2)特色技能考查(30分):主要考查学生在学期初按照学校统一要求教授学生某种特色技能的掌握情况,由学校对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抽测考查,抽测人数的平均分即为该教师该项得分。
(3)学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0分):主要考查教职工对学校安排的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教干、班主任单独进行计分,取其平均分为其最后得分。
3.兼课教干“绩”的考查。担任非考试学科的教干“绩”的考查,取其分管年级在全县总名次赋分,第一至十名分别得60、58、56、52、48、40、32、24、16、8分,十名以后得分为0。分管多个年级(班级)的教干,取各年级(班级)名次赋分的平均分为其最后得分。担任考试学科又同时分管年级的教干,取任教学科成绩得分(占50%)和分管年级的成绩得分(占50%)为其最后得分。
4.考试成绩的使用
(1)在市县组织的各类统考、抽测中采用捆绑式评价,教学成绩位列全县前六名的学科,按照《兰陵县第九中学2021年度综合量化考评方案》的规定予以计分;教学成绩位列全县倒数后六名的学科,该年级该学科全体任课教师(抽测责任人为具体被抽测年级的学科任课教师;如果抽到某一班级则采取个体评价)该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由分管副校长对倒数四至六名的学科全体任课教师(或被抽测的学科任课教师)进行约谈;倒数第一至三名的学科由校长对该年级该学科全体任课教师(或被抽测班级的学科任课教师)进行诫勉谈话。
(2)平均分差的考核。班级平均分原则上与同学科年级平均分差不应超过5分。超过5分的任课教师,如其所在年级学科组整体排名进入城区学校前六名,该教师不得享受该年级学科组、该班级任课教师捆绑式评价的加分政策,并由校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是在编教师的,该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非在编教师原则上予以辞退。上述平均分差,在接任班级时班级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5分或5分以上,接任后班级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进一步缩小,但仍然低于年级平均分5分的任课教师不受此限。
(3)重大赛事的考核。在市县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春季运动会、阳光体育运动、足球联赛、合唱比赛、速算比赛、学生读写大赛、英语素养大赛、艺术节(团体活动项目)等各类学科、文体、艺术比赛活动中,成绩位列全县(含民办学校)倒数后六名的,活动参与人员该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树先,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对倒数四至六名的活动参与人员进行约谈;倒数第一至三名的,由校长对活动参与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五)学习强国(5分,由党务办负责组织考核计分)
教职工强国平台学习“年度积分”第一名者计5分,其他教职工得分=(强国平台个人年度积分/教职工第一名平台年度积分)×5。
五、加减分因素
(一)加分因素
1.综合奖,学校评选的校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分别加2分;校级单项奖加0.5分。
2.教学成绩奖。教学质量位列同年级同学科任课教师全县前六名者,第1-6名分别加8、7、6、5、4、2分。
3.基础年级抽测奖。(1)1—6年级。在市县组织的基础年级抽测中,如只抽测某年级某单科学科,其抽测成绩取得驻城小学全县排名前六名的,给予该抽测学科任课教师加分(如抽测到某一具体班级,享受加分政策的为该班级具体任课教师),从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加:2、1.8、1.5、1.2、0.9、0.5分。(2)7—9年级。在市县组织的基础年级抽测中,如只抽测某年级某单科学科,其抽测成绩取得全县排名前三名的,给予该抽测学科任课教师加分(如抽测到某一具体班级,享受加分政策的为该班级具体任课教师),从第一名到第三名依次分别加:3、2、1分。
4.备课组优秀奖。在市县组织的各类统考中,任课教师成绩位列本备课组(学科组)前三名的分别加3、2、1分;备课组(学科组)人数为3人的,前两名分别加2分、1分;备课组(学科组)人数为2人的,第一名加2分;如在县里的排名相同,则依次根据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确定受奖人员。一个年级只有一位任课教师的学科,该项不计分。
5.重大赛事奖。在市县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春季运动会、阳光体育运动、足球联赛、合唱比赛、艺术节(团体活动项目)等大型文体、艺术比赛活动中获得全县前六名的,从第一名到第六名分别给予组织日常训练的负责人加6分、5分、4分、3分、2分、1分。年度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重大赛事的,取历次赛事的平均名次作为奖励依据;同一赛事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加分。
6.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捐资助学等行为,在当地或一定范围内形成积极影响,获得广泛好评的,酌情加1—5分。
