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让教育扶贫持续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精准资助,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行为,持续推进我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项目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政策宣传
(一)由县教体局统一下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图样文件到各学校,各学校自行打印张贴在学校门口或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宣传栏内尽量整学期持续张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小学(幼儿园)负责分发至辖区范围内各学区小学(教学点)、各级各类幼儿园,确保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
(二)各学校要为每一位学生印制发放《兰陵县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资助政策明白纸》,并要求每一位学生(监护人)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是否申请资助。学前、义务教育阶段必须要求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高中、中职阶段可以由学生自行签字确认。
(三)各学校要将展板张贴照片和回执单进行收集,并于9月30日前将照片通过各学段资助群发送至学生资助股备案。
二、做好10类特殊困难人群筛查工作
目前全省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残疾等10类群体人口信息导入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请按照《2022年秋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附件2)2022年秋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docx要求,及时将当年录取新生和在校生信息(要求将所有学籍在校生和实际在校生名单)导入系统,在线生成本校山东省户籍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名单,并于9月23日前生成《**学校2022年秋季10类特殊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3)上传学生资助群。10类特殊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务必不漏一人。
特别注意:
1、若学生学籍在校,但实际不在校,请在“是否在校”一栏注明“不在校+原因”,送教上门残疾学生视为在校。
2、若学生在校,但学籍未转入,请在“是否本校学籍”一栏注明“否,为**学校学籍”。
3、若有学生核查为多个类型时,按A—>J的类型选择第一种类型。
A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
B防返贫监测_未消除风险户;
C低保家庭学生;
D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E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F孤儿;
G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H重点困境儿童;
I残疾学生;
J烈士子女;
三、做好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10类特别困难人群必须资助,其它一般困难人员由各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认定办法。请各学校根据《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附件4)进一步细化《本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并及时向家长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认定办法要明确学生虚假填报家庭经济情况的甄别和惩戒措施,防止学生虚报瞒报造成认定不公平、不精准,确保认定精准有效。
2、根据《各学段资助政策明白纸回执单》中是否申请救助的实际情况,组织有资助需要的学生填写《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再给各学校限制比例、分配名额。因今年疫情导致部分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各学校可将因疫情原因导致家庭临时性困难的学生纳入救助范围。
3、请各学校10月10日前全部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组织做好秋季学期资助各项资助准备工作。秋季学期资助工作将于后续另行安排。
附:
1、2022年资助政策展板、资助政策明白纸
2、2022年秋季特殊困难学生信息在线比对工具使用说明
3、学校2022年秋季10类特殊困难学生统计表
4、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范
5、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22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