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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ershiyanxx/2022-0000011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2-09-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综合量化积分方案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综合量化积分方案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综合量化积分方案》共分七个部分,分别是:《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办法》《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考勤评估办法》《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简称德、能、勤、绩)、工作量、一票否决制、特殊贡献项目。综合量化积分基本分100分,其中德占15%、能占20%、勤占25%、绩占40%,加分项目为折算出教师基本分得分后的附加分。

具体量化细则如下:

一、民主评议(20分)

教师职业道德民主评议办法:

根据学校制定《教师职业道德民主评议标准》:①政治态度 ②爱岗敬业③热爱学生 ④团结协作 ⑤尊重家长 ⑥为人师表等内容,由学校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打分。分值比:领导评价(50%)、同事互评(40%)学生评价(10%)。

二、工作态度(40分)

1、上班时间打牌、下棋、干私活、上网聊天、看视频、玩游戏等干与教学无关的活动者,每次扣10分。

2、在课堂上吸烟,工作时间内喝酒,每次扣10分。

3、在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考试、改卷、统分作弊,交假

证书等发现一次扣40分。

4、利用给学生排座位、选班干部、辅导等机会向家长索贿,每次扣40分。

5、有意损坏学校财产,私自带走学校财物,照价赔偿并扣40分。

6、办辅导班、参与有偿家教,被家长联名投诉经查实者,扣40分。

7、对上级及学校的各项检查或大型集体活动,不听从安排,不配合或抵制行为的,扣40分。

8、制造、散布不良言论,有损学校形象、破坏教师团结者扣40分。

三、遵纪守法(40分)

1、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学校安排任务的,每次扣5分。

2、与同事吵架的、与家长吵架并有过错的、与学校领导无理取闹的教师,每次扣10分。

3、未经学校允许私自安插学生、私自调班,每人次扣40分。转出学生不及时汇报,每人次扣5分。

4、借阅学校图书、教师用书等不按时归还的,每次扣5分。

依据《临沂市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和《兰陵县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标准》制定。

一、教学常规落实情况(85分)

(一)教学计划(2分)

按照要求完成并按时上交。不完成的扣2分。不按照要求完成上交的,酌情扣1—2分。

(二)备课(20分)

1、个人备课(15分)

(1)备课要有单元备课、课时备课,课时备课要项目完整,包括教学目标、重难点、板书设计、教学过程、修改与补充、教后反思等。

(2)每位教师按照学校要求,采取电子备课和书头或精品纸质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先周备课。

(3)备课时要体现课改精神和临沂市教学策略,一定要有修改与补充。

(4)兼带学科的主要备一科详案占60%,另一科备简案,检查分数占40%。

(5)六年以下教龄的教师按上级要求,采取手写纸质详案的形式

2、集体备课。(5分)

(1)个人初备的基础上,参加集体研讨形成集体备课,按照要求语文、数学学科集体备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英语、常识、艺体、信息学科组每学期集体备课不少于1次。

(2)各教研组确定主备人、先行课主讲人、活动主持人,教研组长负责协调组织,整个活动过程要有序、完整,各成员能按时参加集体研讨、听课评课。

3、评价方法

1、根据学期总课时数(每少1课时扣0.5分),抄袭、复制别人备课,无修改与补充,无教后反思,应付性的备课,扣1-2分。

2、书头备课不认真,无批注、重难点突破方法,无可行性内容的扣1-2分;教师用书使用频率低,无圈、点、划痕迹,无个人批注的,视情况扣1-2分。

3、学校抽查没进行集体备课的,少一次,本学科组每人扣2分。无故不参加集体研讨、集体先行课者扣1分。个人材料缺少的扣相应教师1分。

(三)上课(20分)

1、常规课堂教学情况( 15分)

(1)要求

A、严格做到先周单元备课,再课时备课,不备课就上课是一种渎职行为。

B、认真做到课前三分钟到岗到位,不坐讲,不拖堂。

C、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体现新课标精神努力做到面向全体,因材施教,落实培优计划,注重对待优生与后进生的教育及辅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法指导具体,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D、课堂作业设置分层次,适量适度。课间休息及午休不布置书面作业。

