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额分配办法:
(1)市级优秀学生名额占比:七年级20%、八年级30%、九年级50%。
(2)市级优秀班干部占比:八年级40%、九年级60%(优秀班干部要求至少在职3学期,七年级都不满足资格)
(3)市级优秀班集体:七八九年级平均分配。
二、优秀产生办法:
三项优秀的填报时间是每年的3月份左右,为了让更多的班级和个人得到激励,三项评优原则上已获得过此项荣誉的集体或个人不再重复受奖,集体或个人存在特别贡献可以酌情二次受奖。产生办法如下
(1)市级优秀学生:所有在籍在校学生,按发布通知前一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总和来计算排名,按年级根据分配名额负责推荐。
(2)市级优秀班干部:所有在籍在校并且在校学生会、班委员或团组织中担任职务累计不少于三个学期,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成绩在所在班级前三分之一的学生。按第一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总和来计算排名,按优秀填报,并有班主任负责推荐。原则上在校期间不重复受奖,特殊贡献除外。
(3)市级优秀班集体:七八九年级所有行政班级,按照发布通知前一学期的两次优秀班集体的评比成绩,原则上不重复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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