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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hierzx/2022-0000038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十二中学
  • 公开目录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2022-09-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资助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资助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让教育扶贫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精准资助,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行为,持续推进我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宣传

(一)由县教体局统一下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图样文件到各学校,各学校自行打印张贴在学校门口或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宣传栏内尽量整学期持续张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幼儿园)负责分发至辖区范围内各学区小学(教学点)、各级各类幼儿园,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各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印制发放《兰陵县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资助政策明白纸》,并要求每一位学生(监护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是否申请资助。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必须要求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高中、中职阶段可以由学生自行签字确认。

(三)各学校要将展板张贴照片和回执单进行收集,并于9月30日前将照片通过各学段资助群发送至学生资助股备案。

二、10类特殊困难人群筛查工作

目前全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残疾等10类群体人口信息导入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请2022年秋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附件2)2022年秋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docx要求,及时将当年录取新生和在校生信息(要求将所有学籍在校生和实际在校生名单)导入系统,在线生成本校山东省户籍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名单,并于9月23日前生成《**学校2022年秋季10类特殊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3)上传学生资助群。10类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务必不漏一人。

特别注意:

1、若学生学籍在校,但实际不在校,请在“是否在校”一栏注明“不在校+原因”,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视为在校。

2、若学生在校,但学籍未转入,请在“是否本校学籍”一栏注明“否,为**学校学籍”。

3、若有学生核查为多个类型时,按A>J的类型选择第一种类型。

A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B防返贫监测_未消除风险户;

C低保家庭学生;

D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E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F孤儿;

G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H重点困境儿童;

I残疾学生;

J烈士子女;

三、做好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10类特别困难人群必须资助,其它一般困难人员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认定办法。请各学校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附件4)进一步细化《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及时向家长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定办法要明确学生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的甄别和惩戒措施,防止学生虚报瞒报造成认定不公平、不精准,确保认定精准有效。

2、根据《各学段资助政策明白纸回执单》中是否申请救助的实际情况,组织有资助需要的学生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再给各学校限制比例、分配名额。因今年疫情导致部分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各学校可将因疫情原因导致家庭临时性困难的学生纳入救助范围。

3、请各学校10月10日前全部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组织做好秋季学期资助各项资助准备工作。秋季学期资助工作将于后续另行安排。

  :

1、2022年资助政策展板、资助政策明白纸

2、2022年秋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

3、学校2022年秋季10类特殊困难学生统计表

4、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

5、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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