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1
2、门卫工作制度…………………………………………3
3、安全隐患排查与报告制度……………………………4
4、消防安全制度…………………………………………5
(说明:1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也可删、增有关制度,或调整制度的顺序,最后修改“本目录”。
2、前面加上封面,装订后存档。)
学校安全工作常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和谐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有关职工为成员;设立校园安全工作专门机构,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2、健全一岗双责体系。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和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校内人人有指标,事事有人管,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局面。
3、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消防、食品卫生、信息通报、实验室以及安全教育、隐患检查报告、大型集体活动审批、门卫管理、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并全面落实。
4、建立安全经费保障制度。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5、加大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对自查或上级督查发现的隐患,落实措施、人员、资金、时限,及时整改。
6、强化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加强师生的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和完善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定期举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7、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配齐防暴器材。建立健全门卫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实行班子带班、教师轮流值班24小时值班护校制度,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严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8、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须将作息时间、放假开学以及学生的身体、心理状况等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家长。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安全信息和数据。
9、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文化、城建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机制,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狠抓警校文明共建活动,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严厉防范和打击邪教、赌博等各类危害校园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
11、规范安全工作档案建设。安全工作档案专人管理,专橱存放,分类细致,内容翔实,归档及时,装订规范。
门卫工作制度
1、门卫作为学校教职工的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统一管理,要讲政治,讲大局,服从单位的领导和安排。
2、门卫要热爱岗位,全天候职守,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扰乱秩序,进行犯罪活动。
3、门卫言谈举止要文明,着装规范,时刻注意自身和学校的形象。
4、实行校门封闭制度,来人来访应认真查验有效证件,经单位领导或约见人同意,办理登记和约见手续后,方可放行;离开时,将约见人签字认可的相关手续交回存档。
5、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卫值班室等候。
6、任何人从校内携带可疑物品出门,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品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7、制止校外人员到校摆摊设点以及收废纸、捡垃圾等,及时清除大门内外的垃圾、杂物和障碍,确保道路畅通、卫生整洁。
8、门卫人员按规定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做好校内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及师生宿舍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安全隐患排查与报告制度
1、实行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制度,班级每日组织一次检查,年级和处室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学校每月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隐患,落实措施、资金、时限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尽早消除。
2、强化重点时段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到开学后两周定为校园安全工作普查月,对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3、每次检查要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电器、电线、用水以及微机室、实验室、建筑物、学生宿舍、学校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管制刀具、校内矛盾、管理漏洞以及学生心理问题也列入检查内容。
4、检查要认真,严禁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具体责任人,及时整改。检查记录要详实,检查人签字后存档留查。
5、实行安全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6、广泛发动全体师生举报安全隐患,并实行奖励制度。
7、严格隐患报告程序,师生个人、班级、科室检查发现问题要逐级报告到领导小组,学校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县教体局。因检查不认真或瞒报、漏报、谎报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师生生命及公共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防范意识强,处置能力高,自觉保护消防设施;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定期检查、维护校内各种消防设施,做好检查、检修记录,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教学、办公、学生宿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规范,应急照明完好。
4、定期对校内用电线路、电器、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由专人及时整改维修。
5、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扯,严禁使用任何家用电器或充电,严禁点燃蜡烛、蚊香和吸烟。
6、图书阅览室、理化实验室、微机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及时关闭电源。
7、易燃、易爆及危险实验用品专池存放,实行两把钥匙二人同时管理,领取登记,及时返储。储存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消防器械。
8、食堂和锅炉要做到人走火灭;使用煤气做饭,操作要规范,方法要正确,用后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9、因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新生入学时,向家长问明学生的心理、身体状况,特别是特意体质、有既往病史或其他身体、心理异常的学生,应重点问清,建档入卷,并做好隐私保护。
2、新生入学时,登记学生住址、联系方式和接送人员,要求家长在住址、联系方式或接送人变更时,及时通知学校。
3、学生未及时到校,应及时询问家长。学生因故不能到校,应提前通知学校,并说明具体时限。
4、学期初或作息时间有变更,应将新的作息时间通报家长。学校正常放假或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需要临时放假的,需要将放假、开学时间等事宜通报全校,并告知家长。
5、学生在校期间失去行踪,应随时作出应急反应,采取措施查找踪迹,必要时通报家长。
6、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行为异常时应及时通报家长,加强交流与沟通,共同做好疏通、引导工作。
7、接到上级特殊天气或疫情信息后,要及时作出应急处置,并通报全校师生和家长。
8、学生在校期间突发重大疾病或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及时组织救治,并通报家长。
9、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严禁瞒报、漏报、缓报现象发生。
10、做好家访工作,随时与家长沟通学生信息。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安全事项,特殊情况下随时召开。
2、每月安全工作会议内容包括: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部署要求,对当月学校安全工作及其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讨论部署下一个阶段的安全工作;讨论、形成、修订和完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以及工作计划、总结、方案;听取安全检查、整改等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职工和各班级、年级、处室进行考核、通报等。
3、学期初和放假前召开大型校会或专题报告会,进行安全、法制专题教育和工作部署。
4、每周教职工例会、班会、党群会议、团队会议以及相关活动中,要有涉及安全工作方面的内容,做到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校会等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会后进行总结,由学生代表签名存档。