7.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或师德表现突出,受到新闻媒体报道的,按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1、2、3、5分。
8.在上级安排的应急性公益(如应急性献血等)活动或抢险救灾中积极主动参与的,酌情加1—3分。
9.工作量加分。教职工的工作量=教学工作量+管理岗位工作量。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根据任教学科的课时数、作业量、工作的难度等确定计算系数,再根据系数和课时数计算;管理岗位工作量实行评议制度,学期末由学校组织人员对管理员的工作态度和业绩等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有关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量。兼职的累计加分,其中校长工作量为6,其他校级班子成员工作量为5,中层主要负责人工作量为4,中层副职工作量为3,其他管理岗位的工作量详见《兰陵九中管理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与普通教师一样正常兼课的,享受加分待遇。
10.科技奖。获得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必须是教育教学类),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加50、40、30、20分;二等奖分别赋45、35、25、15分;三等奖分别赋40、30、20、10分。以上获奖只取前三位人员予以奖励。
11.各班级在期末和期终考试中总成绩位列年级倒数1-50名的学生数减少的,给予加分,该班级全体任课教师等效。位列年级倒数1—20名的学生,每减少1人加2分;位列年级倒数21-50名的学生,每减少1人加1分。担任多个班级授课任务的教职工,取各班级后进生加分情况的平均分为其最终得分。
12.以各学期学校与各班级签订的保优目标为依据,超额完成保优目标的班级享受加分政策,对各班级全体任课教师等效,担任多个班级授课任务的教职工,取各班级加分情况的平均分为其最终得分。1-1000名每多一人加5分,1001-3000名每多一人加3分,6001-10000名每多一人加2分。
13.在校刊《九歌》上发表论文、书法、绘画、摄影作品、文学作品等作品的,每篇(幅)加1分。
14.特别贡献奖。学校教职工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突出的贡献,酌情加1—5分。
(二)减分因素
1.在上级安排的应急性公益(如应急性献血等)活动或抢险救灾中不积极或不主动参与的,酌情扣1—3分。
2.在市县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春季运动会、阳光体育运动、足球联赛、合唱比赛、艺术节(团体活动项目)等大型文体、艺术比赛活动中,成绩位列城乡学校倒数后六名的,活动参与人员每人分别扣6、5、4、3、2、1分。
上述计算成绩人数为各班级的有效人数,确实存在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不能参与考评的非正常学生由班主任在考试前两周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认定,经批准同意的可以不参加考评。
3.基础年级抽测。(1)1—6年级。在市县组织的基础年级抽测中,如只抽测某年级某单科学科,其抽测成绩取得驻城小学全县排名后六名的,给予该抽测学科任课教师减分(如抽测到某一具体班级,享受加分政策的为该班级具体任课教师),从倒数第一名到第六名依次分别减:3、2.5、2、1.5、1、0.5分。(2)7—9年级。在市县组织的基础年级抽测中,如只抽测某年级某单科学科,其抽测成绩取得驻城学校后三名的,给予该抽测学科任课教师减分(如抽测到某一具体班级,享受加分政策的为该班级具体任课教师),从倒数第一名到第三名依次分别减:3、2、1分。
六、附则
1.本方案所称的市县组织的各类统考指上下两个学期的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和期末考试。
2.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在编职工评优树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作为非在编职工年度考核、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并将年度考核情况作为下年度的增资依据。
3.本方案所涉项目由相关处室负责量化,办公室汇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当县局提供的考核成绩无法排名时,不执行捆绑式评价的加减分政策。
附:
1、兰陵九中管理岗位设置一览表
2、兰陵九中教师教学教研常规检查细则
3、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指标
4、兰陵县第九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5、兰陵九中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6、公务出差审批单
附件1
兰陵九中管理岗位设置一览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工作量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人员 |
