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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erzx/2023-0000045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二中学
  • 公开目录 评先树优
  • 发布日期 2023-07-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十二中学选树“兰陵最美教师”工作实施报告
兰陵县第十二中学选树“兰陵最美教师”工作实施报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 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县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 学的精神风貌,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教育厅关于 开展2023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 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20号)和《中共临沂市委宣传部临 沂市教育局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关于开展 2023年度“临沂最美教师”和临沂市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的通 知》要求,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兰陵最美教师”和兰陵县教书育人楷模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发掘和宣传兰陵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弘扬育人精神,讴歌师德典范,厚植道德土壤,引领广大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会议表决同意,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士健

成 员:任传亮 徐玉磊 王 兵 陈 鑫

宋之远 张士华 卜凡燕 郭欣林

梁新华 张贺友

专家委员会小组

组长:任传亮

成员:陈 鑫 刘兆强 张士华

马红伟 刘恒虎 卜凡燕

三、聘用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的原则。

(三)应聘教师要服从学校的考评结果,无故闹事者,后果自负,构成重大影响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选树范围、数量和条件

(一)选树范围

学校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省、市、县“最美人物” 称号的教师不再重复参选(其中市级以上称号的可报名参选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不占县区推荐名额)。

(二)选树数量。2023年度计划选树“兰陵最美教师”(其中含思政课教师1名)或兰陵县教书育人楷模1名。

(三)人选条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模范承担传播知 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和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 造新人的时代重任,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 较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其中,选树“兰陵最美教师”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选树兰陵县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 理想信念坚定。忠诚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 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 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 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 道德情操高尚。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注重以德施教、以德立身,人格品质高尚,能够深化师德师风理论学习,不断提升自我师德师风素养,在师德师风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到98%以上,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及以上。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践行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 教学能力突出。近3年能够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达到规定的标准课时量,教学实绩优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态度勤勉、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 育人成效显著。爱岗敬业,善待学生,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把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五、兰陵县第十二中学教师评优树先荣誉赋分办法

为确保全县教师评优树先工作更加科学、客.观、公正,本着“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研究制定了评优树先量化赋分办法。

(一)荣誉称号赋分

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在教师节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上述奖项,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2分。上述奖项中的“十佳”,可按上述标准提高一个级别计分。名师、名校长,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8分、6分、4分。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享受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同等待遇。劳动模范,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4分;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按上述标准降低一个级别计分。以上荣誉称号均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取三个证件计分,同一称号取最高等次计分。

(二)教学业务赋分

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按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7分、5分、3分;教学新秀,按市级、县级分别计4分、2分。省特级教师计8分。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选(讲课比赛)获奖,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7分、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计2分、1分。公开课、示范课,按上述相应级别二等奖计分。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按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微课、说课等业务技能评比获奖,按上述相应级次分值的1/2计分;无获奖等次的,按上述相应级别二等奖分值的1/2 计分。县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教学成果奖,按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分、8分、7分、6分;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分、6分、5分、4分;市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分、4分、3分、2分;县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2分、1分、0.5分。无获奖等次的,按上述相应级别二等奖分值计分;同一奖项多人共同获奖的,首位的计满分,第二位按分值的1/2计分,第三位按分值的1/3计分,依次类推。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质量(成绩)奖,按市级、县级分别计3分、1.5分。以上教学业务获奖均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取三个证件计分, 同一奖项取最高等次计分。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计分。

六、综合量化赋分

由学校根据教师综合量化成绩赋分,重点侧重教学质量、课时量和师德表现。计算近3年的综合量化成绩平均值。

七、学校专家委员会小组对参评选树教师综合考评打分:

最美教师评选成绩公示


姓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合计

折合分

证件加分

总分

解艳梅

86.54

92.77

98.66

93.41

92.61

463.99

92.80

14.5

107.30

孙丙春

87.46

90.16

90.61

91.11

93.41

452.75

90.55

22

112.55

王俊飞

93.03

97.15

93.99

94.25

91.58

470.01

94.00

10.5

104.50

苑萍

89.10

89.05

89.20

90.00

85.75

443.10

88.62

5.5

94.12

八、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公示

孙丙春

兰陵县第十二中学

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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