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七年级招收具有兰陵县户籍的完成小学阶段教育毕业的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县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严禁招收非小学毕业生)。为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保障初中入学工作的有效推进,今后将逐步建立并完善初中、小学一贯学区制,并在实行学区制基础上按服务区审核入校。今年初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划片入学和学区对口直升方式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招生范围。户籍、房产、经商、务工材料等信息均以报名平台大数据审核结果为准。
兰陵县初中学校实行的划片招生,其报名流程、录取办法等与“小学入学办法”相同(进入“临沂市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需进入“初中入学信息采集入口”)。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七个批次依次录取,具体条件和办法参照小学入学部分第3、4项执行。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直升本校初中,不参与划片,因监护人新购自有住宅需要调整学区的,按规定时间登陆“临沂市兰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和监护人房产信息审查结果,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①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户籍地址不在学校片区),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④非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⑤兰陵县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自有住宅不在学校片区),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兰陵县户籍人员子女;
⑦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咨询电话:0539-525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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