1 | 办公室职员 | 4人 | 2 | 董棋 | 徐士林 | 梁恒 | 季盈青 | ||||||||
2 | 小学教务处职员(综合管理岗、学籍管理) | 3人 | 2 | 王一新 | 苏会 | 栗知秋 | |||||||||
3 | 初中教务处职员(综合管理岗、学籍管理) | 3人 | 2 | 杜良 | 王娟娟 | 马丛丛 | |||||||||
4 | 小学政教处职员 | 2人 | 2 | 王雪 | 王源 | ||||||||||
5 | 初中政教处职员 | 5人 | 2 | 陈晓草 | 刘宗涵 | 邢玉桂 | 宋燕飞 | 卓彦君 | |||||||
6 | 总务处职员(含固定资产管理员) | 3人 | 2 | 宋艳远 | 王广斗 | 刘涛 | |||||||||
7 | 教科室职员 | 1人 | 2 | 周桂玉 | |||||||||||
8 | 安全督查员(院内男女厕所) | 12人 | 1.5 | 郑海 | 栗知秋 | 葛庆涛 | 高宏达 | 田传凯 | 孙宗山 | 杜丽侠 | 文静 | 王家亮 | 冯丽群 | 高娟 | 吕媛媛 |
9 | 文印室管理员 | 1人 | 4 | 钟如涛 | |||||||||||
10 | 科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员 | 1人 | 2 | 于桂玲 | |||||||||||
11 | 物理实验室(仪器、准备)管理员 | 1人 | 2 | 刘淳佑 | |||||||||||
12 | 化学实验室(仪器、准备)管理员 | 1人 | 2 | 赵庆伟 | |||||||||||
13 | 生物实验室(仪器、准备)管理员 | 1人 | 2 | 邹学文 | |||||||||||
14 | 小学图书室管理员 | 2人 | 2 | 徐静 | |||||||||||
15 | 初中图书室管理员 | 2人 | 2 | 王艳艳 | 宋远宇 | ||||||||||
16 | 心理咨询室管理员 | 3人 | 1.5 | 任广侠 | 王雪 | 李娜(小) | |||||||||
17 | 小学微机室管理员 | 1人 | 1.5 | 杜良 | |||||||||||
18 | 初中微机室管理员 | 2人 | 1.5 | 杨洪武 | 高宏达 | ||||||||||
19 | 科技活动室管理员 | 1人 | 1.5 | 杜良 | |||||||||||
20 | 录播教室管理员 | 1人 | 2 | 张凯 | |||||||||||
21 | 总监控室管理员 | 1人 | 1.5 | 王雪 | |||||||||||
22 | 卫生保健室管理员 | 1人 | 1.5 | 刘宗涵 | |||||||||||
23 | 小学音乐器材室管理员(包括音乐教室) | 1人 | 1.5 | 葛庆涛 | |||||||||||
24 | 初中音乐器材室管理员(包括音乐教室) | 1人 | 1.5 | 周丽 | |||||||||||
25 | 小学美术器材室管理员(包括美术教室) | 1人 | 1.5 | 赵言洲 | |||||||||||
26 | 初中美术器材室管理员(包括美术教室) | 2人 | 1.5 | 王磊 | |||||||||||
27 | 体育器材室管理员(包括体育活动室) | 1人 | 1.5 | 王一新 | |||||||||||
28 | 教师阅览室管理员(图书代办员) | 1人 | 1.5 | 于桂玲 | |||||||||||
29 | 初中部学生阅览室管理员 | 2人 | 1.5 | 杨洁 | 刘宗涵 | ||||||||||
30 | 舞蹈教室管理员 | 1人 | 1.5 | 葛庆涛 | |||||||||||
31 | 小学部学生阅览室管理员 | 2人 | 1.5 | 李日芳 | 张迪 | ||||||||||
32 | 初中地理教室管理员(集备四室) | 1人 | 1.5 | 吕媛媛 | |||||||||||
33 | 初中历史教室管理员(集备一室) | 1人 | 1.5 | 赵尔法 | |||||||||||
34 | 初中劳动实践教室管理员(集备二室) | 1人 | 1.5 | 郝毅 | |||||||||||
35 | 广播室辅导教师(播音主持社团) | 1人 | 2 | 宋萌萌 | 王超 | ||||||||||
36 | 消防控制室管理员 | 1人 | 2 | 赵言洲 | |||||||||||
37 | 国旗广场大屏管理员 | 1人 | 1.5 | 刘淳佑 | |||||||||||
38 | 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 | 58人 | 1.5 | ||||||||||||
39 | 小学语文教研组长 | 1人 | 2.5 | 苏会 | |||||||||||
40 | 小学数学教研组长 | 1人 | 2.5 | 毛宏娟 | |||||||||||
41 | 小学英语教研组长 | 1人 | 2.5 | 谭常梅 | |||||||||||
42 | 小学常识教研组长 | 1人 | 2.5 | 于桂玲 | |||||||||||
43 | 初中语文教研组长 | 1人 | 2.5 | 赵珍 | |||||||||||
44 | 小学艺体教研组长 | 1人 | 2.5 | 王一新 | |||||||||||
45 | 初中数学教研组长 | 1人 | 2.5 | 冯丽群 | |||||||||||
46 | 初中英语教研组长 | 1人 | 2.5 | 魏昌侠 | |||||||||||
47 | 初中政治教研组长 | 1人 | 2.5 | 张凡 | |||||||||||
48 | 初中历史教研组长 | 1人 | 2.5 | 赵尔法 | |||||||||||
49 | 初中地理教研组长 | 1人 | 2.5 | 吕媛媛 | |||||||||||
50 | 初中物理教研组长 | 1人 | 2.5 | 刘淳佑 | |||||||||||
51 | 初中化学教研组长 | 1人 | 2.5 | 赵庆伟 | |||||||||||
52 | 初中生物教研组长 | 1人 | 2.5 | 邹学文 | |||||||||||
