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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lxdisanxx/2022-0000062
  • 发布机构 兰陵县第三小学
  • 公开目录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2024-05-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兰陵县第三小学十项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三小学十项安全管理制度

兰陵县第三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二、外来人员到校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当事人,否则不得进入学校。

三、学生家长到校必须持有家长来访预约通知单或提前电话联系老师,否则不得进入学校。

四、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相关手续,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填好大宗物品出入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四、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六、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七、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兰陵县第三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食堂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8、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9、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政教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10、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1、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兰陵县第三小学防震、防雷安全工作制度

为切实搞好防震、防雷减灾工作,维护广大师生和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防震减灾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利用学校各种资源,加强对师生防震、防雷知识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师生了解地震、雷电的常识和日常防范知识,不迷信、不听信谣言,冷静面对地震和雷电。

二、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做好地震、雷电预防的常规教育和防范工作。

三、加强对校舍安全的勘察与维护,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做好校舍更新加固工作。对暂时不能改造的危险校舍,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积极进行加固和维护。

四、严格标准,为新建校舍设计和施工提出科学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使新建校舍的设计、施工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震、防雷标准,注重防雷设施的规范安装和日常维护。

五、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防震、防雷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

六、及时掌握气象及公告信息,接到地震、雷雨等预警通知后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发生或将损失降到最低。

七、发生地震、雷雨等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冷静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政府和教体局上报有关信息。



兰陵三小制定大型活动安全

应急预案制度

一、根据活动内容、形式、场地等不同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预案制定后申报上级教育部门批示。

三、成立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四、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全面负责活动安全的处置工作。

五、副总指挥由学校分管安全教育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具体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六、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类型,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了解事故现场情况,研究抢救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全力开展抢救工作。

七、在全力抢救伤员学生时,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八、班主任老师应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九、学校做好相关记录。


兰陵县第三小学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制度

一、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饮食卫生,用电,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及户外运动,防震及它自然灾害,网络,防中暑、防煤气中毒安全以及心理健康、突发疾病救治常识和法律知识教育。

三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和内容,形成层次递进的安全教育。

四、根据地域、环境和季节特点,搞好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五、充分利用“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等系列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六、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充分利用学校各种阵地和资源加强安全和法律知识教育。按课程方案开展安全、法制教育课,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七、加强教职工的安全与法制培训,注重家校联系,共同做好安全、法律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

八、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每学期都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竞赛。

九、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各类应急疏散预案,每月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十、应急演练前制定演练方案,明确分工,搞好防护,严防演练过程发生事故。演练后搞好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兰陵三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各功能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校内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2、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兰陵县第三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安全设施,不准在实验室吸烟,就食,不准随地吐痰。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学校。


兰陵县第三小学用电、用水、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每周对学校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每学期定期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每学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做好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3、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每周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校各室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学校与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8、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9、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兰陵县第三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的,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擅入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的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人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老师。

8、各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时,所有现场活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医疗。

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校长。

  1. 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

  2. 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兰陵县第三小学

    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一、随时掌握预警信息,在地震及气象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全过程监控。

    二、加强对学生的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三、建立并完善地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演练。

    四、平时加强对校内建筑物、用水、用电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地势、周边地理环境等进行维护和勘察,确保安全、牢固、无隐患。

    五、在遭遇不可预见的风灾、洪灾、火灾、雷电、地震、泥石流等灾害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到安全地带或场所,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六、发生自然灾害后,立即组织科学救灾,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七、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

    八、不得组织少年、儿童参加扑火、抗洪等救灾活动。

    兰陵县第三小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专人分管学校食堂和服务部工作,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二、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有关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年审。从业人员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使用售货工具。

    三、建立健全卫生、采购、加工、储存工作制度,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并真正落实。

    四、食堂要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和24小时留样制度。

    五、食堂各种设施齐全,放置规范,用后清理维护。所提供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

    六、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定期申请有关部门进行检测,严防饮用水污染。

    七、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格承包程序和管理,严防投毒事件发生。

    八、食堂及服务部严禁进、售“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或变质食品。

    九、加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做到不吃零食,不吃无卫生保障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兰陵县第三小学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小学生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多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我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1、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3、学校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

    4、充分利用板报、墙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5、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6、学校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7、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早发现。学校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早报告。学校的卫生保健老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认真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兰陵县第三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县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校园,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交通安全的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门卫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门卫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骑单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往返家校。

兰陵县第三小学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安全工作,学校应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下个月的安全工作任务。

2、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精神。

3、召开安全会议布置落实签订安全责任制、安全月活动等重要安全事项。

4、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5、定期召开家长会,提高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校、家长、共同参与,抓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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