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选主要依据《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综合量化评估方案》《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班级量化实施条例》和教学考试成绩。具体评选办法说明如下:
1.县级优秀教师是按照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综合量化总分从高到低评选。校级优秀教师分学科按比例评选。
2.县级优秀班主任是按照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班级量化总分从高到低评选,选出后参照所在班级的各科成绩择优上报。校级优秀班主任分年级按比例评选。
3.教学进步奖是教学成绩进步两个名次以上或教学成绩平均分提高明显的。(校级)
4.优秀共产党员结合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评选。
5.任职内已获得过相同荣誉的教师不参与此次评选;请假时间超过相关规定的不参与此次评选。
6.学习强国学习积分后十名的教师评优一票否;被举报有偿补课的教师一票否;对学校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在12345、兰陵首发被投诉经查实或回复不满意)的教师一票否。
7.若上级有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成绩类)的评选,本年度两个奖项和去年同级别,该教师不参与此次评选;本年度奖项如果高于去年级别,教师可参与此次评选。同时,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名额会按比例给予进步较大的教师(进步名次保底5个,自上而下评选;若无进步5个名次时,视情况而定。详见“综合量化积分方案”)。若两个奖项同时出现时,谁的分数高,可优先选择奖项。参评权均在本组1/2名次范围内(进步奖项可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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