53 | 初中音乐教研组长 | 1人 | 2.5 | 周丽 | |||||||||||
54 | 初中体育教研组长 | 1人 | 2.5 | 李娜 | |||||||||||
55 | 初中美术教研组长 | 1人 | 2.5 | 王磊 | |||||||||||
56 | 初中信息技术教研组长 | 1人 | 2.5 | 杨洪武 | |||||||||||
57 | 初中语文备课组长 | 3人 | 2 | 杨洁 | 陈玲玲 | 宋萌萌 | |||||||||
58 | 初中数学备课组长 | 3人 | 2 | 冯丽群 | 梁恒 | 潘健 | |||||||||
59 | 初中英语备课组长 | 3人 | 2 | 魏昌侠 | 高娟 | 李莹 | |||||||||
60 | 初中政治备课组长 | 3人 | 2 | 朱付瑶 | 季盈青 | 杜丽侠 | |||||||||
61 | 初中历史备课组长 | 3人 | 2 | 孙宗山 | 赵尔法 | 文静 | |||||||||
62 | 初中地理备课组长 | 2人 | 2 | 曹守芹 | 吕媛媛 | ||||||||||
63 | 初中物理备课组长 | 2人 | 2 | 肖伟 | 刘淳佑 | ||||||||||
64 | 初中生物备课组长 | 2人 | 2 | 邹学文 | 杨兆雷 | ||||||||||
65 | 初中化学备课组长 | 1人 | 2 | 赵庆伟 | |||||||||||
66 | 电教设备维修岗 | 4人 | 2 | 杨洪武 | 高宏达 | 杜良 | 张凯 | ||||||||
67 | 国旗班辅导教师 | 1人 | 2 | 吕海涛 | |||||||||||
68 | 威风锣鼓社团辅导教师 | 3人 | 2 | 李娜 | 姜也 | 葛庆涛 | |||||||||
69 | 小学速算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毛宏娟 | |||||||||||
70 | 小学武术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王一新 | |||||||||||
71 | 小学竖笛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葛庆涛 | |||||||||||
72 | 小学经典诵读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苏会 | |||||||||||
73 | 小学快板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董烨 | |||||||||||
74 | 小学英语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谭常梅 | |||||||||||
75 | 小学书法社团辅导教师 | 1人 | 2 | 徐士林 | |||||||||||
76 | 篮球社团 | 1人 | 2 | 吕海涛 | |||||||||||
77 | 花样键绳社团 | 1人 | 2 | 李娜大 | |||||||||||
78 | 素描社团 | 1人 | 2 | 王磊 | |||||||||||
79 | 合唱社团 | 2人 | 2 | 周丽 | 王超 | ||||||||||
80 | 排球社团 | 1人 | 2 | 吴春祥 | |||||||||||
81 | 茶艺社团 | 1人 | 2 | 赵静 | |||||||||||
82 | 初中书法教室管理员(集备三室) | 1人 | 1.5 | 徐士林 | |||||||||||
83 | 荣誉超市管理员岗 | 2人 | 2 | 刘宗涵 | |||||||||||
84 | 团队委职员岗 | 2人 | 2 | 宋萌萌 | 周丽 | ||||||||||
85 | 食材价格监督员 | 9人 | 1.5 | 马建东 | 刘淳佑 | 李娜(小) | 宋娟 | 吕媛媛 | 董棋 | 谭常梅 | 王一新 | ||||
86 | 班主任 | 58人 | 4 | ||||||||||||
87 | 九歌文学社社长 | 1人 | 2 | 赵珍 | |||||||||||
88 | 九歌文学社副社长 | 2人 | 1.5 | 陈玲玲 | 苏会 | ||||||||||
89 | 九歌文学社编审 | 2人 | 1 | 宋萌萌 | 杨洁 | ||||||||||
说明:2021-2022学年度上学期未参与具体工作的人员,上学期不享受工作量加分。
附件2
兰陵九中教师教学教研常规检查细则
教师教学教研常规具体检查内容共10项,满分100分,加分项目在教师教学教研常规实际得分的基础上累加,上不封顶,按15%计入综合量化总分。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计划、总结(各2分,共4分)
按照要求完成并按时上交,各项不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上交的,每项扣2分。
(二)备课(20分)
1.集体备课(10分)
(1)7-9年级学科组要在备课组长的统一组织下,按学校规定的集体备课流程和时间开展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留有影像资料以及备课记录,缺少一次扣2分。
(2)1-6年级语、数、英年级学科组每单元开展一次集体研讨活动,对单元教学目标、重难点突破、教学设计进行集体研讨,每少一次扣2分。集体备课活动材料每学期需上交2次以上,其他学科组需上交1次或1次以上。集体备课项目不全、敷衍应付的,每缺一项扣2分。
(3)无故不参加本年级学科组集体备课者,每次扣3分。不服从备课组长安排的,每次扣5分。
2.个人备课(10分)
(1)备课要有课标要求、全册备课、单元备课、课时备课、板书设计、教后反思。
(2)教师要先周备课。任课教师需根据备课组集体备课形成的通案,做好个人备课修订,对先周备课进行二次修改,以适应本班级的实际教学需要。兼带学科教师可以同年级共享一份教案。同时带两个年级的教师,可以主备一个年级,另一个年级略备。
