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编制本咨询指南。
一、学校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要内容
学校信息公开包括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供的信息公开和学校职能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
1、学校领导名单;
2、学校章程;
3、学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及其它制度性文件;
4、学校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5、学校重点工作;
6、学校人事任免等。
(二)范围及时限
《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作为主动公开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信息范围的主要依据。《目录》将会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学校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会议、政务公开栏张贴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形式
《目录》涉及的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校主动公开信息,采取会议、学校邮箱、政务公开栏张贴等形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学校受理机构为学校各相关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办公地址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95238966,15725292626;
电子邮箱:llxdesyxx@163.com;
通信地址:兰陵县第二实验小学;
邮政编码:2777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亲自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不直接受理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等,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办理步骤
(1)、审查
学校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申请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将进行核实,或更正补充。
(2)、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学校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依法不属于学校公开或者学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学校信息公开部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部门的名称、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学校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4、提供信息
(1)学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学校信息的,应当场提供;
(2)学校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则说明原因。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社会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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