6、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记录、整理存档。
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制度
1、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2、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交通,消防,饮食卫生,用电,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预防,网络安全,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暴力伤害、防拥挤踩踏以及心理健康、突发疾病救治和法律知识教育。
3、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确定学各段的安全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层次递进的安全教育。
4、根据地域、周边环境和季节特点搞好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5、充分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法制文化建设,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张贴宣传标语。按照课程方案开展好安全、法制教育课,组织好主题班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安全与法制教育。
7、加强教职工的安全与法制教育与培训,注重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安全、法律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
8、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初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9、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各类应急疏散预案,每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10、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分工,搞好防护,严防演练过程发生事故。演练后搞好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学生校内体育课、体育活动、竞赛活动以及校外实践、假日活动等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学生体育及实践教育活动提倡在校内进行,确需组织外出的,需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并书面报请教体局审批后方可组织。活动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3、严禁组织学生到校外跑操、军训及体育训练。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游泳、探险、攀登、拓展训练等有危险的活动。
5、校内举行的体育教学和竞赛活动,组织教师要提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严禁使用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设设施、场地。
6、各项体育活动开展前,教师必须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好防护工作。
7、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教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活动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活动,学会正确的运动和自我保护技术。
8、教师在活动中有组织、指导、保护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组织教师承担相应责任。
9、体育课或体育活动中,出现学生受伤情况,应立即组织救治,并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
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学校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机制。
2、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主要领导及时上报教体局和有关部门,并在当天再次书面报告。隐瞒不报,致使事故未得到及时处理,造成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
3、检查人员检查不细,工作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隐患而造成事故的,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4、有关科室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上报,或对安排的整改任务拖延塞责,未及时整改隐患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5、在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中组织不力,放松监管,教师未按时到岗或擅离职守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追究活动组织者、当事人以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7、体罚、变相体罚等人为造成的教育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未征得学校同意,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组织学生进行危险性活动发生意外事故的,追究组织者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9、发生校内饮食中毒责任事故的,查明原因,按照职责划分追究相关人员和部门的责任,同时追究分管领导、分管科室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0、宿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追究宿舍管理人员、分管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的责任。
11、保卫、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或擅离岗位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散失事件的,追究有关人员和带班领导的责任。
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为切实搞好防震、防雷减灾工作,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学校的财产安全,根据防震减灾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充分利用学校各种途径和资源,加强对师生防震、防雷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师生了解地震、雷电的常识和日常防范知识,不听信谣言,冷静面对地震和雷电。
2、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地震、雷电预防常规教育和防范工作。
3、加强对校舍安全的勘察与维护,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做好校舍更新加固工作。对暂时不能改造的危险校舍,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进行加固和修缮。
4、严格标准,为新建校舍设计和施工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使新建校舍的设计、施工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震、防雷标准,注重防雷设施的规范安装和日常维护。
5、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防震、防雷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
6、及时掌握气象及公告信息,接到地震、雷雨等预警通知后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或将损失降到最低。
7、发生地震、雷雨等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冷静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
用电、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设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全体师生要自觉维护相关设施、设备,遵守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电、水由专人管理,持证上岗。
2、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用电、节约用水教育,让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用电知识和电器火灾初起阶段的扑救常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3、保证廊灯、路灯的正常照明和应急灯的正常使用。
4、教室、办公室配备的各类电器和照明设施,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下班离开时须及时关闭电源。
5、严禁使用“热得快”以及其他危险性电器和大功率电器,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
6、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扯电线,严禁私自安全开个、插座,严禁学生用电烧水、做饭、取暖、充电。
7、加强对用电线路、器械、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由专业人员及时维护。暴风雨后,要特别加强用电、供水设施的检修与维护,确保用水、用电安全。
8、生活用水要申请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测、杀菌,纯净水装置定期清洗、消毒,严防饮用水污染事件发生。
9、教职工个人生活用电、用水必须按时交纳有关费用,并自觉做到节约用电、用水。
10、未经学校同意,校外住户和店铺不得乱接学校用电。各处室因工作确需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的,须报经学校同意,由专人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要配备合格的灭火器、灭火沙等消防器械。