E、不准无故私自调课,更不准空课。

F、上课期间不会客,不干私活,不接打电话,不擅离岗位。

G、要指导好学生进行“晨诵”、“午练”等活动。

(2)评价办法

采取定时检查与抽查的办法,迟到一次扣1分,坐讲的老师每次扣1分,空堂一节扣5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1人次扣0.5分。

以上其余各项不按学校要求组织的,扣相关教师1分。

2、公开课(5分)

(1)要求:按县教育体育局文件规定: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公开课。

(2)评价办法

由学校、年级组、学科组协调统一安排讲课顺序、组织听课、评课,讲课人及时上交相关材料,不交、缺项或上交不及时扣1分,不举行公开课的教师不得分。

(四)作业及批改(15分)

1、要求:

(1)按《兰陵县小学各科作业设置及批改要求》设置作业,及时批改作业。

(2)作业批改要认真,一律用等级制,要有鼓励性语言或激励标志,评语及批改符号要规范、工整,不允许只有一个大对号的现象;课堂作业不允许让学生批改。

2、评价方法:

(1)设置书面作业的学科,采取周抽查,月检查,期中期末总查的办法。根据检查情况量化赋分。主科作业60%,兼带学科作业检查占40%。(2)实践作业、创新(特色)作业按学校要求完成。

(3)不设置书面作业的学科,另行计算。

(五)听评课(10分)

1、要求

(1)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兰陵名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业务教干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听课记录项目填写要齐全,过程记录要详实,需对整节课进行评价小结建议。由学校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听课节数不少于该次活动讲课总节数的20℅。

(2)外出学习的教师要举行汇报课或汇报讲座,指定部分有课题研究任务的教师上研究课。

2、评价方法

听课每少一节扣0.3分,听课记录项目不全者酌情扣0.1—0.2分。不按要求上汇报课(汇报讲座)、研究课的每次扣0.5分。

(六)读书笔记(6分)

1、要求:每学期读一本教育教学著作,读学科课程标准等,每周至少写一篇读书笔记,书写要工整认真。

2、评价方法:根据完成的数量、质量酌情扣分。

(七)教研活动(6分)

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研活动,一次不到者扣1分,扣完为止。

(八)小课题(3分)

每位教师每学年组织或参与小课题研究一项,得3分。

(九)教学总结(3分)

按照要求完成并按时上交。不按照要求完成上交的,酌情扣1分,不交不得分。

二、质量检测(15分)

1、要求

(1)考试学科:内容包括单元自测试卷---单元试卷分析表---单元成绩册等。期中、期末质量检测做好试卷分析。

(2)音/体/美/信息学科: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一次能力测试,并做好成绩统计。

(3)各班单元测试卷讲评后,整理好与试卷分析一起装订,保存好以备检查。

2、评价方法

(1)根据各学科组完成情况给学科组每位老师赋分,满分15分。每少一次扣1分,材料不齐全的、装订不整齐的酌情扣分。

(2)音/体/美/信息学科,一学期不组织学生技能测试的,扣5分。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正气,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兰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细则》,综合量化考核时勤依据此制度细则为准。

一、考勤细则

会议考勤

1、各种会议考勤,以通知会议时间为准,凡是考勤人员第一次考勤结束仍未到会的,以迟到论处;提前5分钟离开会场的,以早退论处。

2、各种会议,确因公事、特殊私事而不能按时参加会议的,须经请示,所请假按具体情况记公假、事假。(以假条为准)

上班(课)考勤

1、上下班考勤时间按办公室公布的签到、签退时间为准。

2、上班期间,原则上不出校门,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学校者,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注明离开原因。

3、上课期间,教师一律不得离开教室(教学场所),不得让任何一位学生离开教师的管理范围。

4、学校重大活动期间(考试、检查、会议等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果请假按两倍的请假时间计算。