(3)教龄10年以下的教师必须备详案,注重教学设计的规范性。教龄10年以上的教师要重在教学设计的创新性和个性化。要重在实效;重在重难点突破过程。
(4)课时备课必须齐全,一课一案,其中包括作文指导与讲评、试卷讲评,每少一课时扣1分;不备课就上课的每次扣5分。
(5)内容详实,格式规范。做到有学生活动安排,教学内容分析,有教学设计,有教后反思,每少一项扣2分。
(三)候课(10分)
教师在课前预备铃时到达教室门口候课,不按规定候课的一次扣0.5分。
(四)上课(20分)
1.常规课堂教学( 15分)
(1)要求
①上课期间不拖堂、不坐讲、不会客、不干私活、不接打电话、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②用“师友结对”和“五步十环节”的课改模式授课,严禁“满堂灌”,坚决根除“两讲两满三拼四无”课堂(以讲代教、以讲代练,满堂问、满堂灌,拼时间、拼作业、拼消耗,无问题、无启发、无思维、无生成)。
③课堂教学注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2)评价办法
采取定时考察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时考察为学校组织人员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考察并予以赋分;随机抽查时迟到一次扣5分,坐讲每次扣5分(特殊情况除外),擅离岗位扣3分,空堂一节扣10分,其他违反上课纪律的酌情扣分。
2.研讨课(5分)
(1)每位教师每学期举行一次录像课(一师一优课),授课教师要将录像课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存档(2分,没有录像课的不得分)。
(2)青蓝工程活动中,每学期师徒之间相互听评课不少于4节(2分,查阅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0.5分)。
(3)外出学习教师返校三日内举行汇报课(还原课)或举行汇报讲座,并把相关材料报教导处(1分,上交材料包括研讨课教案、签到表、个人评课表、集体评课表等,每少一个材料扣1分)。
(五)作业布置及批改(10分)
学生书面作业要做到“五有五必”:有练必选、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练必评、有错必纠。
1.要求:
(1)按《临沂市中小学精细化管理》及《兰陵县小学各科作业设置及批改要求》实施作业精细化设置与批改。
(2)作业布置紧扣教学重点,内容灵活多样,注意广度和深度,鼓励分层作业。
(3)批改及时,不集中布批,不出现漏批、错批现象。作业批改认真,实施等级制批阅,有鼓励性语言或激励标志,评语及批改符号规范、工整,不出现大对号现象。
(4)学生作业行款整齐、格式规范、书写认真、干净卫生、不涂不画。
2.评价办法
(1)设置书面作业的学科,采取双周抽查,月检查,期末总查的办法。根据检查情况量化赋分。在教学督导中受到县级表彰并推广的酌情加分。
(2)错题无订正或错题订正后无二次批阅每次扣2分;出现大对号或错批、漏批现象,按实际情况酌情扣2-5分。
(3)实践作业、特色作业按学校要求完成。数学实践作业一、二年级每学期2次,三、四年级每学期3次,五、六年级每学期4次,道德与法治一至六年级每学期均4次。科学实践作业每学期1次,每学年1次小制作或小发明。语文手抄报三至六年级每单元1次,一、二年级不安排制作手抄报。
(4)不设置书面作业的学科,另行计算。
(六)听评课(5分)
1. 要求
任课教师听评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15节,业务校长每学期不少于30节,教务主任不少于30节,名师不少于20节。由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听课节数不少于讲课总节数的50%。外出学习的教师要举行汇报课、汇报讲座,兰陵名师每学期举行公开课不少于2次。
2.评价方法
听课每少一节扣1分,听课记录项目不全者扣0.5分。
(七)教研活动(包括教学反思、听课记录、会议记录等)(6分)
1、要求:书写工整认真、项目齐全、内容充实。每学期不少于15次。
2、评价方法:根据完成的数量、质量酌情扣分。每少1次扣0.5分,内容不符合要求酌情扣1—2分。
3、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研活动,一次不到者扣1分,扣完6分为止。
(八)教师培训学习(5分)
1.在上级和县局组织的远程教育研修活动中,不能按时完成研修任务的,一次不达标扣1分,因自身原因被上级通报的扣5分。
2.教师要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5分,请假扣3分(正常公差请假除外)。
3.该项实行倒扣分,即扣完本项10分不够扣时,在其他业务量化总分中扣除。
(九)单元检测(10分)
1.要求
(1)单元试卷四环节:包括学生试卷上有批阅痕迹、学生订正痕迹和单元试卷分析、单元成绩册。
(2)各班单元测试卷收回装订,保存好以备检查,补偿练习名单与学生实际成绩相符。
2.评价方法
分月检查和学期末检查,根据使用情况给老师赋分,单元试卷四环节每少一环节扣2分,材料不齐全的,每次酌情扣0.5-2分。
(十)粉笔字(5分)
粉笔字教师每天下午2:00前写一板粉笔字放置在指定位置展示,每少一次扣0.5分。
(十一)备课考查、说课答辩(考查1-6年级任课教师10分)
1.要求
为加强教师备课的实效性,增强教师对教材学习情况,推动教师把握教材特点,领会编写意图,明确教学要求,提高教学设计能力,学校将组织教师进行备课考查、说课答辩。