2、实验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好实验室内的所有财产。
3、实验员必须加强学习,熟悉各种实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实验器材、药品要用专柜保存、分类陈放。易燃和有毒药品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若发现包装破损或药品丢失要及时报告。
5、严格器材、药品管理制度,实验员对学校的器材、药品不得私自外借,若因私自外借或管理疏忽流失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做实验前,教师必须先向实验员借出实验所需的器材,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并认真填写《实验器材领用记录单》。
7、组织学生进行实验时,教师要向学生讲清实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亲自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实验,不得任学生自行进行实验。
8、严禁学生在无教师组织的情况下做任何实验。
9、实验过程中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上报学校。
10、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做到人走、灯灭、门锁。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资源加强对学生的乘车、骑车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校内划定专门的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区域,进入校内的车辆实行分类、定位停放和管理,车辆所有者必须按规定整齐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校外机动车进入校园须减速慢行,不准鸣号,并按指定位置停放。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
4、校园内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接送学生车辆,必须证件、牌照齐全,定期年审、检测。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报废车等问题车接送学生。
6、接送学生必须定时间、定路线、定速度、定接送地点、定跟车人员,车辆行驶过程不得超过40迈。
7、校车驾驶人要具备规定资质和驾龄,无责任事故扣分现象,并切实服从管理,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驾驶人出车实行签到面试制度。
8、学校因故租用校外车辆接送学生或举办有关活动,必须与车辆经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签订用车安全责任书,并对车辆、驾驶人进行用前检测,严格执行校车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1、随时掌握预警信息,在地震及气象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全过程监控。
2、加强对学生的防灾、抗灾教育,传授遇灾后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建立并完善地震以及各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演练。
4、平时加强对校内建筑物、用水、用电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地势、周边地理环境等进行维护和勘察,确保安全、牢固、无隐患。
5、在遭遇不可预见的风灾、洪灾、火灾、雷电、地震、泥石流等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或场所,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6、发生自然灾害后,立即组织科学救灾,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7、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救护队队伍,经常进行培训,提高广大职工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8、不得组织少年、儿童参加救火、抗洪等救灾活动。
疾病防控工作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校园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
2、强化师生的群体性防治措施,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做好健康查体和疫苗接种工作。
3、对师生的群体性防治措施必须经县卫生局、教体局批准,并由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疾控中心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的药物。
5、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医疗器械卫生及操作规范;分管领导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发生群体性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并上报有关部门。
6、发生疫情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出、入人员管理、体温检测、环境消毒以及疫情防控的科学处置。
7、通过各种加强传染病和疫情防控的教育与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习惯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组织管理。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专人分管学校食堂和服务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的发生。
2、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做到不吃零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加强食堂和服务部的安全监督。严格承包程序和管理,严防突发事件发生。
4、加强进货渠道管理。食堂及服务部严禁进、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5、加强食堂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有关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年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6、加强食堂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度。建立健全食堂卫生、加工、储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并切实落实。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专门工具售货。食堂各种设施齐全,放置规范,用后及时清理维护。所提供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等感官性状。
7、加强饮用水管理,师生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严防饮用水污染。
食物中毒、突发食源性疾患卫生事件
报 告 制 度
为防范食物中毒或突发食源性疾患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确保事故发生后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制度。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对师生进行突发卫生事件防范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和预防措施。
2、做好日常观察工作。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3、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卫生事件后,应及时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救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停止供应、出售一切食品,保护现场,保护食品残样。
4、做好信息上报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有关师生必须立即上报学校,学校要及时上报县教体局及卫生行政部门,不得隐瞒。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5、做好协调配合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搞好总结,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值班巡逻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学校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采用“领导带班、教师轮流值班、安保人员坐班“三位一体”的24小时值班巡逻模式,带班人员为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每班不少于3人,其中保安1人。
2、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提前离岗,更不准私自找人顶替。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并安排人员定岗。
3、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巡逻工作。白天在学生入校、离校、体育大课间、午休、自习课等重点时间段对重要部位加强监管。上、放学时段在校门口、教学楼前执勤。夜间要定时细致巡查每—个角落,尤其要巡查各功能室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火灾、盗窃和人身伤害事件的防范工作,保护好公共设施、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
4、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
5、规范交接班行为,交接班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将值班期间发生的情况以及巡逻器械转交后方可离开。
6、实行责任追究制,在值班、巡逻期间玩忽职守,导致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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