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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anxx/2023-000003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三小学
  • 公开目录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三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三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及其学籍管理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我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按学期记载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情况,对转学、休学借读等严格手续程序。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报教育局批准后,可准其休学。期限为1年,不得提前或延迟复学。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必要的资助,帮助其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对学习优秀的学生实行奖励。

学生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接受平等教育,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图书资料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各种权利。学校积极维护学生的各种权益,并对取得优秀成绩和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学生有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维护学校声誉的义务。学校督促学生履行应负的义务,并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按规定予以处罚。

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或上级单位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老师、领导证实后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年级主任签字,到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年级主任审批;

3、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政教处领导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年级主任(二天以上者)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七、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午休时间校园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师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以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和学习,学校实行午休时间校园管理制度,依据校长办公会意见,决定对午休期间作出如下规定:

一、午休管理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学校大门在午睡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出,车辆、校外人员不准入内。

2.停止有学生参与的各类教学活动。

3.停止体育、美术、音乐集训和个别辅导活动。

4.停止召开各类层次的学生集合和第二课堂活动。

5.停止卫生打扫活动。

6.食堂停止营业活动。

7.严禁学生在校园内散步、打球、在花坛竹林里看书、下棋等。

8.严禁学生外出游泳、上网、购物。

9.谢绝亲戚、朋友等校外人员的探视。

二、午间管理

1、学校值班教干,负责组织全校午间秩序管理,督促值班人员到位尽责。

2、各年级每天安排2名教师午休值班,年级值班教师负责清查午休学生到位情况,检查午休纪律。对学生违纪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重要情况及时向班主任和有关领导反映汇报。

3、保卫科门卫负责校门的严格管理,进出人员的清理,巡逻校警负责校园、教学楼等重要部位巡查,防止学生在校园游荡,防止教室内东西丢失。

4、班主任负责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教育学生服从值班教师的管理。班主任要按学校要求不定期地到班检查学生午休的到位情况和纪律状况,处理值班教师反映的问题。

三、处理

1、对学生违反本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2、各类值班人员未按时到位,未按职责开展工作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3、政教处负责对学校午休协调管理,校长办督查各处室、年级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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