2.评价办法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的办法,无故不参加者记零分;由考查小组按考查(答辩)标准实施赋分,满分10分,有多次考查成绩的取其平均分计入总分。
(十二)阶段性学习能力考查(考查7-9年级教师,10分)
1. 备课组成员按时完成试题命制任务,试题内容难易适度,无知识性错误。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
2.任课教师能按照年级主任要求认真执行监考任务,考风端正。凡监考不认真的每次扣2分。
3.按时完成考查题目批阅任务,认真统计填写《学生成绩分段统计表》,并及时报教务处。未按时完成批阅任务的,每人次扣5分;未统计《学生成绩分段统计表》的,每次扣3分;未及时报送《学生成绩分段统计表》的,每次扣2分。
二、加分因素
(一)公开课、示范课
公开课是指为展示教学水平,交流教学经验,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授课人以正式的、公开的形式实施的教学活动。示范课是由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旨在探讨教学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推广教学经验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按国家、省、市、县、校分别赋8、6、4、3、2分;片区联研课赋2.5分。市县级名师须完成县局要求每学期至少上两节示范课的基础上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二)出版专著和发表论文
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与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专著,主编计20分、副主编计15分、编委计10分。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文章(论文)。按国家、省、市、县、校分别赋5、4、3、2、2分。论文必须是在教育期刊或教育报刊正式发表且在知网能够查询的文章。
(三)课程资源
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选的课程资源(论文、教学案例、课件、教学设计等)。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赋3、2、1.5、1分;二等奖分别赋2、1.5、1、0.5分。
(四)课题研究
积极进行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县实验课题研究已结题,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在实际教育教学中明显见效的。国家、省、市、县、校课题主持人分别赋20、15、9、7、5分,课题组成员(仅限前三位)分别赋10、5、4、2、1分。均需提交课题立项、过程材料、结题鉴定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未结题的课题不予赋分。
(五)辅导奖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活动获奖的(以获奖证书、公布文件或其它证明为依据),按以下标准赋分:国家、省、市、县一等奖分别赋5、3、2、1分。二等奖分别赋:4、2、1、0.5分。辅导学生在国家正规报刊发表文章、作品的(以刊登报刊为依据),按以下标准赋分: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赋4、3、2、1、0.5分。
(六)组织实施社团活动
1.学期末学校对社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3:4:3比例评出优秀社团、良好社团、一般社团。
2.所带社团活动开展正常,社团人数不少于30人,能在校内举行展示活动,影响力一般,被学校评为一般社团的加5分。
3.所带社团活动开展正常,社团人数不少于30人,所带社团在校内较有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被学校评为良好社团或参加县级展示活动获得二等奖的,加7分。
4.所带社团活动开展正常,社团人数不少于30人,所带社团在校内外较有影响力,深受学生喜爱,被学校评为优秀社团或参加县级展示活动获得一等奖的,加10分。
说明:①赋分时以获奖原件或批文原件为依据,复印件不予加分。②同一奖项同一人次按最高级别赋分,不重复加分。③时间以获奖证件上的时间为准。④上述未涉及到的荣誉证书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按领导班子研究的意见赋分。
三、检查结果运用
1.教师教学教研常规检查得分低于80分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当年度不能参与评优树先。
2.在市县组织的教学视导中,因个人原因造成学校检查得分过低影响较坏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当年度不能参与评优树先、职称晋升。
附件3
各学科工作量系数指标
小学 | 语文、数学 | 英语 | 道法、科学 |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综合实践、地方与学校课程 |
系数 | 1.5 | 1.3 | 1.1 | 1 |
初中 | 语文、数学、英语 | 物理、化学 | 道法、历史、地理、生物 |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综合实践、地方与学校课程 |
