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暑假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做好2023年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
暑假期间,学生自主活动时间增多、范围扩大,影响学生安全的不利因素增加,发生涉生安全事件的风险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在假期前对安全工作再进行一次安排部署,把安全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各管理部门、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将工作做足、做细,确保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个环节,全力避免涉校涉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教育提醒,全面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正面教育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暑假专题安全教育。
(一)防溺水安全教育。假期前,要再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活动,通过开设一节专题课、举行一次主题班会、观看一次警示片、签订一次承诺书、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线上或线下方式均可)等方式,不断强化师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意识。暑假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班级群、家长群转发防溺水安全知识和警示视频,增强学生安全和家长监护意识。各包保小组要每天通过微信群、电话、实地家访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及家长监护提醒。要强化与属地党委政府沟通,通过横幅标语、乡村大喇叭、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推动防溺水宣传进村、进户,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汛期安全教育。要运用多种载体向师生宣传雷击、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特点和预防知识,教育学生不到危险区域游玩逗留,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尽量留在家中或其它安全场所,防止事故发生。
(三)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等,不参与车辆非法改装和违规竞速。要教育学生不在铁路沿线附近玩耍,自觉遵守铁路运输相关规定,保护铁路设施,维护铁路运输秩序。要通过班级群、家长群向学生发送日常出行、外出旅行等方面的安全提醒,告知家长不给孩子购买非法改装车辆,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四)防人身侵害和反欺诈教育。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违法活动,不到非法营业性娱乐场所玩耍,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要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普及金融知识、消费常识和防欺诈意识,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
(五)用电及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掌握安全用电常识和防火知识,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自身生命安全。
(六)食品及饮水安全教育。要加强师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学生合理饮食、加强锻炼、增强防护,坚决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切实强化校园管理,全面做好假期学校安全工作
(一)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暑假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重点对学校安防设施、校舍、围墙、教学设备、体育设施、供电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二)做好暑期防汛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及时修订防汛预案,备足备齐防汛物资。暑假期间,要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一旦出现重大汛情,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保、自救,及时控制和排除险情,并及时上报。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汛期和假期的安全。
(三)做好假期留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摸清假期留校师生底数,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教育学生留校期间强化自我约束,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保障自身安全。
(四)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假期24小时教干教师值班值守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假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于暑假期间学校责任落实不到位出现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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