二、各种假的办理程序

1、公假:因公事请假,需持相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并调好课。两天内自行调课,三天以上由学校安排。

2、事假:因私事请假,需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1)由请假人提前以书面假条或钉钉向校长请假,自行调整课程。

(2)所有请假条均须按时交办公室保管,以便随时检查。

(3)确因特殊情况(如丧假、偶发事件等)来不及书面或钉钉请假的,可以电话请假,但回校后仍须补上相关手续。

(4)婚假、产假、丧假,请假时间按照教体局相关规定办理。

3、病假。因病确实需要请假休息,须按下列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1)因疾病确实来不及书面或钉钉请假的,(除口头请假外)待病假结束后仍要完善相关请假手续。

(2)因病需要请假两天以上一周以内的,需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交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休息。

(3)因病需要请假一周以上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报教体局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休息。

三、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

1.教职工请假者,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留办公室考勤备案,其他两份送教导处和政教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校。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2个工作日需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教职工请假一周内,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签字批准请假;一周以上须报教体局人事科批准请假。

3.假期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如需延长假期,需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销假而超假的以旷工论处。

4.教职工请假两天内,课时自己安排,替课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问题由请假人和替课人共同承担责任。三天以上的由教导处统筹安排。

四、考勤总结

教师的考勤情况一月一小结并公示,学期末汇总折合成相应的分数记入《教师综合量化积分》中。

五、评估方法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

2、迟到、早退扣0.5分/次,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

退,扣1分/次。

3、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

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

4、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采取期中质量调查与期末质量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估教师的教学成绩。

一、语、数科目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评价方法:

(1)(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期末成绩均按县教研股抽测成绩计算方法,对教学成绩予以评价。分别计算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参考教研股近期计算方法,学校预打算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阶段性素养评价、期末质量检测语文3-6年级的优秀分数由85分降至80分;道法、科学优秀分数由42.5分降至40分,其他不变)。绩满分为40分,根据同年级同学科抽测结果的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分别进行排序,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第一名分别记20分、10分、10分。

班级成绩核算时,按去尾5%计算;新转入学生第一学期不算入班级成绩。因特殊体质等原因,协调转入的学生可不算入班级成绩。

其他教师的得分计算方法为:

平均分得分=(个人平均分/第一名平均分×20)

及格率得分=(个人及格率/第一名及格率×10)

优秀率得分=(个人优秀率/第一名优秀率×10)

以上三项(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得分之和即为每位教师该次绩的得分排名依据。

(2)语文兼代道德与法治。语文、道德与法治分别在两学科内排名赋分,再按比例两科赋分之和,最高的赋满分40分。低段道德与法治以学科素养结果赋分。(按平均分赋分排名);中高段语文兼代道德与法治的,成绩核算时(语文占60%+道德与法治占40%);临代教师、因年龄偏大等因素书面申请不兼代道法的,成绩核算时(语文占60%+道德与法治 本组2/3名次处的成绩占40%);带一个班语文兼代低段小科或音体美专业课程的,(语文80%+小科或专业课成绩20%)。

(3)数学代两个班的,成绩较好的班占60%,较差的班占40%,两班赋分之和,最高的赋满分。同年级最后总分最高的赋满分;带一个班数学兼代中高段科学的,(数学60%+科学40%);带一个班数学不兼代中高段科学的(数学60%+科学本组2/3名次处的成绩占40%);带一个班数学兼代低段科学的、或兼代音体美专业课程的,(数学80%+小科或专业课成绩20%)。

备注:为减小成绩差距、尽力保持个学段均衡,各组排名,每组第一名40分,最后一名30分,中间按名次分差赋分。(比如,一个学科组16人,名次分差=(40-30)/16=0.63分,第二名得分40-0.63=39.37,依次类推)。评优树先,成绩方面出现重分现象(需要二选一的情况下)参考成绩的原始积分,谁高,谁优先。