系数 | 1.5 | 1.3 | 1.1 | 1 |
附件4
兰陵县第九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劳动纪律,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兰陵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兰陵教人字〔2020〕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兰陵教字〔2020〕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实行钉钉考勤签到、签退与教干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2.考勤范围包括学校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签到签退、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各类会议、各种考试、日常值班、假期值班等。
3.教职工要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退。超过签到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仍未签到的,按旷签一次论。
4.教职工在校工作时间外出,或有事有病须向学校请假,确因突发事件来不及请假或事情紧急者,可以电话请假,但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不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5.因公出差要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经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
二、请假制度
(一)请假要求
教职工请假须填写《职工请假审批单》(一式两份)。有课的老师要自行安排好请假(产假除外)期间的上课事宜,严禁请假期间空堂、空岗;是班主任的在请假前要协调有关人员代行班主任职责,在报有关领导审批前要先到政教处签字备案。
职工请假要本着“实事求是、工作为重”的原则,客观说明请假理由,严禁分段批准而连续请假,逃避领导监督。
(二)请假类型
1.病假
教职工请病假在一周以内的由学校审批。请病假5个工作日以上的,请假时须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诊疗费用单据等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由学校安排审核人员进行审查并填写《职工请假审批单》,对经调查核实,确实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予以批假并由学校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2.事假
教职工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占用工作时间请事假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权限批准后方予以准假;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由学校审批,超过5个工作日的由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体局人事科审核备案。全年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每学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3.产假
符合法律和《山东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教职工,可向学校请产假。鉴于目前学校师资短缺的现状,倡议大家有计划地科学选择生育时间,尽量不要耽误产假后下一学期的工作;对于大局意识强,产假未满而提前返岗的教职工,学校适当予以照顾。
4.婚假
教职工凭结婚证可以请婚假3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5.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丧假3天。若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三)请假程序
1.请假。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者,由分管年级(学部)的校长(主任)审批,处室职员需同时向处室负责人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分管年级(学部)的校长(主任)审批;两天及两天以上的,除履行以上手续外须由校长审批。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或会议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还需要向活动或会议召集人请假。
2.销假。请假时限结束后,教职工须到办公室进行销假。
三、计分方式
1.考勤每学期以10分(全勤人员按实际得分的10%计算)计入教职工综合量化。每学期按照100分计算,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2.学校教职工在整个学期无迟到、早退、请假、旷课行为的,视为全勤,学期末在考勤量化积分100分的基础上再加5分。
