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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ershiyanxx/2023-0000056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及其学籍管理制度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我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情况,对转学、休学、借读等严格手续程序。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报县教体局批准后,可准其休学。期限为1年,不得提前或延迟复学。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

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接受平等教育、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图书资料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各种权利。学校积极维护学生的各种权益,并对取得优秀成绩和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扬奖励。

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维护学校声誉的义务。学校督促学生履行应负的义务,并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按规定予以处罚。

学生成长管理制度

一、新生教育

(一)内容

1.纪律教育

(1)《未成年人保护法》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4)《小学生守则》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5)《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6)《文明•礼仪•道德•规范》

2.新课程教育

(1)普通小学课程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2)普通小学新课程的目标和结构特点;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介绍;

(4)普通小学新课程学习和评价方式;

(5)普通小学新课程介绍;

3.校史教育

(1)学校一训三风等;

(2)学校发展历程。

(二)形式

1.举行专题报告会或主题班会;

2.发放宣传手册、指导手册、出版校报等;

3.开设校园网;

4.参观校史展览馆。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或上级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老师、领导证实后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到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及以上的请假,由政教处审批;

3、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七、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生集会制度

1、学生要按学校的要求积极参加学校、年级组织的各种集会,不得无故缺席。

2、集会前,各班要按时整理队伍,清点人数。

3、进场时,按指定地点迅速整齐入座,要做到快、静、齐,秩序好。

4、开会时,要保持安静、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做到不谈笑、不打闹、不打瞌睡、不吃食物、不丢纸屑杂物、不看其他书报、不中途离场。

5、尊重报告人、演讲人或表演者,在报告开始和结束时,应热烈鼓掌,以示礼貌,不得鼓倒掌、起哄或吹口哨。

6、散会时,各班应按顺序列队依次离场,不拥挤、不起哄,并派人清理好本班开会场地的卫生。

7、政教处将按规定对各班参加集会的人数和遵守集会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进行量化考核。

学生缺课汇报制度

1、班主任每天晨读、下午第一节课时清点学生人数,如实填写《学生缺课登记表》。如有不明原因未到的,应迅速与学生家长联系。

2、实行候课制。任课教师提前1---2分钟在教室门口候课,观察是否有学生缺课,如有缺课学生,立即派安全委员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迅速了解情况并和学生家长联系。特殊情况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学生缺课登记表》课后签字转交安全委员,

3、年级主任提醒、督促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天按时填写《学生缺课登记表》并签字及时上交,安全委员将每天本班缺课统计表于晚第三节交政教处。

4、政教处值班人员于每晚第三节自习将每天各年级的《学生缺课登记表》收齐、存档。

5、当天全校缺课的情况由政教处值班人员负责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要及时调度对特殊情况缺课学生的处理安排。

6、学生缺课登记实行零报告制度(没有缺课的也要签字上交表格),不按时上交表格或隐瞒学生缺课情况的,后果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关于全体学生佩戴红领巾的规定

为了加大学生自我保护、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力度,便于学校的正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保障学生安全、有序、规范,使学校管理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学校研究决定实行全体学生佩戴红领巾制度。特规定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自始至终佩戴红领巾,并要规范佩。学校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对于不佩戴或不能规范佩戴红领巾者,将进行批评教育,并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2分。

2、如因红领巾丢失或损坏,必须及时申领,所有补办红领巾的同学须持班主任开据的办理证明。

3、为了保证红领巾的严肃性,应时刻保持红领巾的整洁、完好。凡发现红领巾破损、有污迹的一律没收。对于故意损坏,除每人次扣除班级量化分3分外,还将按违反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4、少先队检查人员、全体少先队员应起带头模范作用,凡在检查中发现经常性没有佩戴红领巾的同学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5、对于拒绝佩戴红领巾以及顶撞少先队检查人员的同学,将按有关校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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