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陵县教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兰陵县教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6日
兰陵县教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县教育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和市委、市政府“12345”工作要求贯彻落实,以明责履责问责为牵引,扎实推动校园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教育领域安全监管,紧盯突出矛盾问题,抓预防、重整治、强监管、严执法,防范化解重大校园安全风险,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力保障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教育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教育领域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制定落实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校园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构建教育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持续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
四、整治内容
(一)履职尽责方面。相关主管部门未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职责,未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 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学校未严格落实安全 主体责任,未建立从学校领导到科室、教职工的全员责任体系,主要负责人未定期组织安全自查整改或自查不严不实、整改不到位;未建立或未及时修订各项安全制度;未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未制定或未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类应急预案责任未落实到人到岗、不具备可操作性、相关人员不能熟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演练不到位等问题;未制定舆情等负面信息应对方案,出现舆情后,应对不及时,处置不规范、不合理。
(二)校园安防方面。学校在“人防建设”中的保安员年龄偏大、未取得保安员证、缺额配备、培训不足、不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等;“物防建设”中限位器未按要求全部规范安装,脱落限位器未更新固定,必要的防卫器械未足额配备,水、电、气、热等设备间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未设置;“技防建设”中“一键报警”设备不报警、报警不定位、语音不清晰,视频监控未实现校园全覆盖,重点部门监控录像保存不足90天,已安装摄像头清晰度不够等。
(三)校车安全方面。校车管理台账、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未全覆盖签订安全责任书,学生乘车交接手续不全;校车运行线路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存在的安全隐患;校车安全运行监管不到位,未取得标牌的车辆违规上路运营;未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未组织校车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未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未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心理健康状况筛查;随车照管员未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及应急培训。
(四)校园消防方面。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未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防灾演练;宿舍、教室、实验室、食堂、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控制室等)存在无法正常运转,巡查、维保不及时等问题;日常防火、巡查记录不齐备、不规范等问题;食堂燃气使用不符合规定,未按照要求更换、安装连接管和报警器等;存在使用醇基燃料的情况,且存放不合理等。
(五)防踩踏安全方面。学校学生集中上下楼梯的各项安全制度不健全;各部门及教师在学生上下楼时的安全防范职责未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教学楼、宿舍楼等重点部位的楼梯扶手有松动或破损,不坚固;楼梯拐弯处等狭小空间无警示标志、应急出口指示牌;教学楼、宿舍楼楼梯间的应急照明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维修不及时,有杂物,通道不畅通;晚上熄灯休息后,宿舍楼楼门随意上锁。
(六)食品饮用水安全方面。学校未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保鲜留样、用气用电等各个环节存在的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未定期对饮用水水源进行检测等问题,违规使用自备井作为饮用水源等。
(七)未成年人防溺水方面。未成年人防溺水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未定期组织开展暗访督查;未建立县区、镇街未成年人防溺水应急处置机制,未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巡河人员未配足配齐,巡河不到位、有空档;水域周边未设置警示提醒标识,未配备应急救援设施;防溺水智能化系统未实现重点水域监控全覆盖。学校未认真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教师包保责任未严格落实到位,未定期提醒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
(八)集体外出安全方面。各类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未严格落实报备、审批程序;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不严格、不规范;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和演出未制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未成立临时安全管理机构、未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未购买校方责任险和意外伤害险;未配备足够数量的教师、校医、安全保卫人员等随行人员负责看护;未配齐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未按照“学生自愿、家长签字”原则进行组织。
(九)校舍安全方面。校园有险情校舍;排查出的险情校舍还未经专业部门鉴定;存在已鉴定的危房校舍;对险情校舍未采取避险措施;对借用周转房上课的学校,周转房存在安全隐患;校内在建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排水系统和用电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施工学校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强行组织施工,降低安全生产投入,特别是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方面。学校未严格开展“1530”安全教育和各类专题安全警示教育;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未采取有效措施提醒、警示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未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未及时修订,教职工岗位安全职责不熟悉。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学校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31日前)。各学校要按照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分别制定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县局安全科备案。主要负责同志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组织学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的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5个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以及省教育厅制定的《校园安全双月督查点评清单》。
(二)自查自改(6月1日—7月31日)。各学校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鼓励、支持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要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市县检查(8月1日—11月30日)。县教体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学校不间断开展全面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市级督查,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市县将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核查专项行动成效,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实抓好巩固提升。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和材料上报等各项工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每周调度统计各县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发现的校园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校园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县安委会将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学校要及时报送本校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并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县教体局将加大对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严格执行警示、约谈等制度措施,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重大问题将报县委县政府。
请各学校、幼儿园于5月31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电子版报送县局安全科邮箱。自6月起,每月28日前,报送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电子版至局安全科邮箱(xxaq2008@126.com)。
附件:兰陵县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
兰陵县学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改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学校: 时间:2023年 月 日
总体情况 |
1 |
学校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xx个 |
2 |
学校自查发现重大事故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
3 |
部门检查学校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4 |
部门检查学校发现重大事故患中已完成整改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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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个) |
6 |
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的(个) |
|||
对学校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 |
1 |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
是/否 |
2 |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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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
4 |
学校是否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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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校是否开展应急演练、教职员工是否熟悉逃生出口 |
6 |
安全教育培训和制度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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