计算公式:各组名次分差=(40-30)/组内人数

个人成绩赋分=40分-各组名次分差×(名次-1)

(4)成绩进步加分:每次进步加分,以前后两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两率一分”班级总赋分作比较,进步两个名次以上视为进步加分标准,进步两个名次加0.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名次加再加0.2分,最多加满至40分为止。(若有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奖进步名额,进步名次以最后暑假名次对比新接班时的名次,或者对是最后一个名次对比前一个暑假班级名次,按进步名次多少自上至下评选。)

二、考查学科:

(1)按照学科特点及学科人数等因素大致可分为3组:体育、教师一组,音乐教师一组,美术教师一组,信息教师人数少,可根据其他三组人数多少调整组别。

评价方法:首先对所带班级的学生进行技能抽测赋分;其次,根据社团组织效果分别按照不同等级予以赋分。

(2)英语教师、常识教师,同年级同一学科老师进行比较,予以量化,再以大学科组进行排名量化赋分。具体计算方式同于语文、数学学科。跨带两个年级课的,成绩计算方式为“(A年级教学成绩得分+B年级教学成绩得分)/2”得分。

工作量满分为100分,根据学生工作实际情况,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所有工作为满工作量。语文50岁以上根据个人情况可申请不兼代道法课,核算方法见“2、评价方法”;数学50岁以上可以申请代一个班数学兼代科学课,核算方法见“2、评价方法”;六年级数学老师可代一个班数学,兼代本班科学课(或相对应专业的其他课);50岁以下的数学老师按照近几年任课情况,需代两个班级数学。若有特殊情况需代一个班的,课时量总和需达到两个班数学的课时量;若代不了两个班课时量的,请提出书面申请,达到最低课时量12课时,本年度不予以参加各种评优树先活动。

一票否决制

学校教职工有以下任意一条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德、廉不得分。

1、私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用具等物品,经举报并查实的。

2、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收费补习班,经举报并查实的。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后果的,严重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4、学校实行“一岗双责制”,教师在工作期间因工作疏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给学校带来恶劣影响的;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学生出现安全危险事故(迹象)时,首先遇到的老师不制止、不作为,被检举并查实的。

5、上网聊天、游戏、看视频、网购等干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

6、不依法执教,违反《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事业单位聘任合同》有关规定的。(情节严重者,除师德不得分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一学期内累计旷工3天或以上者。

8、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特殊贡献

1、个人当年度在工作中表现优秀,如:报道的宣传材料、组织的集体活动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等。在县教体局组织的学校年终综合督导评估中为学校取得加分,学校将根据加分情况,在个人综合量化中按照县给学校加分的1/2比例给予个人加分;

2、学校在年终综合督导评估中取得一、二等奖或前十名,将给各科室人员和年级主任量化加分,加分标准按照获一等奖各科室负责人加2分、其他工作人员加1分;获二等奖各科室负责人加1分、其他工作人员加0.5分,县直单位排1/3名次前各加0.3分,各年级主任按科室人员同等加分;

3、在年终综合督导评估“教学管理”(教学视导评估)中如获得教学先进单位一等奖,各学科教研组长加1分、二等奖加0.5分、县直单位排2/3名次前各加0.3分;

4、三年级抽测评价(或其它学科抽测)、六年级毕业检测,分别取得总分全县第一时,各学科在全县排名第一的,本学科组教师可以均获得加分奖励,以中间名次为基准,前1/2加0.5,后1/2加0.3。

若总分不是全县第一时,各学科在全县排名第一的,本学科组教师也可以均获得加分奖励,以中间名次为基准,前1/2加0.5,后1/2加0.3。

5、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被报道或受表彰的英模人物视情节给予5—10分的加分。

备注:

1、本方案作为我校教职工评先树优、职称晋升、竞聘等依据之一,德、能、勤、绩四项齐全和不齐全的分别计算。

2、若本方案与上级法律法规、文件不相符时,以法律法规、文件为准。

3、未尽事宜提交校长办公会及相关人员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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