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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bazx/2022-0000010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八中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八中学 贯彻落实《基本规范》实施方案
兰陵县第八中学 贯彻落实《基本规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贯彻落实好《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基本规范》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规范精神学习

学校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印刷给每一位老师,通过专题会议、座谈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要求老师们认真学习领会。要充分认识《基本规范》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 好教育生态中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制定 细化落实措施,依标研判、对标整改,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广泛利用宣传栏、校刊、校报等形式,通过专题讨论、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基本规范》进行宣传,扩大知晓率。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方式向家长宣传解读《基本规范》,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共同监督学校办学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从严落实各项要求

学校认真落实规范办学的主体责任,成立规范办学领导小组,校长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组织开展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按照《基本规范》要求,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针对作业布置批改、规范假期、教师有偿辅导、成绩排名、寒假放假时间安排等问题,认真排查,坚决防止和杜绝违规办学现象的发生。

规范办学领导小组

组长:房明

副组长:薛仲奎张军

成员:刘光夏立广 王龙韩平马艳梅张菁菁

高虎包福坤许旭

三、强化监督管理,健全长效机制

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要求,严格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受理家长投诉,接受家长监督。对家长反映强烈,有来电、来信、来访的情况,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于问题突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曝光力度,坚决拒绝违规办学行为。

兰陵县第八中学

2021年4月

附: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德育为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德

育工作指南,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 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筛查、识别和干预机制。

三、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实施教学,确保全部学

生达到国家规定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 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意识。精准分析学情,加强因材施教,各班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

四、强化体育锻炼。引导学生科学锻炼,掌握健康知识,课间

引导学生出教室活动,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确保学生达到体质健康合格标准,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

五、增强美育熏陶。开齐开好艺术课程,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

美育内容,每年至少举办1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展演活动,培养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

六、加强劳动教育。落实劳动教育课时,开展劳动教育和劳动

实践,建立学生值日制度,设立校内外劳动实践场所,建立学 生家庭劳动清单制度,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

七、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学生失学辍学报告制度,义务教育学

校不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普通高中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违规招生,不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坚持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重点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八、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组织

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情境教学。严格按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增加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前超纲。普通高中开展选课走班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

九、加强作业管理。建立学生作业统筹和公示制度,调控学生

作业时间。科学设计作业,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教师对诊断反馈性作业全批全改,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评改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减轻教师额外负担。

十、严格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全面实行等级评价,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成绩及排名。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依据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十一、规范教材教辅。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

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十二、健全作息管理。保障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

-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联合家长做好走读生作息指导,晚上休息时间小学生不晚于21:30,初中生不晚于22:00,高中生不晚于23:00。原则上,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晚自习、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统一组织上课,不将学生自习时间分配到学科。

十三、完善学校治理。制定并落实学校章程,建立完善教职工

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制度,建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至少召开1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严禁任何商业广告或活动进校园。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课后服务覆盖所有有需求的学生。

十四、打造学校文化。构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和谐、

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培育形成科学的“一训三风”,创作体现学校特色的校歌、校徽、校旗。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 建设,常态化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十五、守好安全底线。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建立健全风险防控、

隐患排查、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 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基本规范》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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