3.教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签退,因堵车、雨雪等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签到的,每月迟到累计3次之内,不扣分(但不能视为全勤),超出3次的部分迟到一次扣0.5分;每早退一次扣0.5分,旷签一次扣1分;教干考勤抽查时不在办公或工作场所的每次扣2分。
4.教职工有事请假的,每学期事假累计三天以内不扣分(但不能视为全勤),超出三天的部分每节课扣1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旷工的,每节课扣2分(一天按7节课计算,下同)。因个人原因,未能妥善安排本人的教学工作而空堂的,每节课扣10分。
5.教职工因病请假的,每学期病假累计三天以内,不扣分(但不能视为全勤);超出三天的部分,病假每节课扣0.5分。因个人原因,未能妥善安排本人的教学工作而空堂的,每节课扣10分。
6.学校组织的周前例会、升旗仪式等重大集会和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每次扣2分,旷工的每次扣3分;在例会或升旗时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在各种考试和阅卷工作中请假的每场次扣5分,旷工的每场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5分。
7.教职工因事须请婚假、产假、丧假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不扣分,但不能记为全勤。
8.护校人员值班时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不到岗的每次扣5分,并通报批评。寒暑假期间的值班考勤计入放假后开学的学期进行总结。
四、考勤结果运用
1.旷工人员的处理
从旷工(含因公外出或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之日起,连续旷工3天或一学期累计旷工6天以上,达不到解除聘用合同条件的,扣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校将解除与其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请假人员的处理
教职工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的,在本年度年度考核中原则上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一个学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不得参与本学期的评优树先。病假超过两个月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考核,不得晋升薪级工资。
2. 教职工每学期考勤得分低于80分者,不得参与评先树优、职称晋升和职务竞聘。
附件5
兰陵九中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 |||||
编号: | 年 | 月 | 日 | ||
请假人 | 是否班主任 | 是 否 | |||
请假事由 | |||||
请假 时间 | 自 | 年 | 月 | 日 第 | 节 |
到 | 年 | 月 | 日 第 | 节 | |
共 天 节 | |||||
请假期间与 调课,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批假人 | 办公室意见 | ||||
政教处意见 | |||||
年级(学部)分管领导意见 | |||||
校长意见 | |||||
办公室留存 | |||||
兰陵九中教职工请假审批单 | |||||
编号: | 年 | 月 | 日 | ||
请假人 | 是否班主任 | 是 否 | |||
请假事由 | |||||
请假 时间 | 自 | 年 | 月 | 日 第 | 节 |
到 | 年 | 月 | 日 第 | 节 | |
共 天 节 | |||||
请假期间与 调课,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批假人 | 办公室意见 | ||||
政教处意见 | |||||
年级(学部)分管领导意见 | |||||
校长意见 | |||||
教务处留存 |
附件6
公务出差审批单 | |||
(办公室留存) | |||
编号: | |||
出差情况 | 因 需于 月 日至 月 日 | ||
到 出差,出行方式 。 | |||
出差人员 | |||
办 理 意 见 | 办公室主任签字 | ||
年级(学部)分管领导意见 | |||
校长意见 | |||
公务出差审批单 | |||
(政教处留存) | |||
编号: | |||
出差情况 | 因 需于 月 日至 月 日 | ||
到 出差,出行方式 。 | |||
出差人员 | 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班主任工作由 代理 | |||
公务出差审批单 | |||
(教务处留存) | |||
编号: | |||
出差情况 | 因 需于 月 日至 月 日 | ||
到 出差,出行方式 。 | |||
出差人员 | 出差期间与 调课 | ||
出差期间与 调课 | |||
出差期间与 调课 | |||
出差期间与 调课 | |||
出差期间与 调课 | |||
出差期间与 调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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